吉林经侦渎职害死人要偿命
“海天”“新龙”无辜被查封必赔偿
学习中共吉林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文件和省委书记王珉在全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看到省委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并付于实际行动。感到吉林大有希望、海天大有希望。
一
喜看中共吉林省委九届五次全会胜利成功召开,吹响“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的号角,看到省委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任务,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推动吉林全面振兴为目的,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特别值得庆幸的是全会明确指出,要着力克服制约振兴发展的观念障碍和体制障碍,着力破解当前我省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探索促进振兴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在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舞斗志、凝聚力量、推动发展、努力开创振兴吉林的新局面。这是多么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伟大号召啊!
二
让我们更加特别振奋的是,吉林省委不仅发出“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的庄严号召,而在《全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王珉书记的重要讲话(见《新文化报》2008、4、17第二版)早在省委九届五次全会之前,王珉书记就把投资者向他反映的情况,悉数摆上“桌面”,就对投资者的承诺兑现了。
1、 王珉书记要求建立大企业和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坚定的指出:“沿海发达省份一天能办到的事,我们吉林省决不能办两天”。
2、 王珉书记说:“我省落后于发达地区的根源,主要还是思想解放不到位”“我省近几年多次派干部到发达地区和国外培训学习,但目前还是没有取到‘真经’,解放思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当前最重要的是,把执行文件的规范性要求与坚持从吉林实际出发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做好工作”。
3、 王珉书记进一步指出:“任何事物的发展初始阶段往往并不那么规范和完善,基层的创造性实践也往往有探索的过程,部门工作要给予理解、帮助和指导。对基层企业的合理要求,要不说、少说、“不能办”、多想、多教、“怎么办”,敢于为了事业承担责任和风险。”
4、 王珉书记高度重视对软环境建设的监督并将其列入省委巡视内容。王珉书记的要求简单而强硬,强调指出:“认真受理企业群众的投诉,做到举报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三
认真学习省委文件和王珉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天”)在2006年11月22日被吉林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支队(下称“经侦”)以“非法集资”罪名突然查封,至今已经18个月(550多天)而不能结案,对此提出以下意见,并以此参加省委号召的“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的大讨论。同时也以此向吉林省委乃至中央提出申诉。
1、2003年省政府取得的“真经”
海天公司的集资工作就是2003年省政府派人到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取得的“真经”后而开展的,吉林省政府决定“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试点工作”并决定将“试点”工作交给吉林“海天”而开始的,省政府为“试点”工作发出三个文件摘抄如下:
① 关于审定民营创业投资企业试点的请示
省政府:
按照省政府吉政发〔2001〕17号文件,《关于推进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精神,经我局与有关企业到深圳等地考察研究,现提出我省民营创业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意见,请予审定。
一.试点的目的
参考《深圳经济特区投资条例》及其他地区的做法,在省内民营企业中,选择一户企业工作积极性高,条件具备的企业,进行创办投资公司试点。通过重点抓和必要的政策扶持,在一定时间内(计划一年),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并正常运营。据此而探索出我省兴办民营创业投资机构的管理办法,经省政府评定后在全省施行,从而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试点企业设立方案
㈠试点企业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该企业拟定名为“吉林省汇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经济开发区汉阳街1号。
㈡注册资金及股权结构。试点企业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协商,由发起人(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60%;以募集的方式由其他企业或自然人出资1200万元,占40%. (以下省略)
吉林省民营局2003年8月25日
②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吉经贸中小企字【2002】843号 签发人:魏立昌
关于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意见
省政府:
政府转来省民营局《关于审定创业投资企业试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关于设立投资机构问题
创业投资机构是促进经济发展,催化科技型高成长企业的有效措施,发达国家和我国发达经济地区的创业投资机构运转的都非常好。目前,我省需要通过发展创业投资机构来促进经济发展,也就是说,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条件已经具备,可以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因此,我们同意在我省设立创业投资机构。
二、关于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
创业投资机构属于特殊的企业,经营的是资本。因此,在设立的时候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借鉴已有的经验,设立投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㈠ 应依据《公司法》设立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
㈡ 投资人要有良好的资信条件;
㈢ 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
㈣ 有适应业务的相应专业人员,并具有明确的投资计划和投资策略;
㈤ 资本金不能低于3000万元,并且是货币资金;
㈥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省略)
三、关于设立创业投资机构需要的外部条件
由于创业投资机构是属于高风险行业,经营难度非常大,不易成功,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外部条件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
㈠ 新闻舆论支持,新闻部门要宣传创业投资机构的性质、作用、意义,搭建创业投资机构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建立可供创业投资机构充分选择的投资市场;
四、关于民营局提出的设立创业投资机构试点问题
同意民营局的试点意见……
五、关于创业投资机构的管理问题
由于创业投资机构应有的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其经营行为,需要制定我省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条例。在先试点的同时,借鉴试点经验,着手研究制定《创业投资机构条例》。在条例未出台之前,创业投资机构的管理暂由经贸委、民营局负责。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具体操作。
2003年10月31日
③ 吉林省政府公文处理专用单
二处 拟办意见:呈仰轶秘书长并正中副省长审定。设立民营创业投资公司试点。对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和风险投资发展具有先行带动作用。建议同意省民营局、省经贸委意见.由省经贸委代省政府批复。同时,省经贸委、工商局、民营局等部门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研究我省有关法规和政策,推动全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二处 齐艳辉 送请:刘仰义同志批示
刘仰义 批示:报正中省长阅示。拟同意经贸委意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组建,在组建中要以法操作。第一家试点工作要确保成功,拟请经贸委、民营局加强指导。
二处 柏旭 批示办理送批:矫正中 同志
矫正中 批示:此事在我省尚属首家,是改革中创新事物,可以支持。但省经贸在审核时候,要注意与金融办、体改办沟通。按章循法办事。
二处 齐艳辉 转往:省经贸委
二处 齐艳辉 办理结果:原件转省经贸委。
办结
以上省政府的三个文件的显明特点是:①指导思想明确; ②目标、目的、时间计划(一年)安排科学具体; ③组织领导层次分明,责任明确;④严肃承诺---“确保成功”令人信服;⑤措施坚强有力---金融办直接参与具体指导,把关定向领航前进绝不偏离金融的轨道,保证循章依法办事,这也是“确保成功”的重要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⑥在试点一年的期限内总结经验制定《创业投资机构条例》全省推广。在《条例》未出台之前,创业投资机构的管理暂由经贸委和民营局负责。
遵照省政府上述文件精神省工商局核发了《吉林省汇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就明确规定有:“依法融集创业资本金”.
同时《吉林日报》、《长春日报》、《江城日报》和《东亚经贸新闻》以及中央电视台2台都多次报导了吉林省政府扩大民间融资渠道,“海天公司”依法融资,没用国家投入一分钱,办成了二件大事:①是股票在美国上市成功;②是建成了一座现代化的化工厂(新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试车成功,生产出国内紧缺全部依靠进口的化工产品---叔十二碳硫醇的宣传报导。
省政府的文件和省市党报的宣传报导吸引了广大投资者,出于对吉林省人民政府的高度信任积极踊跃参加投资,2003年—2006年三年集融资五个亿,(经侦还说7个亿、18.87亿,20个亿)
四
省政府取得的“真经”,实践取得的成果,被“经侦”砸烂。
遵照王民书记“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做到举报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的指示精神,我们郑重严肃的向省委提出对“海天”非法集资案提出申诉,恳请调查依法处理。
1、 “经侦”在2006年11月22日突然查封“海天”和“新龙”化工厂,事先不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请示。也不采取任何防毒防范措施,造成一名工人中毒死亡。在工人中毒期间,工厂的车辆全被查封不准运用,“经侦”的警车停放不给用,以致延误有效的抢救时间,眼睁睁看着一条人命白白死掉,这和党中央、国务院在四川地震,以抢救人命为重中之重、一线希望百倍努力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大大相反,背道而驰。
2、“经侦”办案期间不做登记擅自拉走“海天”的物品,特别是业务、财务资料电脑等等,不知归谁所有。
3、海天事件至今已达550多天“经侦”向检察院上报起诉三次,都因不合法度而将案件退回,对王希田等犯罪嫌疑人早已大大超过羁押天数,同时也超过起诉上报次数,这样无限期羁押和无限期的反复上报起诉,都是违法的。此外还有很多违法办案的问题需要检查。
4、海天案件涉及投资者上万人,案件发生后,广大投资者曾多次到省市,以及北京依法上访,并在网上发表5000多条申诉意见,曾经接受过吉林省公安厅韩厅长、省信访局焦处长、张处长、吉林市张晓霈市长、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 “经侦”有关人员接待,但都互相推委,推来推去,根本没有按着“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着党的十七大精神,正确回答和解决。
5、新龙化工厂被“经侦”强行查封停产一年半了,工人失业、设备腐蚀、损失惨重,股票在美国上市已经成功,现被查封拖延一年半,眼看就拖垮了,这些损失都是“经侦”突然查封造成的。必须由“经侦”负责赔偿。
五
海天案件造成今天这样严重的后果,都是“经侦”谎报案情造成的。经侦上骗领导,下压群众,不讲事实,不说真话,如矗立在吉林市江北的一座现代化化工厂,并已生产出合格产品,“经侦”硬说是道具假工厂;明明是生产出三吨合格产品,硬说是“原料”。又如“经侦”不经法院审判就宣布王希田死罪,并向群众公然宣布“王希田不死,我死!”等等。
六
最后恳切要求,海天案件,死了一条人命,赔上投资者五个亿(又说7个亿)的财产,办了一年半没有结果,应该说到了刻不容缓,没法再拖的地步,在此一年半的时间里,省市领导没有一个人主动深入实际到海天到工厂,走一走、看一看、听一听群众的呼声,脚踏实地的办一件实事。
我们建议并特别请求,省市各位领导学一学四川抗震救灾中的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学一学焦裕禄、学一学红旗渠的林县县委书记,杨贵,更应该学一学四川地震中出现的舍死忘生,不顾个人安危一心只想着群众的抗震救灾的英雄。也希望你们好好学一学党的十七大文件,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文件,特别是王珉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使党委的承诺落到实处,叫老百姓真正体会到党的温暖,政府的诚信。确实做到对“海天案件”“事实求事,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坚信吉林省委,省政府不会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唯一宗旨,一定能把“海天案件”处理好。
吉林市海天公司:长春
吉林
延吉
通化广大投资者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