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1日电(记者何云江)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今天19:40分,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将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当地警方及政府有关负责人就瓮安“6•28”事件中媒体关注的一些问题回答了提问。
贵州省公安厅发言人王正兴称,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
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表示:“(死者)爷爷奶奶被打伤的事实不存在;婶婶被剪头发,关在公安局也不存在;死者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也不存在。”
周国祥同时表示,李树芬叔叔从派出所调查出来后,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其协助做工作。之后,在保险公司门口,他遭人殴打,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案件正在调查中。
看了这个部份报道内容后,我有两点疑问。李树芬为何要跳河自杀?自杀动机是什么?她当时的心情为什么不“平静”。同伴已知道她有“自杀”念头,为何一个离她而去先走了,另一个却去做俯卧撑。被人制止跳河行为后,心情也平静下来了,为何还会第二次跳河自杀?除非她患了精神病,不然肯定是“自杀”有因。
李树芬叔叔从派出所调查出来后,在保险公司门口又遭他人殴打?他人到底为何事要打他,他的被殴打与李树芬之死有关系吗?
公安称,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在死者体内没有检测出精斑,这只能排除强奸。但“溺水窒息死亡”,并不表明一定就是跳水自杀,还存在被他人推下河者溺死的可能。
在没有搞清死者“自杀”动机,没有抓到殴打死者叔叔的凶手前,宣布“真相”已查清了,这种说法是不是有些为时过早?
编辑: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