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至29日,全区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从严惩治,才能体现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强决心,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只有抓好预防,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7月30日《广西日报》)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容的。而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预防,又要有惩治,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从严惩治,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行为,为预防创造前提条件;注重预防,才能巩固惩治成果,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所以,我感到郭声琨书记的“两个只有”,富含哲理,一语中的,潜心研读, 让人感慨,引人深思。
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大量腐败案件说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根本原因就是理想信念滑坡了,思想防线崩塌了,经受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从而陷入了违纪违法、腐化堕落的深渊,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因此,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严把三道防线。一要严把思想防线。因为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先有腐败意识然后才有腐败行为。许多腐败分子东窗事发后,不都是一再忏悔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吗?所以,只要我们扎实地打牢思想基础,牢牢控制滋生腐败的发源地,就能有效地预防腐败。二要严把制度防线。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对权力比较集中、容易出现消极腐败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使制度覆盖各个方面,从制度措施上堵塞各种漏洞,就能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三要严把监督防线。官员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应行使到哪里,惩治和预防腐败就应开展到哪里,不留下空白盲区,使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无处可藏。
但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它是一项非常艰巨长期的斗争,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多元化,腐败分子也会不断的变化新花样,手段更狡猾,隐藏的更深。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惩治腐败的决心不能变,查办案件的力度不能减。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也才能教育警醒干部。党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看到一些干部倒下去,确实让人痛心,但不论是谁,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职务再高,贡献再大,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手软,就会丧失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改革开放将会面临失败的危险。
可见,郭声琨书记的“两个只有”,既体现了对反腐倡廉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又体现了该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态度和决心,也饱含着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关爱和提醒,更是珍贵的从政经验之谈,与党中央一再强调的“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是一脉相承的,值得各级领导干部正视之、慎处之、妥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