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元保健品有限公司发展残疾人事业,项目立项合法,各种手续齐全,却为什么贷不到款?该公司黄诚认为:
贵州三元保健品公司是贵州省残联“健康人领办助残事业”的重点试点企业,2001年以来,为了解决近50—80残疾人的就业,公司决定扩大规模,决定在贵定县建设年产500吨姜汁茶和果蔬浓缩汁及300吨食药两用酒生产线。同时,决定每年把项目20%的利润无偿捐赠给贵州省残联,真正体现公司“携聋哑残疾人自立、建劳动密集型产业”及“健康人领办助残事业”的企业宗旨。然而,就是这样一项利国利民、立项合法、各种手续齐全的项目却为什么无论怎样“跑断腿,磨破嘴”也贷不到款呢? 信贷诚信与申贷行规 2002年10月18日,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向各市(州、地)残联下发了《关于2002年贵州省康复扶贫贷款计划调整的通知》(黔残联[2002]110号文件)。文件指出:“在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对需调整计划项目作了进一步考察的基础上,省残联与省农行进行了协商,再推荐一批项目及建议计划(附后)。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积极主动与当地农行协商,为扶贫实体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同是,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力争计划及时到位,确保贫困残疾人受益。“该文件建议计划给三元公司230万的残疾康复扶贫贷款。为使贷款早日到位,三元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请贵州省轻工设计院编制了《可研报告》等。2002年11月11日在都匀市龙潭宾馆对三元公司在贵定县的项目进行了评审。在评审中,农行黔南州分行农业信贷部的王刚处长(现为稽核处处长)代表黔南分行作了口头承诺:“只要黔南州发展计划局批准实施项目,农行也将对其项目进行大力的信贷支持(有录音录像为证)。”得到这一承诺,三元公司吃了定心丸。评审后,黔南州发展计划局也于2002年12月20日和2002年12月23日分别印发了《关于贵定县年产500吨姜汁茶和300吨食药两用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关于贵定县年产500吨姜汁茶和300吨食药两用酒项目扩大设计的批复》(分别为黔南计工[2002]522号和黔南计基[2002]525号文件)。黔南计工(2002)522号文件要求三元公司进一步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上报审批;黔南计基(2002)525文件同意三元公司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建筑结构等设计,并规定建设工期为一年。2002年12月24日,农行贵定支行根据相关文件和项目的准备情况,向农行黔南分行上交了《贵定支行关于对贵定县年产500吨姜汁茶和300吨食药两用酒项目信贷推荐报告》(定农银发[2002]字第115号文件)。该115号文件第六条调查结论明文指出;该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抵押担保已落实,贷款为低风险贷款,建议给予该项目信贷支持,建议发放康复扶贫款230万元,期限5年,利率3%。之后,农行黔南分行对贵定县运行上报的115号文件提出的问题向贵定县支行发回传真,不同意发放贷款。根据传真提出的问题,三元公司又根据贵定农行的指示,用几十天时间补充完善了相关材料和手续。2003年6月5日,农行贵定县支行又向农行黔南州分行递交了信贷推荐报告(定农银发[2002]字第71号文件,时间同样为200年12月24日),该71号文件第六条同样指出三元公司在贵定的项目符合农业银行的信贷投向,建议给予信贷支持。然而,据三元公司的黄诚介绍,贵定农行信贷部就再次上报信贷推荐报告和定农银发[2002]字第71号文件问题电话请示州农行信贷处,10分钟后,农行黔南州分行信贷处原处长电话通知贵定农行;经专门请示熊长青行长、熊行长指示:贵州三元公司的项目没有必要再推荐上报,维持2月14日传真文件不予支持贷款的意见。当有人问及信贷处王刚处长在2002年11月11日龙潭宾馆举行的项目评审会上的承诺时,农行黔南分行信贷处一位女同志说:王刚不能代表黔南分行,他说的话是无效的。王刚当初代表农行黔南分行参与评审,他不是代表他个人,他的话怎么就无效的呢?按农行黔南分行的传真要求,三元公司完善了相关材料和手续;为什么还是贷不到款呢?三元公司的黄诚最后道出事情的真相。即:“这不仅仅是农行黔南分行不讲诚信问题,同时也是熊长青行长利用手中权力向黄诚索贿不成,设置项目审批障碍,熊长青行长要黄诚按‘行规’办事,提出要贷款总额的10%(23万元)作为州分行向省分行推荐项目的回报,春节期间先付11万。
名誉侵权和经济损失谁来承担
三元公司法人代表黄诚告诉记者:公司为争取230万元的康复扶贫贷款,仅上报材料等费用就花了39万元,各种手续齐全后,农行黔南州分行一个电话指示就不予贷款。而且,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买等方面也投入100多万元。眼看很快就可以投入生产,但农行贷款卡壳,公司的发展陷入困境,100多万元就要打水漂,这些损失谁来承担?黄诚非常痛苦和更懊恼还是农业银行黔南州分行的[2003]67号文件,黔南州分行文件已认定该公司及法人在干扰和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等罪名。该文件已给三元公司及黄诚造成了名誉损害,公司今后的发展也将受到重大影响。
群众利益无小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周到的服务,而不是出难题,制造障碍,百般刁难。农行黔南州分行明明知道姜汁茶饮料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是需要建立生产厂房、购置完生产设备、具备了生产条件,生产出了初试产品等等后才出质监和卫生部门颁发。可该行却总能找出种种不能成立也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理由而不扶持企业的发展,不支持残疾人的事业。三元公司的黄诚认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要落到为经济发展和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中去,农行黔南分行的这一做法是不是值得深思。为协调贵州三元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农行黔南分行申办康复扶贫贷款纠纷,2003年8月19日下午,贵定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可农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贵定县政协副主席、县商会会长徐幼平出席会议,三元公司黄诚及公司有关成员、农行黔南州分行党委成员、纪委书记张丽华及相关人员和贵定县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共21人参加会议,经过近二个半小时的沟通协商,最后形成几条意见.其中第一条意见“建议农行在不违反农行贷款要求及程序的前提下,对三元公司贷款再进行分析”。对此,三元公司黄诚对“分析”这一说法深感疑惑。但到目前为止,三元公司还是贷不到款。为此,黄诚又如是说:“在农业银行申请康复贷款,其贷款之路是不是腐败之路?一定要按熊长青讲的‘行规’来办才成吗?在农业银行申请康复贷款,三元公司按基层农业银行的指点完善了该完善的一切贷款准备工作。(以上准备分硬件和软件,已花费上百万元)其经济损失银行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在农业银行申请康复贷款,难道贷款之路就如此黑暗和灰色?省残联在农行银行[2002]康复贷款指标为5000多万元,共几十个项目至今没有得到落实,这是不是严重失职或者也普遍存在一个熊长青所说的“行规”问题?在农业银行申请康复贷款,企业按正常程序行文向有相关部门反映,反而招来了“干扰破坏经济金融秩序以及各种罪名”,所受到的伤害由谁来承担?在农业银行申请贷款,熊长青索贿不成向项目业主发难是罪还是非罪?在农业银行申请康复贷款,熊长青利用手中权力玩忽职守,已给企业造成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按《刑法》397条规定,三元公司可不可以通过法院和检察院追诉熊长青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在农业银行申请贷款,因以上原因导致贷款卡壳,在中国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以上设问,我们试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