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海天:致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一封信
作者:任海天 来源:中国舆论监督网 发布时间:2008-8-26 15:13:10
尊敬的吉林省市政府、司法部门:
在海天一案即将开审之际,我们投资人将心中的一点想法奉上,供领导考虑和办案人员参考。
一
吉林不少官员对海天投资人说:会尽可能地减少你们的损失。
面对如此诚恳的关爱,我们本当感激,但由于内心绞痛,怎么也找不到感激的感觉,还望政府多多原谅、体解。
“尽可能减少你们损失”——这么说来,我们损失已成定局?
我们用身家性命为吉林建设起了一座现代化的好工厂,它可以为国家为人民生产无穷无尽的财富。没有功劳也就算了,怎么还要叫我们受损呢?为振兴老东北工业基地做了贡献的我们,下场就该是家败人(心)伤吗? 明明有双赢的结局凭什么偏要叫我们受损,而且还要赔上政府的信誉与威望?为什么?
办案人应该知道,投资百姓是不会忘记人民法院04年同意检察院对海天撤诉之“作为”和此后政府对它融资连续几年未加干涉之“不作为”以及给海天给王希田诸多荣誉之“作为”的!——我们可是冲着这些铁的事实(政府的作为和不作为)才投的资!(请政府看看下列3个材料,想一想要想把政府的支持否认掉办得到吗?
1、《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2004)龙刑初字第314号
该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准许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对海天之民间融资未下任何不法结论。
如此一来,百姓以为海天已经通过了审查,进了保险箱,于是投资不再担心
与犹豫。
2、《吉林市中小企业发展局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2006-7-17吉林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办公室)。
其中写道:“拓宽融资渠道:……五是积极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做好上市前的准备工作。海天集团、大仝数码、吉禾豆品三家公司作为第一梯队。海天集团上市前工作已基本结束,有望今年在美国OTCBB板上市……”
这个证据足以说明,海天在美上市,政府不但知晓,而且大为支持,已经列
入政府工作安排。
3、东亚经贸新闻(2007-3-3)《深入调查揭老底》。
其中说道:“吉林市龙潭区经济局民营经济发展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海天’曾是吉林市龙潭区的重点扶持企业,为此,发展科自从‘海天’建厂起就起到了扶持作用。”
海天公司被政府扶持,不仅有领导视察调研、媒体宣传报道和诸多荣誉加身
这些事实为证,且可以说已经被直接承认了!)
请想想,如若不顾上述造成我们投资的背景,而硬叫我们身家性命受损,政府的信誉与威望能不随之受损吗?身为戴着共和国国徽的公务员,吃着国家穿着国家,如果不顾我们百姓的喜悲,难道还不顾国家和政府的体面吗?
因此我们不能不提前说:我们不希望看到这种双损的结局。
二
如果“新龙”复产,如果新龙在美上市之运作继续进行,我们不会有一分的损失;而如果我们有损,那肯定是“新龙”不在我们手里了——如吉林经侦多次之预言,它被卖掉了!
如若这样,恕我们坚决不接受。
三
新龙厂是我们投资人的,我们有产权证为凭。一直以来,政府也从未否认过这一点。在海天案件中,投资百姓不是当事人,所以属于投资百姓的新龙并不在该案可以处分之列。
我们不得不提前声明:不经全体产权人投资人的同意,谁都别想“卖厂返钱”;谁若强卖,谁就要踏着百姓身体进厂!
四
如果强行卖厂返钱,必定双损。
搁下工厂所有权不提,单说以卖厂返投资款也非明智之举。卖厂得钱能几何?我们将受损惨重。所谓“最大限度减少投资者损失”,无非是靠拼命罚款来增加返还数,这样做除了造成百姓间的隔阂,又能增加多少? 这样的偿还方式,不仅使我们的身家性命几乎付诸东流,而且必使政府的信誉、威望受损!
我们强烈呼吁:不能那样做。一定不能明知会双损仍要那样做!
五
我们应该选择双赢。
双赢不是痴心妄想。双赢并不难。
新龙是一座现代化的好工厂,它的生产项目,曾经得到省市政府
的大力支持!它是一只能生金蛋的金鸡,政府应该扶持它进行生产。政府应该也有能力帮其贷款进行生产(可由政府放心的人掌握)。如若做到这点,政府每年将会得到几百万利税,我们的投资也不会受损;而如果硬要杀了这只金鸡,硬要卖厂还钱,其结局只能是双损。
为国为民考虑,必须弃双损,择双赢。
利国利民,是为双赢;扶助新龙,青史必留美名。
六
新龙厂保证是好工厂(政府可以考察)。如果政府说它还有哪点不合格,我们请求政府帮它一下(比如有人说的环保问题;但据我们所知,就是因时间的不允许而差一道手续);帮它,就是帮我们。人民政府为人民。帮助受了十八个多月煎熬的百姓,帮助新龙厂复产,应该是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那将是对百姓最大的体贴,更是对投资人利益的最大的维护。
新龙在美上市之事绝对为真(政府可以调查)。我们恳求政府在帮我们把工厂开动起来的基础上,支持它继续在美国运作。工厂的发展必定会带来转入主板的成功(有厂有项目有政府的扶持,成功决不会是空话),从而使投资人的大部分钱得以偿还,余下小部分,慢慢用工厂的利润来偿清。
七
总之,我们请求政府一是帮助新龙度过各种关卡,二是帮新龙解决贷款,扶持工厂进行生产,三是支持新龙继续在美国的运作。要是有人不顾百姓死活非要把我们的工厂卖掉返钱,那我们只有依法进行行政诉讼;我们不相信共和国的法律不维护人民的利益。
司法案件的处理,要看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第一,大案尤其要讲政治、重视社会效果。这个司法界尽人皆知的原则,充分体现着党的安定团结政策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精髓。
司法部门是为保护和维护人民利益办案,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理应怎么对投资百姓好就怎么去办才是;司法部门是代表政府和国家办案,所作判决,当以提高政府和国家的信誉威望为上,而不应使政府和国家信誉威望受损。我们相信一个爱国爱民的办案者,会努力做到利国利民的双赢,让百姓千秋万代颂扬。
顺祝
大安
吉林海天投资人
2008-5-30
补充材料:
请看数据,海天能不能自救?双赢还是双损?把海天继续扔到苦海整死,还是救上岸来?
2007年6月,新龙化工厂向政府递交《关于新龙化工厂恢复生产以返还投资人投资款的报告》。报告具体分析了生产叔十二碳硫醇和利用副产C10-C11烯生产硫醇锡产品的可行性,明确表明在政府的扶助(贷款)之下,新龙厂完全有能力通过生产来返回投资人的钱。下面即报告中的2个计划表:
生产叔十二碳硫醇5年利润计划表:
年限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年税金 | 年利润 |
第一年 | 叔十二碳硫醇 | 2000吨 | 320万 | 1400万 |
第二年 | 叔十二碳硫醇 | 3000吨 | 500万 | 3000万 |
第三年 | 叔十二碳硫醇 | 5000吨 | 700万 | 5000万 |
第四年 | 叔十二碳硫醇 | 10000吨 | 1000万 | 7000万 |
第五年 | 叔十二碳硫醇 | 10000吨 | 1000万 | 7000万 |
合计 | | 30000吨 | 3520万 | 23400万 |
生产硫醇锡5年利润计划表:
年限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年利润 |
第一年 | 硫醇锡 | 1500吨 | 2500万 |
第二年 | 硫醇锡 | 2000吨 | 3400万 |
第三年 | 硫醇锡 | 3200吨 | 5400万 |
第四年 | 硫醇锡 | 6400吨 | 10880万 |
第五年 | 硫醇锡 | 6400吨 | 10880万 |
合计 | | 19500吨 | 3306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