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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健康产妇和小孩活活被医院摧残致死

文章来源:  作者:  2008-09-16
    在医学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个健康的产妇,在医院待产120多个小时,5天5夜,却由于医生极度不负责任,丧失医德,和极度失职导致两条年轻的生命死的如此的冤枉,稍微有点责任心和医德的大夫,都不至于让两个冤魂在人间产生,事情发生的如此悲惨,让人无比气愤。

  2008年8月25日,产妇刘雪琴到江西省吉水县阜田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待产,待产期间进行了产前检查,结论是胎心,胎位,胎音均正常。并且产妇吃饭,活动正常,且是一副好身板,8月25日前后都做B超检查,一切都正常,医院的最终的结论是,产妇是平产妇。进院的第四天也就是2008年8月29日上午9时40分,医生开始对产妇进行了催产素注射,理由是产妇已经超过了预产期5天了。晚上6时左右,产妇的表姐向医生询问了产妇胎位,胎音是否正常,子宫打开的程度,医生告诉说,胎位胎音均正常,子宫已经打开了一指,说打开五指才可以生,晚上10时左右,催产素的针管拔了,医生说:我先去睡觉了,晚上11时左右,当产妇感到很痛时,产妇的表姐去找医生过来检查,医生只是看了下子宫打开了三指,然后又去睡觉了,过了一段时间,医生说去手术台,并且说已经打开四指。过二十分钟再叫她,就又去睡觉了。

  晚上12:20左右。产妇的丈夫再去找医生说:可以生了吗?过来检查下。医生却质问孩子的头发出来了没,等出头发的时候再叫她。丈夫说:又不是我来接生,我又不懂,你还是过来检查一下。可是医生却没有过来。当产妇再次感到剧烈疼痛时,要其表姐把医生叫过来。医生过来说:真麻烦,要是白天的话,就剖腹产算了。表姐立刻说:那现在就剖腹产啊。可是医生却说:子宫都打开了,还不如自己生了,当丈夫发现产妇出血时。问医生怎么办。医生不耐其烦的说:谁家生小孩不出血。医生叫护士过来帮忙,当小孩迟迟生不下来的时候,丈夫再一次要求剖腹产。又遭到医生无情的拒绝。说:剖腹产要去拿很多东西,太麻烦了。还无人性的说,“真倒霉,上晚班还遇到生孩子的”

  30日凌晨2:30左右,发现小孩还没出来的时候,医生就去取器械把小孩吸出来,并且和丈夫签下了保大人放弃小孩的协议。此时产妇还在大量出血,表姐也再一次问医生:出这么多血,不正常吧,可是医生也没进行任何的止血措施。还不耐烦的说:谁家生小孩不出血。丈夫要求输血,可是医生以没血为理由,拒绝了丈夫的要求。在吸小孩的时候发现器械功效不大的时候。又换了一台器械,在不关心大人的安危下,继续在大力的吸小孩出来,持续时间足足一个小时。当产妇脸色苍白时,医生还在责怪的说:用力,用力。在这种粗暴,无知,不负责的情况下,产妇和孩子就这样悲惨的死去了。事发后,医院不仅不主动承担起责任,还让那位丧失人性的医生逃之妖妖。事情过去快一周了,当地卫生局甚至连一个合理的答复都没有。两边家属正承受着无尽的痛苦,死者尸体何时能安息?

  此院前任老院长气愤的说:“一个胎位,胎心,胎音,吃饭,活动正常的平产妇。送到你医院5天5夜,120多个小时,竟然母子双双丧命,这全省乃至全国都是少见的。医生对产妇进行催产素的注射姑且算合理的,可是你要对产妇进行高度观察,三番五次的叫你过来都是马虎了事,更糟糕的是有时还遭到拒绝。长时间和大量的出血也不采取任何措施。要求剖腹产也被不是理由的理由拒绝了。当产妇不行的时候也没有进行任何抢救。从责任角度考虑医院要负100%的责任且要追究此医生的刑事责任。如果说家属有错的话,错就错在送错了医院。”

  当地群众愤怒在今天的医疗条件下,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更气愤的是医生怎么这么不负责和没有医德。群众认为:为什么打了催产素还不对产妇进行密切观察;为什么医生不进行剖腹产;为什么出血了也认为正常,为什么不抢救;为什么小孩可以不要大人也保不住。两条性命本来是在医院受到的是保护和关照。换来的却是医院把两条健健康康的性命摧残致死。

  听过抢救无效死亡的;听过技术失误致病人死亡的;听过治疗无效死亡的,听过交通意外或其他意外死亡的。谁都没听过也没想到一个健康的平产妇在医生极度不负责和丧失医生基本道德摧残两条性命死亡。

  两条性命,难道就是因为在农村,难道就是因为是弱势群体,难道就因为医生不负责就造成如此悲剧事故的发生。要知道家人和亲属都到了崩溃边缘。谁来保护弱势群体的生命利益,谁来倾听老百姓最无助,最悲哀的声音。我就是想要有记者来采访,弄清事情的真相,还死者一个公道。(产前检查纪录等等证据都有)医院和卫生局口口声声说他们承担所有责任,但事情过去快一周,他们什么也没做。
 
 
吉水县卫生局的处理情况:
 
关于刘雪琴医疗纠纷的情况汇报

  
   刘雪琴,女,22岁,吉水县盘谷镇下石濑村人(娘家:吉安县北原乡濠源村人),2008年8月30日凌晨4时因在阜田镇卫生院住院分娩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负有完全责任,并与院方发生纠纷。现将医患双方纠纷调解情况汇报如下:
   刘雪琴于2008年8月25日进阜田卫生院住院分娩,因超过预产期,医院对产妇使用催产剂催产,2008年8月30日早上4时,可能因子宫强直收缩导致子宫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事情发生后,医院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县卫生局高度重视,于8月30日(星期六)上午8时及时派分管副局长曾发瑞、医政股长廖仁杰及工作人员黄书贵赶到阜田卫生院会同阜田及盘谷镇政府对事情进行调解。向死者家属解释有关医患纠纷调解的办法及法律途径,并要求死者家属对死者进行尸检和医学鉴定,以便专家查明死亡原因。同时,要求死者家属将死者运送县殡仪馆进行冷藏处理。但死者家属一直要求医院赔偿损失120万元。因院方和死者家属达不成一致意见,第一次调解无果,尸体仍留在医院产房。
   8月31日,我局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综治委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领导作了汇报,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县综治办主任周小荣同志立即召集司法局副局长刘金保同志和阜田镇党委副书记杨根生,盘谷镇党委副书记唐小兵同志会同卫生局到阜田卫生院与死者家属进行第二次调解。在调解补偿金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家属同意走法律程序解决,但不同意尸检。最终医患双方同意阜田卫生院押15万元到县综治办作事情处理的押金,并将尸体运送到殡仪馆冷藏。
   9月1日上午,县卫生局曾发瑞副局长和廖仁杰股长会同阜田卫生院周山庚院长找吉水荟翠律师事务罗艳萍律师咨询,假如按院方承担全责计算,赔偿金额多少?罗律师根据有关医疗事故处理的规定计算如下:丧葬费92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5年×2×2994÷3=299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98×6=24588元,合计:63728元。阜田卫生院同意按负全责给死者家属补偿。
  9月2日上午,死者丈夫曾文水和下石濑支部书记曾党发到卫生局要求解决问题,卫生局王平平局长会同曾发瑞副局长、廖仁杰股长接待,王局长说:首先,对你们家属出了这种不幸事件,我深表同情和衰悼,请你们相信我们一定会公正、公平地处理这个问题。解决医患纠纷有三条途径。第一,协商处理;第二,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由政法委牵头协商解决;第三,走司法程序,你们直接到法院起诉。关于协商途径,通过律师计算,按院方承担全责赔偿金额为6万余元。但我们可以适当增加1—2万元。请你们家属方给予理解。因为医疗行为是种高风险职业,我们以前也有过类似事件,今后肯定还有医患纠纷发生。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我等待你们答复我们。
  9月2日下午,卫生局局长、书记、分管副局长和医政股股长、阜田卫生院院长,局法律顾问等有关人员就阜田卫生院医患纠纷一事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阜田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尽快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好纠纷。同时,卫生局将派人对此纠纷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对经管医务人员待事情查清以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曾文水和曾党发书记认为:目前,我们不好具体答复,待回去和女方父母商量后再予以答复。
   9月3日,曾发瑞副局长电话联系曾党发书记,家属方认为不走司法鉴定途径,同意协商解决。
   9月4日上午,曾发瑞副局长和廖仁杰股长到综治办作了专题汇报,同时向分管县长和政法委书记作了情况汇报。最后确定。9月5日下午到盘谷镇政府协商处理。
  9月5日下午,县综治办主任周小荣、司法局副局长刘金保、卫生局副局长曾发瑞,廖仁杰股长,盘谷镇党委书记王礼新,镇长叶太,副书记唐小兵,阜田卫生院周山根、皮永兵到盘谷镇政府会议室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死者丈夫同意在63728元的基础上增加2-3万元补偿金了结纠纷。但死者娘家坚持认为少于30万元免谈,最后协商未果;刘雪琴之哥刘子德扬言如不赔30万元,就要搞臭吉水县。
  9月8日,死者家属到吉安市卫生局反映情况,市局也同意我局意见,如协商不成,希望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次医疗纠纷。
   我们恳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牵头,卫生局参加,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这起医患纠纷,并呼吁媒体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真相,我们深表谢意!
  
  
  吉水县卫生局
  2008年9月8日

  联系人刘子贤(13479608640)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希望各媒体记者采访报道。
 

 编辑:方圆

  李大同:杨佳案的悖论      盐城执法者是这么执法的,不闻不..
相关评论:
IP:124.163.*  于2008-11-19  发表评论:
简直没人性!一定要告到他们!!!我挺!!!那些牲口//让他们没好日子过!!
IP:61.158.7*  于2008-09-17  发表评论:
支持!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IP:61.158.7*  于2008-09-17  发表评论:
是呀,不能就这么便宜了医院和那个庸医!否则他们还会坑害更多的人!
IP:61.158.7*  于2008-09-17  发表评论:
既然卫生局答复给赔偿,医院必定存在着很大的过错,掌握确凿的证据,一定要告到底。
IP:61.158.7*  于2008-09-17  发表评论:
医德何在?医者父母心?有这样狠心的父母吗?
IP:218.95.6*  于2008-09-16  发表评论:
事情进展: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420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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