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界泰斗、著名刑法专家单长宗(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顾问),张泗汉(中国法学会北京市刑法学会副会长),梁宝俭(中国法官学院原院长)和北京资深律师们通过对遵义驻京联络处案发时暴露出来的购房多付款证据和案发后律师们调查取证资料进行分析论证后,给遵义呈送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上明确指出:遵义驻京联络处当年购房时多付购房款的所有证据形成证据链并相互映证,当年购房时只应该付款197.82万元不到(因为还要扣除少面积多付款部分),而实际却支付了310万元,多付款121.96万元,追讨此款既有法律依据又有事实依据,我们愿帮助遵义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追回”。 《法律意见书》还指出:“遵义驻京联络处原负责人1995年3月在购房活动中,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与私营工商业者内外勾结,炮制虚假合同文本(遵义驻京联络处原负责人前后几天,就和多人对同一房产签定不同价格、不同面积的三份购房合同),制造分流国有资产的中间环节,使遵义革命老区的巨额国有资产变性分流,已严重触犯国法”。 “由于遵义驻京联络处原负责人的主观故意,恶意串通,和个体中介商相互勾结,造成人为多付购房款121.96万元”(见各大网站“贵州:中央领导多次批示的案子何时了”)。
看过文章后,感叹!震惊!!愤慨!!! 感叹北京、遵义一部分有正义感的老干部不顾年事已高,还在忧国忧民,其精神是多么感人;震惊张抗美十年来被改变的命运是多么让人心碎,为了国家利益她付出了太多;愤慨贵州省遵义驻京办原主任胡光华、原副主任杨晓林二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择手段“洗黑钱”,尤如蛇吞象、吞刀子、吞地雷、吞炸弹,贪婪到何种程度!此案子至今还在被贵州省纪委某些人包庇,不能依法正常查处! 老干部、张抗美的事笔者单独另议,先议议胡光华、杨晓林、贵州省纪委。 胡光华、杨晓林二人为了谋一己私利“洗黑钱”,竟然利用职务之便,在北京为贵州省遵义驻京联络处购房时苦思冥想,费尽周折找“中介人”,不择手段签订三个购房合同等等。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贵州省遵义市是“老、少、边、穷”的革命老区,在京设立办事处筹集310万元购买办公用房,足以反映出边远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落后的经济状况,若在经济发达地区拿出千万、上亿资金到京投资的比比皆是。但就这区区310万元,胡光华、杨晓林就要弄走112.96万元,敛财之道是多么卑劣和让世人唾弃。简直贪婪到了利令智昏的程度。 这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又有贵州省联合调查组公正结论的案子,贵州省纪委居然为了顾及面子长期包庇不让查处,真乃天下之奇闻。 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学习,树牢宗旨,坚定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为民用权,为民谋利才能无愧人生,才能无愧党和人民。一旦放松了学习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就会导致思想庸俗,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变异,最终如蚁穴之溃堤,整个人生必然崩塌。 请贵州省纪委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告诫,对胡光华、杨晓林这样“洗黑钱”的官员应严惩不殆!!! 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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