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意见》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用人纪律。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近年来,买官卖官,行贿受贿极为盛行,此恶疾,早已招致广大人民群众唾弃,两部委“意见”剑指用人不正之风,针对性强,迎合了民智民意。中央此次快刀斩乱麻,彰显了执政党刮骨疗毒的决心。 黑龙江省绥化曾经发生马德腐败窝案,涉案官员260多人,而绥化市委实行“抓大放小”,于是对一般干部5万元以下、“有来头”的干部10万元以下免予刑事处分,行贿官员官照当,甚至个别的还得到了提拔。此“土政策”严重背离了依法治国原则,给政坛留下了许多后患。 绥化纪委“抓大放小”的理由是:“由于马德案涉案干部较多,如果全部追究,相关市县、部门的正常运行将受到影响,甚至可能瘫痪,整个干部队伍就垮了。”惩治腐败是每一级党和政府的责任,绥化市纪委对反腐斗争的认识,一时招来全国网民的非议。 此后不久,安徽省阜阳发生腐败窝案,涉案官员达八九百名之多,阜阳市委首先想到绥化,专门前去考察取经,取得“真经”之后欣喜若狂。回来之后,阜阳依照绥化模式,宽容了买官者,继续让行贿者戴着买来的“乌纱帽”,一些人甚至得到了升迁”。绥化“真经”对阜阳果然妙用无穷! 问题是,绥化、阜阳过度宽容行贿者,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和正直干部的心,这一决定挑战了严肃的党纪和国法,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带来的恶果是由于不依法处理行贿者,一部分人还是争先恐后花钱买官。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院腐败窝案中,一些行贿者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就是鲜明的案例。具有代表性的有:何涛、徐虎二人,他们一人行贿15次,一人行贿17次,居然都当上界首市、临泉县人民法院院长?徐虎至今还稳坐阜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我国刑法规定,行贿受贿5000元符合立案标准,10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绥化、阜阳的“土政策”对5万元以下案件不再追究,违背国家法律,更是对党纪国法的极大讽刺! 中央的精神是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心慈手软,决不姑息养奸,一定要严惩不贷。而绥化、阜阳的买官卖官的被发现了,却要将5万元以下纳入不查处之列,“何涛、徐虎”行贿得来的乌纱帽,仍堂而皇之地戴在的头上。经媒体报道,何涛于今年3月才被免去法院院长职务,等待另行安排工作。 绥化、阜阳买官无罪、买官无恙的荒唐事实,将许多人非法买来的官位合法化,变相地鼓励和纵容更多的人更大胆地去买官,毒化了官场风气。许多群众说,中央只有出重拳,让买官卖官者付出惨重代价,认识到前方就是穷途末路,行贿者不得善终,才能起到警示作用,否则买官卖官会愈演愈烈。 值得庆幸的是,两部委《意见》的及时出台,终于明确敲响了行贿买官者的丧钟。 党中央对腐败分子终于亮出了利剑,在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中,加大惩治力度,彻底铲除买官卖官等各种官场腐败,充分显示出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信心。《意见》鼓舞了民心士气,凝聚了党心民心,人民群众对此欢欣鼓舞。党中央对处理行贿买官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不知道绥化、阜阳这两个腐败重灾区对行贿者如何惩治?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编辑:秦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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