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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地方政府倾听民意,体恤善待民企暨投资者

文章来源:  作者:  2008-11-17

希望地方政府倾听民意,体恤善待民企暨投资者

——尊重民心,促进和谐

 

图解:横跨松花江畔,风景如画的吉林市

图解:张星水、杜兆勇等人在向投资户代表宣传法制观念

    前几日,笔者作为吉林海天公司聘请的辩护律师前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并准备出庭辩护,在法院门口亲眼目睹了海天公司广大投资户代表的和平请愿活动,整个活动都是严格依法有序进行的,参加活动的投资户代表十分克制与理性。海天公司是一家生产化工类产品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因为涉嫌民间“非法融资”而被当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被起诉之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天公司的创始人王希田先生也深陷囹圄达近两年之久,他白手起家,自力更生、历经千辛万苦创立了海天公司,在广大投资者群体之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声誉。真希望吉林市政法部门能够认真充分地听取广大投资户的呼声和诉求,体恤民生疾苦,遵循“司法为民”的审判宗旨,合理妥善地处理好海天一案,使得海天公司能够起死回生,重振旗鼓;使得王希田董事长能够从牢狱之灾中解脱出来,东山再起,为了吉林市的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再立新功;使得广大海天投资户群众的正当利益能够得到合法的维护;争取政府、群众和民企三者的多赢共荣的圆满结局能够得以最终实现,以贯彻中央政府倡导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广施仁政的治国方略,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与繁荣,则幸甚之至、善莫大焉、造福桑梓、功德无量。

 

编辑:方圆


  美国落后中国100年      一本假记者证卖至1.5万元 造..
相关评论:
IP:69.22.21*  于2009-06-27  发表评论:
吉林省公安厅疯狂地封杀网站。公民有言论的自由,海天人冤枉,没地方申诉的情况下,在网上申诉、抗争和维权是理所当然的。吉林省公安厅如果是人民的机关,应该关注海天人的呼声,本不应该动不动就采取封杀、打压等强行压制的形式。从2007年2月中旬封杀吉林财网开始,吉林省公安厅疯狂地封杀海天人申诉、抗争和维权的网站和文章。海天事件文章目录集(http://www.rmwq.com.cn/mcontent.asp?id=1829)的很多文章被封杀。《吉林海天:董事长涉嫌违法,投资人也有罪?》一文是经过记者实地调查采访之后的真实报道。记者在人民维权网上发表重发的《吉林海天:董事长涉嫌违法,投资人也有罪》的编者按上说,调查采访报道之后的“2007年11月16、17、19、20日,作者之一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以下简称网监处)的电话,要求删除本文的个别评论,并请记者证明那些评论是在本网发出的。记者了解到,网监处是接到了吉林市公安局发来的协查函而协助调查的。记者向网监说明情况:这篇文章是我实地调查采访,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报道。至于某些评论,我们可以删除,但我是不会出证明的。因为我知道,吉林市公安局想通过我的证明去抓投资百姓。在记者的坚持下,本文才得以“存活”一年半的时间。”2008年12月2日,吉林省公安厅封杀了《请关注“海天”的命运》这封投诉信及此文后的1万1千多条的评论,紧接着12月5日,吉林省公安厅又封杀了《吉林海天:董事长涉嫌违法,投资人也有罪?》一文和文后的3千多条评论。读者评评理,是不是我们的人民公安简直就成了强盗!
IP:69.22.21*  于2009-06-25  发表评论:
请广大的吉林省民众.组织起来,收集吉林省吉林市经侦支队大队长冯建新的犯罪事实,不能让他逍遥法外!让这样祸国殃民的禽兽混在吉林的司法机关.是全国人民的悲哀!!是它祸害了吉林政府的形象!
IP:69.22.21*  于2009-06-24  发表评论:
看吧!吉林省政府,吉林法院,吉林检查院,吉林经侦,简称[四人帮的弟弟,四家帮]它们基本上是不敢公开二审了!因为第一审后,它们四家帮每家肠子都得悔青了!!都捶头钝足!齐声说;在法庭上,我们四家帮怎么变成了被审呢???自从盘古开天地,这是头一回,真是把咱们四家祖宗的脸丢尽!悲哀!悲哀!
IP:69.22.21*  于2009-06-21  发表评论:
评论为什么不给登出来!难道你们接到上司的什么指令了?你们不是人民的网站吗?为什么发表评论不给登????我们又没有不文明用语!
IP:69.22.21*  于2009-06-21  发表评论:
海天人,你们说的太好了!吉林的政府是无齿的政府!开庭以前,为了维护省政府的尊严,给省领导留点脸!没撕他们的脸!但5月11号至14号这几天公.检.法.的表现,充份曝露了省政府卑鄙无耻的嘴脸!!!真是给脸不要脸!!省领导指使省.市公.检.法.对海天进行恶毒的攻击!!置海天于死地!吉林省的领导,你们听着,你们不就是怕老百姓上访吗?那你们就等着瞧吧???看你们最后的审判结果吧!!!海天人不是好惹的!!!
IP:118.114.*  于2009-06-08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我们政府的某些官员.对人民大众的疾苦麻木不仁.已蜕变为冷血动物! 这些官员对砍杀民企却十分积极荬力.因为瓜分民企资产好发财.制造政绩好升官.
IP:118.114.*  于2009-06-0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我们政府的某些官员对人民群众的疾苦己麻木不仁.己蜕变成了冷血动物!
IP:118.114.*  于2009-06-0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现在的某些政府官员追求的是砍杀民企.瓜分资产好发财.制造政绩好升官.老百姓死活不在乎!
IP:69.22.21*  于2009-06-04  发表评论:
评论成功了!也不见内容登出来?请告之!如你们有难处,请告知!
IP:69.22.21*  于2009-06-04  发表评论:
为什么不允许在此发表评论了?不!发了也不给登?为什么?????
IP:69.22.21*  于2009-06-03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 ;质证期间:一位女投资者对公诉人宣读的笔录提出异议,法官问:这份笔录不是你亲自看过的吗?答:我不识字。法官:警察做笔录的时候没有念给你听吗?答:没有!那个给我做笔录的梁警官写好了就让我按手印,如果念给我听了,我当时就会提出异议了。 评论
IP:69.22.21*  于2009-06-03  发表评论:
感谢张星水律师,在百忙之中,还亲自到吉林,为海天一案辨护!
IP:69.22.21*  于2009-06-03  发表评论:
矫正中批示:此事在我省尚属首家,是改革中的创新事物,可以支持,但省经贸委在审核时,要注意与金融办,体改委沟通,按章循法办事.这个文件意味着什么哪?首先,说明汇正创投公司是合法的企业,而且还是重点扶植的新生事物.发该委中小企业局要密切关注汇正的成长.以确保汇正公司试点成功.为吉林中小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IP:69.22.21*  于2009-06-02  发表评论:
得民心者得天下,吉林市政府乘改革振兴之洪流,下一纸檄文,一如即往的支持海天,尽快复工是国家,工厂,投资者三方都受益的事,为什么和乐而不为呢?????
IP:69.22.21*  于2009-05-30  发表评论:
海天人,你们说的太好了!吉林的政府是无齿的政府!开庭以前,为了维护省政府的尊严,给省领导留点脸!没撕他们的脸!但5月11号至14号这几天公.检.法.的表现,充份曝露了省政府卑鄙无耻的嘴脸!!!真是给脸不要脸!!省领导指使省.市公.检.法.对海天进行恶毒的攻击!!置海天于死地!吉林省的领导,你们听着,你们不就是怕老百姓上访吗?那你们就等着瞧吧???看你们最后的审判结果吧!!!海天人不是好惹的!!!
IP:69.22.21*  于2009-05-30  发表评论:
简直就是造谣.诽谤的记者!!18.87亿!你哪来的信息?请你报道新闻要实事求事!!不要扑风捉影!!
IP:69.22.21*  于2009-05-28  发表评论:
全体海天的投资者们;人民网给了我们这么自由的空间,我们可以尽可能的把我们肚子里的苦水倒一倒了!因为有人民网在保护着我们的言语自由!请海天的投资者们不要害怕吉林的经侦,他们现在理亏大了,他们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IP:69.22.21*  于2009-05-28  发表评论:
人民维权网真的就是好!在海天出事之时,投资者在网上发表评论,发一条吉林经侦删一批!最后把整个关于有海天的评论内容的网通通封死!不让投资者讲话!简直没有人权!
IP:69.22.21*  于2009-05-2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张律师,你是我们海天全体投资者的救命大恩人呐!吉林的司法机关简直疯了!!!!!在5月11号的法庭上,公诉人出尔反而,被旁听席上的群众齿笑不止。不知退庭后他们做何感想?法官的水准,公诉人的水准哪里去了?
IP:69.22.21*  于2009-05-26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希望胡总书记,温总经理多多关注人民维权网,关注【海天案子】的公正与否?
IP:69.22.21*  于2009-05-26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看吉林的司法机关如何审判海天的案子?希望他们公平,公正!不要违背自己的良知!!!
IP:69.22.21*  于2009-05-26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英国思想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公平判决是涵养公民法律信仰,割除网民腐败想象的最好方式。因此这就要求吉林的司法部门秉持良知,和法律要义,公平办案。且让我们睁大眼睛拭目以待吉林的法官接下来对【吉林海天案】的判决?
IP:69.22.21*  于2009-05-22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说的好!为什么一个好端端的民营企业一定要扣上集资,诈骗的帽子。
IP:113.213.*  于2009-05-11  发表评论:
说的对,和谐社会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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