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夫多妻区委书记”之称的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峰受贿案,日前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州市检察院指控董峰犯有受贿罪,其个人受贿金额为38万多元,董与其情妇陈文共同受贿242万余元。
(12月1日《东方早报》)
因个人作风“极不检点”而在民间获得“一夫多妻区委书记”称号的董峰终于落马了。但令人遗憾的是,曝光董峰腐败事实的,不是纪检、审计部门等部门,而是民间的“反腐斗士”。面对“一夫多妻区书记”长达多年的荒淫腐败,笔者不禁要问:地方监督部门都干什么去了?谁来问责他们的失职?
据报道,董峰在徐州担任干部期间,“个人作风极不检点”,“情妇先后有支某、王某、黄某、陈某等”,其中多个情妇都与他生有孩子,被人称为“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很显然,董峰的荒淫腐败不是一天两天而是长达多年,但他的最终落马不是因为“个人作风”而是由于经济问题。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干什么去了?他们是真的不知情还是两耳充塞?地方组织部门又去哪里了,董峰个人生活如此糜烂腐化,怎么还会顺利晋升?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规定:重婚或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党内监督条例》也有对干部定期考察等规定。可见,对于民间反映强烈的“问题官员”,监督部门只要略施监督手段,足以使董峰提前落马,何以拖延至今并靠民间反腐人士来“捅篓子”?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有关监督部门形同虚设、监督乏力,根本没有真正履行监督职责。
笔者认为,问责董峰经济问题固然重要,但在这起事件过程中有关部门的的监督失职更需问责。正是由于有关监督部门的失职甚至渎职,才导致一些问题官员日益滑向犯罪的深渊。
近年来“民间反腐”或“网络反腐”屡见不鲜,这一方面说明一些腐败分子比较狡猾,反腐面临严峻考验,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一些监督部门监督缺位,严重失职。关于一些“问题官员”在坊间的议论沸沸扬扬,却不见监督部门有所有作为;一些犯罪证据随处可见,却不见监督部门去搜集查证……我不知道,在这些现象的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少仍未被问责的“问题官员”?如要不去问责监督部门的失职,又将有多少“问题官员”继续逍遥于党纪国法之外?
“问题官员”固须问责,但隐藏在“问题官员”背后的监督失职甚至渎职更须问责。“问题官员”长期太平无事、安然无恙,本就是监督部门的责任,岂能永远一身轻松?国家应该尽快拿个办法补上这个空白和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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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