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第5期报道了“狗窝牢笼,造旷世奇冤”一案,为进一步了解此案的进展,记者受本社领导委托,于2005年2月12日(大年初四)专程去往汶上县刘楼乡采访。刚到陈家大门口,一幅独具特色的春联映入记者的眼帘:“坚持到底、血洒官司路;为国为民、誓把正义争”。不难看出,一个没有较高文化、没有雄厚资金、没有做高官的亲属与朋友的普通农民,为了给自己的恋人讨回公道,他所拥有是一颗坚韧的心,一个正义必能战胜邪恶的信念!
刚一进陈家,朴实的农村姑娘霍秋丽便含泪跪在了记者的面前。常言道:“上跪天,下跪地,中间跪父母。”面对霍秋丽的这一跪,记者的心在滴血:一个25岁的未婚女子,如果没有6天 “狗窝牢笼”拘禁的冤屈,如果没有使她羞辱难当、放在她体内的“环”,她怎么也不该跪在一个与她素昧平生的记者面前!这一跪,跪出了对现实的无奈更跪出了对记者的信任。一直以来,本刊坚持不懈地关注着这一对“苦命鸳鸯”,这一跪更加坚定了本社用法律帮助这对恋人讨回公道的决心。
在陈建超多次向有关部门讨说法,多家媒体滚动报道,犯罪嫌疑人却依然逍遥法外的情况下,我社分别给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山东济宁市委贾万志书记发去信函。给贾春旺检察长信中内容如下:
……请阅示本刊“狗窝牢笼,造旷世奇冤”一文, 中国青年报也于1月26日报道 “一个寡廉鲜耻的标记”,受害人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文中受害人曾多次到汶上县检察、济宁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而两级检察院拒不受理,致使犯罪嫌疑人十分猖狂,受害人未讨到任何说法……
给肖杨院长信中的内容如下:
本刊第5期“狗窝牢笼,造旷世奇冤”一文中受害人一家在经济上、精神上都受到极大损失和伤害,而犯罪嫌疑人竟被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判处无罪,不作任何处罚。这分明是枉法判决,是对我国刑法的滥用。判决的背后隐藏着什么?如果此事得不到公正处理,后果难以想象。很可能给国际上反华势力造成攻击中国的机会——据受害人说:美国一个所谓人权组织已多次给他打电话,要相关材料(未给)。我们深知这其中的利害,多次告诫受害人,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相信法律一定会给他(她)们一个公道。
给贾万志书记信中内容如下:
请阅示《维权》杂志第5期刊登的“狗窝牢笼,造旷世奇冤”一文,未婚姑娘被非法拘禁并被强行上环,这是中国历史绝无仅有的。它的影响绝不仅仅是汶上,而是济宁、山东、乃至整个中国。中国青年报也于本月26日刊登了“一个寡谦鲜耻的标记”不知您是否看到,请您关注下这个农村姑娘的命运吧!……
令陈建超欣慰的是,上述三位领导接到信后十分重视案件的进展,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记者了解到,2月19日汶上县刘楼乡党委书记亲自去陈建超家探望了霍秋丽并赔礼道歉。2月21日汶上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李天吉、王金生及计生委主任吕修福、信访局长何等领导在刘楼乡党委办公室向陈建超、霍秋丽致歉。李书记对陈建超说,县里管理有漏洞、法律不到位,县委一定会还你们一个公道。3月2日,刘楼乡党委书记张茂海带领所有制造“奇冤”的当事人:郑衍香、赵书霞、徐卫东到陈家看望了陈的父母并再次赔礼道歉。3月4日陈建超接到汶上县人民法院通知,定于3月24日重审此案。
得知这一令人振奋的消息,陈建超马上给本社打来电话告知详情,据说汶上县法院仍然不打算公开审理,陈建超坚决要求公开开庭。相信为了维护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汶上县人民法院一定会公平、公正地审理此案,霍秋丽的“旷世奇冤”一定会得以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