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前期登载了广东省湛江市“湛宝”公司的干部职工来信:谁为“广东湛宝”的国有资产埋单?该文反映了广东湛宝公司在湛江市政府的直接指导下,于2000年3月20日前,把所有的转让手续办妥并交付给广东中侨公司在湛江成立的湛江中侨公司,转让价格总额为10845734元。但中侨公司除了首期付给湛宝公司的300万元和2001年的100万元,至今再也不肯支付一分钱给湛宝公司,造成湛宝公司失业职工的生活更加困苦。现在,中侨公司仍拖欠湛宝公司的国有资产转让金达6917734元,湛宝公司的干部职工对此愤愤不平。
职工来信还提及了当时较为出名的好心老板林成伟。他当时为湛宝的职工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那就是借钱为职工建好80套新楼房。林老板此举使80户湛宝公司职工欣喜若狂地告别临时棚而搬进了新楼房,实现苦盼了七年的乔迁愿望。喜了职工,却苦了林老板。由于中侨公司有意侵吞湛宝公司国有资产转让金,致使湛宝公司无法兑现给林老板的工程款和材料费以及高息借款。林老板感到最内疚的是对不起给他打工的那些民工,他们领不到工资,有的人子女没钱读书,父母无钱治病,本人也衣食匮乏,苦不堪言。一些供应材料的债主和民工穷追猛打要材料款和工资,林老板就只好东躲西藏,或再借高息还债以暂解燃眉之急。职工见此发出肺腑之言:是我们害惨了林老板。好心老板的苦日子何时是尽头?
记者通过多种渠道,终于在一偏僻处见到了气色很差、身体瘦弱、疲惫不堪的林成伟老板。林老板告诉记者当时他本来出自于好心,完全相信湛江市政府、相信中侨公司和湛宝公司的信誉才到处借款为湛宝公司职工建楼,但想不到的是中侨公司对湛宝公司的国有资产转让竟然是一大骗局,中侨公司以10845734元受让湛宝公司的财产,中侨公司仅以厂房和受让土地面积的48%(评估价为2858万元)就已向广州工行贷款1429万元。但中侨公司却仍然不付其余的资产转让金给湛宝公司,湛宝公司也就无法付工程款给林成伟,致使他现在血本无归,债台高筑。记者现摘录2002年6月17日湛江日报刊登《湛宝困难职工喜搬新房》里的有关林老板的新闻报道:“老板奉献的‘爱心楼’”——俗话说:好事多磨。当集资楼打好地基、起好框架后,原老板没钱投入,还欠了建筑工人工资和材料供应商40多万元。工程被迫停工。一个多月了,没有一个建筑商肯接手余下的200万元工程。200万元工程要带资200万元,利润低、风险大。正在湛宝职工忧心忡忡的时候,林成伟挺身而上了。这位曾在国家建筑一级企业工作过,且参与深圳、上海房地产开发多年的赤坎区政协委员,看了住工棚的湛宝职工惨景后深受震动,他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为困难职工做点好事。他拿出49万元支付上任老板拖欠的工人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还把自己一辆轿车抵押贷款投入建房。为了做到最好,他主动把合同规定的铁水管和普通塑料管换成雄塑管,红砖用最好的,水泥超标用料。他说自己少赚点不要紧,重要的是让职工住上优质房。林老板用爱心和厚道赢得湛宝职工的赞许。”
可见,林老板作为赤坎区政协委员真是为职工办了一件大好事,并受到社会的好评和政府官员的肯定。但他又怎么能想到,由于中侨公司的蓄意侵吞国资和湛江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一些当权者的失职,从而使湛宝公司的国资转让金被骗,因而林老板也收不回他的建楼工程款。林老板对记者说:“如果这样下去,今后谁还敢做好人!不过我相信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湛宝公司的国资转让金问题最后肯定有一个合理的说法,一定会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和依法惩治国有资产蛀虫,到时湛宝公司拖欠我的178万元的工程款也会得到解决。否则,到我走投无路时,我只好当‘恶人’,那就是将楼封了!”
广东省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在11月8日到9日的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重点查处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和加强对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监督,完善国企管理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这一要求无疑给好心的林老板和湛宝公司全体职工吃了一颗“定心丸”。林老板说:“但愿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湛宝’的国有资产流失案能引起高度重视并能早日解决。这样,‘湛宝’拖欠我的178万元建楼款就能兑现,我也就能早日还清民工的工资和材料款,我确实不愿意整日过着被人追债的担惊受怕的生活了。”
另外,记者获悉,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湛宝公司起诉中侨公司请求解除转让合同,返还受让资产的诉讼纠纷案。该院已于2004年11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但尚未宣判。
结果如何,我们将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