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个临时机构的批复否定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
12月1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煤矿弥漫着一种如临大敌的气氛:数百名工人已经放假,煤矿办公楼前紧锁的铁门上挂着“放假期间,闲人免进”的牌子,保安仔细审查进入煤矿的陌生人;记者要到北风井口去看看,被值班的老人拒绝;在该矿的大门口,一名工作人员拦住记者盘问,又是检查相机,又是查看身份证,没有发现记者真实身份才予以放行。记者事先接到群众反映,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对于储量趋于枯竭的小煤窑,不能重新核实储量,调整延期,采矿证到期后必须依法关闭。据了解五七矿的开采证有效期是2007年5月,可它却一直“顽强”生存。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该矿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五七煤矿五证不齐。旁边有村民悄悄补充说:省里马上又要来检查验收了,所以他们才这样紧张。
被拉倒的风井架
据了解,五七煤矿当初隶属于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计经委,为区办集体企业,煤矿生产能力为年15万吨,投产于1987年。1997年元月,五七公司将大井承包给煤矿副经理高国荣,承包期一年。1997年该矿发生了矿难,一次性死亡79人。2002年改制时被石龙区南顾庄的李宏超以1000万元买断。在现场,记者发现,五七矿用于通风的北井旁有一个被拉倒的井架,周围堆放着煤炭。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个井架不仅被用于出煤,同时也是五七煤矿越界开采的一个标志和证据,所以要拉倒。但该矿守风井的老头说,他们拉倒井架是为了重新建一个井架。按规定,煤矿生产应有主井、副井和风井三部分,主井用于出煤,副井用于下人和运送材料,风井用于通风,以保证空气流通,降低瓦斯浓度。所谓越界开采,是指已领取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石龙区煤炭局一知情人告诉记者:“12月7日,平顶山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动员大会后,五七矿于9日下午派人拉倒了北风井上的井架——对北风井上的井架,五七矿面临着两难的境地:竖着这个井架,自己越界开采的问题会在检查验收时暴露无遗;拉倒这个井架并堵上风井,又不符合煤矿生产的基本要求。没有风井通过‘努力’,他们也许还可以被列为技改之列,越界开采则肯定要被关闭无疑了。两难之间,五七矿选择了拉倒井架。”这位知情者补充说:“不过,即使五七矿能在北风井的问题上蒙混过关,他也很难把在生产过程中一次矿难就死亡79人的事故推脱。”。他所提到的这次事故发生在1997年12月10日。河南省政府河南省政府在“12.1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中记载:当天8点半,该矿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分别在1、2号回采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10时50分,主井井口冒黑烟,井下脱险升井的工人报告说:“瓦斯爆炸了。”11时30分许,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成立抢险指挥部指挥抢险。由于井下巷道破坏严重,抢救工作十分困难。经过17天的奋战,发现67名遇难矿工,其余12名遇难矿工又过了月余才从垮塌的矿井中挖出……河南省政府在事故调查报告中还认定了一个事实:此矿储量已趋枯竭。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文件同意了省里的调查报告。
在该矿工作过的矿工老王也证实:现在,五七矿的资源实际上已近枯竭,所剩的90%都是煤柱,回采率很低。”11月27日,河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只要属于六类矿井之一情形的必须关闭。记者对照文件发现:“要关闭的六类矿井五七煤矿占了其中四类——生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1997年该矿一次矿难死亡79人);独立块段和单独保留矿井采矿许可证到期的(该矿2007年5月就已到期);截至10月31日,尚未批准开工或者已批准开工但尚未动工的(省有关部门虽给该矿发了一个单独保留矿井的批复,但直到现在,仍手续不齐);矿井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的……”但是,五七矿的老板却依旧很有把握——不少知情者告诉记者,该矿老板李宏超早就放话说:“谁说我的矿通不过检查验收?我就要最先通过让你们瞧瞧。”
早已关闭的五七矿
事实上,五七矿早在2007年5月就已被关闭了。当年4月16日,河南宝丰县王庄矿发生爆炸事故,33人下落不明。此事引起河南省有关领导高度重视,从4月20日起,河南省政府决定对所有独立块段矿井进行全部停产整顿,进行再审查、再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条件的,将当场关闭。在这第一波关闭整顿中,五七矿就没能逃脱被关的命运。因该矿在资源整合规划方案中系独立块段矿井等原因,2007年5月27日,采矿到期后,平顶山石龙区国土资源局就依据国家和省里的政策向平顶山市国土局申请注销五七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同日,该局向石龙区政府申请关闭五七煤矿。石龙区国土资源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当时,我们申请注销五七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和关闭该矿是有充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的。”他边说边拿出数份文件给记者讲述关闭五七矿的理由:从国务院的政策法规看,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由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小型的煤矿采矿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资源接近枯竭的矿井,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予以关闭。五七煤矿属于小煤矿,投产于1987年,到2007年5月已20年之久。再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地方文件看:“位于独立块段且单独存在的小煤矿企业,采矿证到期后,所有证照不再变更延续。”“对处于独立块段的小煤矿,不允许重新核实储量、扩边、扩储,不延长服务年限。采矿证到期后,所有证照不再变更延续,按期关闭。”那位官员说:“五七矿属独立块段的小煤矿,对其处理,当然也应依据以上文件。”查阅省里的文件,记者发现豫资源整合办【2007】1号文件对独立块段到期关闭的小煤矿做了更具体的规定:凡省已批准的各省辖市煤炭资源整合规划方案中明确的2007年到期关闭的小煤矿,(含独立块段到期关闭的小煤矿)由省国土厅会同省煤炭局认真核查、公示,提请按关闭标准实施关闭……对我省《规划》中明确为独立块段的小煤矿,坚持不扩边、不扩储,实施分类处置:凡《规划》确定为独立块段且2008年底前到期的小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坚决实施关闭。据受访者介绍,2007年年底,河南省政府批准了依法宣布五七煤矿等几十家煤矿采矿证到期,并提前在河南日报,电视台等媒体予以了公开公示。
能办事的“李能人”
记者了解到,五七矿之所以能死而复生和一个人有关——矿主李宏超。据村民介绍,李是当地的能人,他买下五七矿后,从区里到市里乃至郑州,很快都有了“他的人”,周边新华区香山阳煤矿西井等数个与五七煤矿情况一样的其它小煤矿都被依法关闭了,可五七矿不但能起死回生,而且还能很快“火”起来,连资源枯竭的问题也“迎刃而解”——某矿一负责人指着矿山图纸上的坐标告诉记者:“五七矿的北风井根本就不在他的煤田内,他们在北面越界开采已达120多米。” 记者曾多次用电话和短信与李宏超联系,希望能了解五七矿是否存在越界开采和该矿的性质等情况,但他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五七矿的一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五七矿是李老板私人的,但挂的是集体的牌子。但是,就是这个虚假的“牌子”后来被为五七矿申报“延续采矿许可证”的利用。2007年3月29日,石龙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在一份题为“关于申请延续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煤矿采矿许可证的请示”中说:五七矿“属区办集体企业,为了社会稳定,充分利用资源,恳请对其采矿许可证予以延续。”早在石龙区国土资源局起草注销五七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关闭该煤矿的申请之前,石龙区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就给平顶山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了一份题为“关于申请延续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煤矿采矿许可证的请示”,这份“请示”畅通无阻地从平顶山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转到了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也就是从那时起,李宏超便开始在不同场合声扬:“五七矿又要姓李了。”2008年6月下旬,当人们半信半疑地以为又是这位有钱人犯了吹牛的毛病时,人们却看到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一份《关于平顶山石龙区五七煤矿调整为单独保留矿井的批复》。从《批复》中可以看出,这个批复是在省资源整合办的有关会议上研究了两次才通过的。《批复》一是同意五七矿调整为单独保留矿井并延续采矿许可证,二是督促平顶山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职能部门快点给其办理延续手续。采访时,省矿产资源整合办几位同志都说曾参与制定下发这份《批复》的某处长最了解情况,但记者刚提到五七矿,这位处长立即发火,“谁说我熟悉情况!全省1000多个煤矿,我怎么记得那个矿是怎么回事?”据河南省发改委新闻办一王姓的同志介绍: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是省政府成立的一个临时机构,牌子挂在省发改委的,人员是从煤炭局、安检局、发改委等单位抽来的,平时大家都在自己单位办公,有事临时会签,没有行政执法权,有事须向省政府报告才能定夺。
但这个临时的没有行政执法权的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却否定了国务院和河南省政府的文件,按国务院法规和河南省政府文件进行的行政执法活动最后却莫名其妙地在“豫资源整合办”面前败下阵来……
至今,因种种原因,五七矿的证件仍未能办齐,石龙煤炭局领导多次在会上催李宏超去有关部门办理开矿手续,但李一直置之不理。石龙区一位干部对记者说:“一个小小的煤老板能有如此大的能量,这背后有着何等因缘,我们虽不得而知,但五七矿违背国家和省里的法规复活了,这很不正常。” 眼下,河南省煤矿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人们谈论得最多的一个问题是:李宏超在这次检查验收中还能“过五关斩六将”吗?
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