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04年8月19日,江苏省赣榆县徐华奶奶去世了,一场葬礼在一位警官的导演下,被演绎成一桩离奇的荒唐闹剧——奶奶故去了,其骨灰与爷爷原坟合葬是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事。可是当徐家的送葬队伍行至大站中村的田间小路时,却遭到了吴家二儿子——赣榆县“110”警官吴勇带领四十多人的阻止,以徐家没有开坟挖穴就抬棺出殡,且距其父坟太近给祭祖带来不便为由,强烈要求徐家搬迁祖坟!送葬队伍在四十多人的阻止下寸步难行,只好就地搭了一个遮风挡雨的简易灵棚。而吴家也在距灵棚十来米处“安营扎寨”,阻止徐家下葬死者。双方对峙了十几天后的一个凌晨,棺木竟然“不翼而飞”……
警官拦棺——民告官:官官相护何时了?
盗棺者是谁?究竟谁会对普通百姓家的棺材如此感兴趣?四处寻找无果,慌乱中有人告知徐家,是政府动用十几辆警车将棺材“拉走”,徐家人至今仍不知棺材的下落,几次去政府索要棺材却遭殴打、非法拘禁,为此徐华上百次地上访——可是“警官拦棺”事件的“后遗症”却至今得不到“医治”。各媒体为其奔走呼号,而拦棺之警官却身着警服,耀武扬威于执法队伍当中。这一现象使人们不禁质疑:身为警官,光天化日带人拦棺,何以至今逍遥法外?
据悉,“警官拦棺”事件的起因是“徐家听说吴警官家祖坟的风水好,于是把自家祖坟迁过来‘沾光’,而吴家怕影响其仕途才派人拦棺”。且不去论证此说法是不是无稽之谈,单说“警官拦棺”本身已经构成知法犯法。警察乃是国家机器,是人民生命安全的“保护神”,他象征着正义与公平。当人民的“保护神”变成了欺压人民之“恶煞凶神”的时候,如何还能服众?人民何来安全感,如何还能够安居乐业?
再说吴勇的夫人——赣榆县副县长孙玉,据悉,前一段时间不知是何原因被停职数月,而最近又不知是何原因竟然官复原职!
温总理在两会的报告中指出,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而这位副县长却为自家利益而不惜损害政府的形象!笔者个人认为:假如拦棺的是普通百姓,此事也许“难缠”。而放在政府官员家里,应该是再好处理不过的事:因为你是政府官员,代表的是政府形象,你有权力也有义务对你家人的不法行为予以纠正和补救,何况是执法犯法的行为。古语云:“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而这位副县长——不为百姓做主的“父母官”,却能停职数月后又官复原职!也正是因为如此,吴勇在执法队伍里就更威风了!夫荣妻贵、官官相互真是被这二人演绎得淋漓尽致!
且听相关部门强词夺理地为吴勇辩护:“吴勇当天没有穿警服……”没错,此警官当天真的没有穿警服!这是当事人徐华一家及在场所有人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连三岁的孩子都知道:“披着羊皮的狼它仍然是狼”,谁还能否认“不穿警服的警察他也是警察”的事实呢?这其中的“包庇、袒护”彰显无余!
管窥之下,可见一斑。这些官员们相互之间沆瀣一气,官官相护到与百姓对面“为盗贼”的地步。他们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极为严重,权力链条膨胀了,于是肆无忌惮地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他们对“民告官”案一拖再拖,压案不办,甚至有的对“告官之民”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
我们这个法制的国家岂能让那些无辜的百姓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又岂能让他们对庄严的法律失去信心?只有加大对执法者在行使职权时的约束力,保证对执法者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形,才能从根本上破除公权滥用者的保护伞,这不仅关乎政府形象,也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切实体现。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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