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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亩耕地被暴力强征,失地百姓遭疯狂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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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作者: 200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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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大新闻媒体朋友: 你们好!我们是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城街办(原朱刘街办)八里庄村失地农民。
2003年,张丰湖通过贿赂朱刘街办党委,当上村主任。罢免了第七届民选村主任张云龙。张丰湖上任后,与征地单位山东矿山机械厂、昌乐县电力工业园、潍坊海特塑胶、瑞生钢结构相互勾结,相继卖掉村民承包基本农田达640多亩。
具体占地日期为:2004年春,矿山机械厂,昌乐县电力工业园非法占用我村250多亩;2005年9月,海特塑胶、县电力工业园非法占用我村150多亩;2006年5月,矿机二期工程非法占用我村190多亩基本农田。
昌乐县人民政府派驻工作组威逼利诱,并支持张丰湖利用其五弟张丰洋、二舅子冷国强等地痞流氓采用毒打手段,强制村民以租代征方式签署违法的拆迁协议书,仅以14400元/亩的补偿价格买断30年土地使用权(2004年仅以11000元/亩)。在征用土地补偿款分配上,层层剥皮,克扣、截留、挪用被征地村民征地补偿款到了不可想象的地步。征地补偿分配完全依照他们亲情、朋友的标准计算,分配制度严重不公,农民要得到征地补偿款,完全要看张丰湖赏赐。自2003年张丰湖私自任用张可芳为村会计以来,财务帐目从未公开过,广大村民对征地补偿款分配及使用情况更是毫不知情,并怂恿自己的亲朋好友霸占机动田地200多亩,而新增人口却一分地也得不到。
村民为此上访不止。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曾多次出具信访函到昌乐,要求查办违法占地行为。对违法占地移交法院,拆除违法建筑物,查办张丰湖违法犯罪事实,公开征地补偿款分配情况,兑现被克扣、截留、挪用的征地补偿款,并特别要求对新出现的矿机二期工程违法占地行为立即制止,拆除西墙,退还违法占用的农民承包基本农田。
昌乐县人民政府竟将上级指示置若罔闻,拒绝执行,并支持张丰湖组织其五弟张丰洋、二舅子冷国强等地痞流氓对我村村民大打出手,寻衅滋事,无事生非,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闹得村民鸡犬不宁。仅在2006年,就有7位村民遭到张丰湖等人的毒打。
2006年9月,昌乐县人民政府在民愤极大的情况下丢车保帅,仅仅将张丰湖撤职了事,任命张丰平为村主任,依然任用张可芳为村会计,其迫害村民的手段与张丰湖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
2007年4月,昌乐县人民政府派驻工作组,派出所,地痞流氓等400余人,在多辆110警车的掩护下,荷枪实弹地将我村围了个水泄不通,雇佣多部推土机将村民种植的小麦、大葱等农作物全部毁掉,雇佣地痞流氓强行砌墙,强挖耕地土方,对上级政府要求停止的矿机二期工程非法动工建设,并拘留了4位村民。广大村民发出了痛彻心肺的呐喊声,其情景真叫人惨不忍睹,催人泪下。
自2003年以来,昌乐县人民政府相继支持张丰湖、张丰平采取暴力手段统治我村,强行变卖、破坏村民承包土地,其社会危害性如同饮鸩止渴,加剧了干群矛盾,损害了村民的根本利益,降低了政府威信,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土地被违法强占后,表层土壤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违法建筑物现已全部建成,即使强行拆除也无法重新耕种,村民手中所剩土地也了了无几,仅仅这点有限的征地补偿款无法使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广大村民流离失所,生灵涂炭。
非法卖地却使张丰湖等非法卖地者从一个穷光蛋变成暴发户。张丰湖家中不种地,也无其他经济来源,自2003年上任后,通过非法卖地,克扣、截留、挪用村民的征地补偿款,盖了高档住房,经常开着高档轿车出入高档娱乐场所,而这仅为百姓肉眼所见。这正是:征地,苦得是农民,肥得是贪官。
我们为此多次进京上访,却迟迟不处理,还引起疯狂的打击报复。2007年12月,我村有一位村民因进京上访遭到昌乐县开发区派出所人员暴力截访时,被迫做出过激行为,企图自杀以抗议昌乐县派出所的暴力行为。幸而被国家大剧院派出所人员救下,鉴于他的过激行为,北京国家大剧院派出所决定对其拘留10天,但昌乐县公安局私自将他领走,将他关入昌乐县劳动教养所劳动教养1年;2008年3月,我村有4位村民首先被昌乐县公安局敲诈5万元现金作为不再上访保证金而没有被刑事拘留,另有8位村民被关进昌乐县看守所刑事拘留1个多月,拿上所谓保释金5万元才予以释放,他们都写下不再上访保证书。村里一片狼藉,顿时处于白色恐怖统治状态下,广大村民莫敢言,道路以目,国家的政策法规在我村已经形同虚设。
“我是农民!我要种地!我要吃饭!还我土地!我要生存!”广大村民嚎天动地,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呐喊声。 鉴于发生在我村的几次违法占地行为屡屡得不到制止,我们决定向各大新闻媒体求救,恳请各大新闻媒体来我村了解民情,给予公开曝光,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
恳请国家领导人直接派督察组来我县进行调查,严厉惩治几次违法占地行为,追究幕后责任人的刑事责任,防止出现新的违法占地;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农业生产,安置广大村民,依法赔偿广大村民因非法占地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按照国家规定补偿标准兑现几次征地中被克扣、截留、挪用的征地补偿款,并以贪污罪论处追究张丰湖等人的刑事责任;从村会计张可芳入手,彻底清查村级财务并公开;立即释放被劳动教养的村民,赔偿我们八位村民因昌乐县公安局非法拘禁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退还村民被迫缴纳的上访保证金; 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打击报复上访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部分村民遭受了疯狂的打击报复,故隐去受害者姓名。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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