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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杨德禄贪赃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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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作者: 200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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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维权网编辑同志: 我叫刘光军,男,1951年5月28日生,汉族。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77号。 现在,我向您举报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杨德禄,利用党交给的权利,谋求个人私利,包庇重大犯罪嫌疑人陈吉祥,干扰法院的正常办案,并对正常办案的法官及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进行打击报的事实,希望能得到您能关注与支持,以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 陈吉祥(男,68岁,汉族,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合资企业)法人代表 总经理 所在地:哈尔滨市动力区规划街8-6号)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合同诈骗、偷税、行贿等刑事犯罪,已经被查证属实,但是负责案件办理的哈尔滨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在省纪委副书记杨德禄的授意和威逼利诱下,对受害人和群众的举报置之不理,并沦为嫌疑人的保护伞,采取这种手段为陈吉祥开脱。致使陈吉祥一直没有被绳之以法。因此举报人强烈要求将陈吉祥抓捕归案。 根据举报人的调查和了解。陈吉祥和杨德禄有金钱往来和行贿受贿的行为。事实上陈吉祥他们也丝毫不避讳与杨德禄的“特殊关系”,杨德禄为了给陈吉祥“平事儿”,也是鞍前马后,不遗余力。首先,杨德禄住在陈吉祥开发的小区,具体地址是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6号1702室,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也住在1302,哈尔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桂华据了解也在陈吉祥开发的小区内居住,陈吉祥、杨德禄、孙桂华、季岩等人经常在陈吉祥的化侨公司赌博打麻将,并经常在一起出入酒店,谈话的内容主要就是如何帮助陈吉祥打官司。 杨德禄已经成为了陈吉祥的保护伞,处处维护陈吉祥的非法利益,并为非作歹,其行为十分恶劣。杨德禄利用纪委副书记身份,干涉法院正常办案,并怂恿当事人大闹省委党代会会场,将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院长打成骨折,构成伤害。 下面,分别就杨德禄包庇陈吉祥的犯罪行为、干涉法院正常办案、对民营企业进行打击报复向领导汇报如下,希望领导能高度重视。如果我所陈述的事实是虚假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杨德禄利用纪委副书记身份,干涉法院正常办案,并怂恿当事人大闹省委党代会会声,将法院院长打成骨折,构成伤害。 2000年5月13日,举报人刘光军依据哈尔滨市滨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哈法执字第414号民事裁定书,办理完哈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6号704,803,903,1003室房屋产权证等材料。于2007年1月向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举报华侨公司法人陈吉祥强抢房产并违法出售的诈骗犯罪事实。并早在2006年8月刘光军就响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四户购房者进行房产迁让法律程序。经该院一审,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于2007年1月9日开始先后二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由于其中一个案件的王正志(实际上是陈吉祥二奶的小舅子)无理干扰正常办案(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被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进行15天的拘留。所有法律程序和手续并没有违法之处。但是,王正志在黑龙江省纪检委杨德禄授意下,在黑龙江省召开党代会期间,大闹会场,法院出面直协调此事。根据当时办理该执行案件的干警王国良、孙大锐描述:王正志就大嚷:“我姐夫(陈吉祥)在省纪委有人,和杨德禄是好哥们,有杨书记罩着我,看你们谁敢动我”,他不但不听执法人员的劝导,反而在会场外大闹。这时,道里区法院的谢德利院长与王正志进行劝导,王对谢院长拳打脚踢,造成谢院长前胸肋骨骨折,构成伤害。还在会场叫嚣说:“你要告我,我就让杨书记查你。”王国良、孙大锐还说:最后,王正志被干警拉走。在这以后,黑龙江省纪检杨德禄副书记授意其工作人员,多次借故找他俩“谈话”,主要告诉他们:该案件杨书记过问,如果配合纪检委,就没事了,如果不配合就有问题。可见,杨德禄采取各种手段干扰办案,已经沦为了陈吉祥的走狗。现在,在黑龙江省纪检委杨德禄副书记的干预下,打伤谢院长的王正志依然逍遥法外,该正常执行的案件到现在仍无予以执行。 杨德禄包庇陈吉祥的违法犯罪行为。 首先,陈吉祥严重侵害了房屋所有人的权利并涉嫌合同诈骗罪。 1998年1月举报人因承包纠纷作为原告将被告人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及法人陈吉祥(以下简称被举报人)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举报人应该向举报人支付人民币350万元,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于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1日以(1999)哈法执字第414号民事裁定书,将被举报人位于道里区中央大街216号704室、803室、903室、1003室等房产交付给举报人,以抵偿所欠全部债务,同时此案终结执行。并以(1999)哈法执字4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完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依法为举报人颁发了上述房产证书。自2000年5月13日至今,该房产产权权证均为举报人名下。在此期间,被举报人多次申请再审,在2003年6月2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0)黑监经监字151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再审。在2006年6月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又以(2003)黑监商再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二审法院的民事判决,并确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由此可见,举报人得到上述房产,程序合法并无不当之处。 但被举报人拒不履行裁定和已生效的判决,并于2002年在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进行再审前,将属于举报人的,位于道里区中央大街216号704室、803室、903室、1003室等四套房产。在举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撬门压锁等违法手段强行入室并以黑龙江华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将该房屋违法出售,并分别和四个买受人签订了所谓的购房协议,且已有购房者入住上述房产达六年之久。总房款为人民币250万元整。 根据以上的事实可以见得,被举报人首先构成了侵害了举报人的房屋所有权,其次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2007年3月,已经有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队的审查意见,并有黑龙江省公安厅领导的批示,确认陈吉祥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予以立案。 可见,被举报人诈骗数额在250万,这是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本该追究陈吉祥的刑事责任,但是,在杨德禄的授意下,哈尔滨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和哈尔滨公安局经侦支队李光支队长却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并追究被举报人的刑事责任。对黑龙江省公安厅领导批示意见及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初审意见也予以否定。至今,陈吉祥仍然逍遥法外,并还在危害社会。 其次,陈吉祥构成偷税罪。 在1993年4月份,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了黑龙江省政府房产处南岗十字街小区工程,当时我是该项目的承包人,负责该项目的前期手续报批、动迁安置、工程施工管理、商品房销售等工作事宜,对该项目十分了解。根据哈尔滨市中院委托黑龙江省龙联会计师事务所(98)龙联会审第1号审计报告。哈市南岗区十字街小区工程,总经营成本为10316956.96元,应提的经营税金及附加1401698.8元。按33%计算所得税额为4448982.2元。净利润为9032782.1元。但是,陈吉祥以及其公司没有向税务机关交纳一分税款,已经构成偷税罪。在1999年底,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该案件已经立案侦查,当时侦查案件的是该支队的于龙警官。当时在侦查过程中,该公司的法人陈吉祥曾承认该偷税的事实。 另外,陈吉祥和其公司在1993年底还开发了当时哈尔滨市道里区共乐小区,该工程于1994年底竣工。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销售额在1.5个亿。当时应该缴纳的税款为300多万,陈吉祥也没有缴纳,已经构成偷税罪。并且该案件也已经由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队支队对该案件已经立案侦查,当时侦查案件的是该支队的于龙警官,而正准备进一步调查核实时,却由于当时哈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大环等个别领导,受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杨德禄的指示,予以干预。致使该案已被搁置至今未能予以结案。 可见,陈吉祥行为已经构成了偷税罪。但是,由于在杨德禄的授意下,公安局的个别领导徇私枉法,使陈吉祥仍逍遥法外。 家庭遭到迫害的直接结果 2006年底有一次开庭回来后接到通知,爱人已在医院因脑外伤而进行抢救。后经了解是因为担民我在开庭后如以前一样遭到陈吉祥的绑架,而产生神志模糊导致人撞汽车,形成外伤性脑出血。虽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是现在造成行动不变、口齿不清、血小板减少等后遗症。 1999年底因我遭到哈市动力区检察院的非法扣留并进行刑讯逼供而出现外伤。回家后母亲因见到外伤而受到惊吓,导致脑溢血突发,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在临死前拉着我的手说:“咱们别跟他们打官司,咱打不过他们,人家省里有人。”而后含恨而死,真是死不瞑目啊!当时小女儿也因受到惊吓而精神失常,后多次在天津、哈尔滨精神病院治疗无效,现仍然不能自理。 大女儿也因长期受到刺激,情绪低落,免疫力低下而身患重病。 我本人因为近几年遭受陈吉祥的迫害而患有严惩的神经衰弱症,彻夜难眠,体重也由原来的180多斤降为现在的130多斤。我曾有过轻生的念头,真想一死了之。 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遭受陈吉祥的迫害,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遭受迫害的间接结果 1999年底,我在执行哈市道里区中央大街房产时,陈吉祥带人将我非法拘禁至华侨公司长达8小时以上,后我公司王文成董事长带领我公司同志到处找人,找到华侨公司,对我进行解救。解救后又共同到哈市道里区工程派出所要求予以解决,最终获得解脱。后又有几次如动力检察院一案的解救,而导致陈吉祥对王文成产生仇恨而形成打击报复。陈吉祥多次到省纪委杨德禄副书记处对我公司王文成进行迫害,而后多次诬告我公司行贿偷税漏税,总之我公司也因我而深受其害! 对我所在的黑龙江友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长达十年的打击报复。 黑龙江友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我省优秀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合法经营,是纳税大户。我公司董事长王文成,因为我经常遭到陈吉祥的迫害,多次进行解救,为此陈吉祥找到了杨德禄书记,杨书记派其一室主任宋川到哈尔滨市道外分局参与查处我公司的行贿偷税漏税行为,由于我当时为公司的总经理,公安局的人多次找我谈话。但是,让我吃惊的是,公安机关多次找我谈话时,都有省纪委的人在场,并且主动发问。还干涉公安机关的正常办案。并且主动和我说:“纪委领导和陈吉祥有关系,你们最了好小心点,而且我和陈吉祥的律师王伟军(该公司的法律顾问,黑龙江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交流时,王伟军也说:“老陈(陈吉祥)在省纪委有人,和杨书记是好朋友”。可见,杨德禄和陈吉祥关系很不一般,只要陈吉祥有事情,无论是否合理、合法,杨德禄都会利用自己的权利予以“保护”。从2000年开始,陈吉祥就利用各种关系诬陷和举报我所在的黑龙江友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08年4月,省纪委一室按照杨德禄的批示,让哈尔滨市道外区公安局查处友联公司涉税的问题,经过道外分局八个月的查办,道外分局认为该公司不构成偷税的行为。后纪检委又找了几个办案单位都认为不构成立案,而杨书记还不肯罢休。又于2008年11月初,将案件批给了哈尔滨呼兰区分局,并作了明确指示必须把人抓起来。更过格的是,在2009年的3月9日,呼兰区分局以偷税为由,将友联公司的财务总监杜振华拘留。根据2009年2月28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和黑经财税2009-003号“关于迅速清理涉及刑法201条偷税案”的通知,涉税的案件应由税务机关及审计部门出具审定报告,认定偷漏税额度是否达到纳税总额10%,才由公安机关依照刑法规定是否构成犯罪。而根据上述法律和呼兰分局逮捕和拘留杜振华的证据,杜振华根本不构成偷税犯罪。而杜振华的拘留是在省纪检委的督办下进行的,于2009年3月30日对杜振华偷税一案报捕也是在纪检委的督办下进行的。一个民营企业在纪检委的督办下办案这是什么行为?! 综上所述,华侨公司多年来通过有关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领导人员做出多起违纪违法案件理应得到严惩。但也正是得到这些部门领导的庇护才得以逍遥法外。我国是法制社会,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相信必然会得到严惩。 正因为有杨德禄的保护伞,陈吉祥才这样为所欲为。因此,请求您一定严查严惩杨德禄。 呼吁社会、媒休、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救助,声讨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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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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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刘光军在拿到国家最高院裁定后6个月,他在网上编造我是“涉黑势力”,“我在杨德禄授意下,在黑龙江省召开党代会期间大闹会场,我对来劝阻我的道里区法院院长谢德利拳打脚踢,我在会场上喊:有杨书记罩着我,我看你们谁敢动我”。他还说这一切有在场的道里区法院干警王国良、孙大锐亲眼所见,而被我打成肋骨骨折的谢院长慑于杨德禄的权势,只好忍着疼痛不敢声张。刘光军在另一处还说,他的举报已经“引起轰动效应”,更有部分国内各大报刊杂志记者陆续与刘光军联系,表示支持并愿意参预调查予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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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直到2008年10月13日国家最高院下(2008)民抗字第83号民事裁定书,2008年11月我的代理律师找到我,我才得知,原刘光军与黑龙江省华侨开发公司因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由国家最高院提审,再审期间所有围绕该案发生的案件一律被停止执行。刘光军2009年4月在天涯社区网站发帖时,已经接到国家最高院83号裁定书达半年之久,他竟然还声称这是杨德禄干预办案,“该正常执行的案件现在仍无法予以执行”,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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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凭心而论,我很感激省纪检委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因为如果不是他们,我根本无法为自己伸张正义。但是遗憾的是,直到今日,我也没有看到在我身上发生的执法人员犯法的违法事件里有任何人受到处理。可能正因为这点,道里区法院执行局在哈市中院2008年2月27日作出(2008)哈民一终字第215号民事判决后并没有去中央大街216号1003室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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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这时我已经明白,刘光军在哈尔滨区、市两级司法机关都有强大的后盾,在哈尔滨市的纪检人大我也无法为自己伸张正义,所以就在我与刘光军在进行一审和二审诉讼期间,我只好去省纪检委试试。我将道里区法院执行局及执行员王国龙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和道里区法院欺骗市人大、市纪检委的作法告到省纪检委,省纪检委有关处室在此期间找了道里区法院主管院长和执行员王国龙,经调查认定我反映的问题属实,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他们回去认真检查,同时省纪检委有关人员将我的上访举报信处理结果向我本人也作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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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回家后,我姐王正丽右肋骨阵阵疼痛,到医院一查,右肋骨软骨组织损伤。由于我多次上访,有关材料转回道里区法院,他们感到以判王正丽的判决来执行王正志,并把王正志拘留15天这一作法实在是不合情理,于是2007年3月19日刘光军再次就同一标的物在道里区法院重新起诉了我。2007年7月29日道里区法院作出(2007)里民一初字第689号民事判决书,2008年2月27日哈市中院作出(2008)哈民一终字第215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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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15天拘留期满后,我分别到市人大、市纪检委上访,但均被道里区法院以不实的回复材料给挡了回来,我的上访毫无结果。2007年3月末四月初哈市召开人大会和政协会会议期间,我和王正丽去两会送上访材料,还没等材料送上去,就被道里区法院的5、6个人连拖带拉,拽上了一辆面包车拉到道里区法院,到道里区法院后,他们把我的上访材料收走,然后把我和王正丽赶出道里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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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我当时答复王国龙:“因为我还没看到法院对我的判决,所以我不能写这个保证”。这时王国龙一边骂我是臭无赖,一边拿起桌子上的卷宗往我头上击打,当我指问王国龙“你为什么打人时”?王国龙反到扔下卷宗,用拳头往我头部猛击,当时被在场的一位女副院长制止。刘光军的女婿王强指着我的脸骂到“他妈的,纯属臭无赖,等着我整死你”。随后王国龙以我干扰执行为由将我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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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2007年1月14日我从合肥赶回哈尔滨,1月16日上午9时我在道里区中央大街216号1003室家中睡觉,刘光军带领道里区法院执行局王国龙一伙10余人强行闯入中央大街216号1003室,王国龙当场将我扣上手铐带到道里区法院执行局王国龙的办公室,王国龙和申请执行人刘光军的女婿王强(后来知道他是哈市消防支队少校军官)一起审讯我,王国龙逼我当场写出“必须保证在15日内从该房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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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2006年12月29日王正丽通过代理律师给道里区法院执行局送去一份《声明》,声明她已经服从两审判决,从中央大街216号1003室搬走,但该室内的家电及所有家具均是王正志的,她无权处理。随后我的姐姐去安徽合肥找我,说明了情况。2007年1月11日我从安徽合肥以传真形式给道里区法院执行局发了一份《执行异议》,该执行异议通过王正丽的代理律师送给道里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国龙,但王国龙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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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事情的真实过程是这样的:早在2006年9月5日刘光军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起诉我的姐姐王正丽,让王正丽从道里区中央大街216号1003室迁出。2006年10月9日道里区法院作出(2006)里民三初字第2702号民事判决书。由于我的姐姐只是在我的房子里住过一段时间,不是这套房子的购房人,所以2006年10月23日王正丽向哈市中院提起上诉(一审王正丽未出庭),要求市中院将该案诉讼主体改为王正志,因我才是购房人,把王正丽作为该案诉讼主体无法解决本案的房产纠纷。2006年11月30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作出(2006)哈民一终字第229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王正丽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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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对于我的这些“罪行”,外国人知不知道倒也无所谓,胡总书记和常委们对咱这一介草民不会亲自出手,咱不够级呀,常委以下的官员信不信我也不太在意,只是这么多网民是不应该被欺骗愚弄的,所以尽管事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大家也可能不再关注我的“罪行”了,我还是想用事实证明一下真相,让网民看一看刘光军如此编造事实在网上发帖,他究竟想达到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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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由于我经常出差外地忙于业务,好少有时间上网,所以在刘光军网上“实名举报”后好长时间也不知道我已经在国内这么多著名网站上“留下了大名”。我的朋友和亲戚最近接连不断找我,他们把刘光军的举报帖子打印出来给我看,我才知道胡锦涛总书记和其他政治局常委一级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内以及美国等外国的著名媒体现在都掌握了我“大闹省党代会会场,将法院院长打成肋骨骨折,构成伤害” “ 依然逍遥法外”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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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8.* 于2009-06-17 发表评论: 刘光军举报黑龙江省纪检委副书记杨德禄、对我进行污蔑打击的真相
我就是刘光军从2009年4月起在天涯社区网站和维权网等各大网站上“实名举报黑龙江省纪检委副书记杨德禄”帖子里作为杨德禄的“首要罪证”的“大闹省党代会会场,将法院院长打成肋骨骨折,构成伤害”的“当事人”王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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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122.* 于2009-05-18 发表评论: 刘光军你要坚持,但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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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落水狗是要痛打滴,何况还是地头蛇,只恐怕刘光军赢了官司也无法在家乡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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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顶起!反腐就靠你们这些好汉,兄弟要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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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又一个高官,纪委书记即将落马!老刘,支持你,期待你的胜利,期待网民的胜利....
又一个高官,纪委书记即将落马!老刘,支持你,期待你的胜利,期待网民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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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我不建议你在网上公布这种消息,你可以申请删回复,删贴。
刘老先生已被监控。你手头的证剧要保存好。多复制几份,放在不同地方,有条件的话,暂时不要住在哈尔滨。
听我的没有错,你过早暴露。这样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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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老刘,老刘,实名举报你真牛,你不怕他们会让你消失,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人民真为你担心哪,保重了,把后事处理好,把临终遗言准备好,别咋死的都不知道,我是个过路者帮你顶顶吧,悲哀,真悲哀
贪官污吏好比压在人民群众身上的三座大山,屁民会象啃骨头一样,一口一口把你吃掉,要你永世不得翻身.顶.顶.顶
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不要小看劳苦大众的力量,我来帮你顶. 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不要小看劳苦大众的力量,我来帮你顶. 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不要小看劳苦大众的力量,我来帮你顶.
腐败的官员靠的是劳苦大众生存,前有古人,后有来者,还是古人说的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暴,深深的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生意难做了,工作难找了,钱更难挣了。。。。“我该怎么办?”成为很多人此时在思考的话题。但腐败的官员不去帮助企业,也不要落井下石,这样的人就象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打,打,打,打.......
金融危机,不去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反而陷害企业,这样的干部可猪之. 金融危机,不去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反而陷害企业,这样的干部可猪之. 金融危机,不去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反而陷害企业,这样的干部可猪之. 金融危机,不去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反而陷害企金融危机,不去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反而陷害企业,这样的干部可猪之.业,这样的干部可猪之.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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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据黑龙江省纪检委内部知情人士透露,杨德禄利用职权干了不少坏事表示愿意参与清除腐败正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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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老刘,老刘,实名举报你真牛,你不怕他们会让你消失,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人民真为你担心哪,保重了,把后事处理好,把临终遗言准备好,别咋死的都不知道,我是个过路者帮你顶顶吧,悲哀,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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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我喜欢明人不做暗事.
我支持你,光明正大地站出来.
不管你说的是不是事实,有这份勇气,我很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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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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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老天啊你开开眼吧!再给我一次力量让我杀光这些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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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老天啊你开开眼吧!再给我一次力量让我杀光这些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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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7 发表评论: 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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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期待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的那天,让那些贪官在人民群众强大的力量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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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谁是非良百姓的领头人,害群之马,请自觉站出来,咋不敢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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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企业怕迫害,群众怕下岗,求你了,住手吧,别让我们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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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落水狗是要痛打滴,何况还是地头蛇,只恐怕刘光军赢了官司也无法在家乡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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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落水狗是要痛打滴,何况还是地头蛇,只恐怕刘光军赢了官司也无法在家乡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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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醒醒吧,中国目前就是纪检委的天下,你一个老百姓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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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2007年4月中旬刘光军曾多次手持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认定陈吉祥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审查意见,黑龙江省公安厅领导的批转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批示,我屡次找到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李光,他以种种借口推迟,不给以正面答复。难道是陈吉祥把你贿赂了?还是有哪些领导私下说情过话。在证据面前不予立案,是否是涉嫌包庇犯罪?(关于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认定陈吉祥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审查意见,黑龙江省公安厅领导的批转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批示证据请去天涯杂谈搜黑龙江杨德禄即可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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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实名举报为何屡遭封杀??
刘光军自从4月23日发表实名举报黑龙江省纪检委副书记杨德禄等人涉嫌包庇犯罪,干预办案等事实以来,深受广大网友,十几家网站的支持,同时接到国内外记者打来的电话表示同情,并要求采访。也有的网友再回贴时问道此举报是否真实,我想杨德禄,李光,宋川等人你们应来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们认为我是诬告,你们可以用正常的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不应该用一些私下交易不正常的权利,封杀手段来掩盖你们的罪恶行为。我被你们迫害得已家破人亡,我所在公司被陷害得无法正常经营。员工们要吃饭,常言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你想我会放过你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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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我喜欢明人不做暗事.
我支持你,光明正大地站出来.
不管你说的是不是事实,有这份勇气,我很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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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我喜欢明人不做暗事.
我支持你,光明正大地站出来.
不管你说的是不是事实,有这份勇气,我很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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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可悲,可叹,可敬。
壮哉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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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正义的行为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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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期待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的那天,让那些贪官在人民群众强大的力量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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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作为普通老百姓本来生活就够累了,当官的还要用手中的特权处处为难老百姓,受了欺负,还没地方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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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楼主,我劝你,你若是生活能过的得去,就不要去追求真理了.不知你看过没有,那个理字有个王字旁吧,只有王子才是理,王子不是官吗,官就是理,官就是政策,不用说现在怎样,古往今来都是这样的.凡是追求真理的人都是傻子啊,有多少成功的.无情的现实最能教育人,你得花费多大的精力,真是为你担心那.我认为放弃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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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我喜欢明人不做暗事.
我支持你,光明正大地站出来.
不管你说的是不是事实,有这份勇气,我很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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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6 发表评论: 尊敬的中纪委,中组部领导:
虽说你们已在黑龙江,但是我的举报信已在他们的私下交易下又被删除。可想而知他们已嚣张到何种程度。。。。。。。
举报人:刘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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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期待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的那天,让那些贪官在人民群众强大的力量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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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继续努力。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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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兔子尾巴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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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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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醒醒吧,中国目前就是纪检委的天下,你一个老百姓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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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各大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广关注并支持反腐败的正义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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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也没有更多的能力做什么,但是我们还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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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各大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广关注并支持反腐败的正义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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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哎,这就是中国的黑暗.官大于法,权大于一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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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各大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广关注并支持反腐败的正义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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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作为普通老百姓本来生活就够累了,当官的还要用手中的特权处处为难老百姓,受了欺负,还没地方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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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你不要泄气呀,继续努力,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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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黑龙江、哈尔滨这地方烂糟糟,什么事多发生,而且都很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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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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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希望早日看到合理、公正的判决,被害人早日获得自己应得的利益,那些当官的早日得到应有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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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此时不顶更待何时!
不顶不是我性格!
安踏不顶寻常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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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现实这个社会是官官相护,我劝别生这个气了,民与官斗永远斗不过,你放弃吧,没人替你说话呀,这是社会性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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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不管是当官的还是老百姓,都有自己合法的权益,都是平等的,作为当官的本来手里就有别普通人多的特权,你们做的位置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如果你们用党和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利去欺负老百姓,去干违法的事,那么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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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实名举报为何屡遭封杀??
刘光军自从4月23日发表实名举报黑龙江省纪检委副书记杨德禄等人涉嫌包庇犯罪,干预办案等事实以来,深受广大网友,十几家网站的支持,同时接到国内外记者打来的电话表示同情,并要求采访。也有的网友再回贴时问道此举报是否真实,我想杨德禄,李光,宋川等人你们应来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们认为我是诬告,你们可以用正常的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不应该用一些私下交易不正常的权利,封杀手段来掩盖你们的罪恶行为。我被你们迫害得已家破人亡,我所在公司被陷害得无法正常经营。员工们要吃饭,常言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你想我会放过你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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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3.*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尊敬的中纪委,中组部领导:
虽说你们已在黑龙江,但是我在天涯论坛的举报信已在他们的私下交易下又被删除。可想而知他们已嚣张到何种程度。。。。。。。
举报人:刘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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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实名举报为何屡遭封杀??
刘光军自从4月23日发表实名举报黑龙江省纪检委副书记杨德禄等人涉嫌包庇犯罪,干预办案等事实以来,深受广大网友,十几家网站的支持,同时接到国内外记者打来的电话表示同情,并要求采访。也有的网友再回贴时问道此举报是否真实,我想杨德禄,李光,宋川等人你们应来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们认为我是诬告,你们可以用正常的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不应该用一些私下交易不正常的权利,封杀手段来掩盖你们的罪恶行为。我被你们迫害得已家破人亡,我所在公司被陷害得无法正常经营。员工们要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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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10.2*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支持正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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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5 发表评论: 2007年4月中旬刘光军曾多次手持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认定陈吉祥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审查意见,黑龙江省公安厅领导的批转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批示,我屡次找到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李光,他以种种借口推迟,不给以正面答复。难道是陈吉祥把你贿赂了?还是有哪些领导私下说情过话。在证据面前不予立案,是否是涉嫌包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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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58.255.2* 于2009-05-14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老刘,老刘,实名举报你真牛,你不怕他们会让你消失,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人民真为你担心哪,保重了,把后事处理好,把临终遗言准备好,别咋死的都不知道,我是个过路者帮你顶顶吧,悲哀,真悲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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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13 发表评论: 楼主好样的,烟某平生最恨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贪官污吏,国家一定要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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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8.20* 于2009-05-10 发表评论: 天怒人怨,长此以往法制社会的威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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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谁是非良百姓的领头人,害群之马,请自觉站出来,咋不敢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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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加快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非常紧迫
这么铁的事实,你们也不想认账么?还是“正在进行时”,并不是“过去时”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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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官场的职能大概就是上级保护下级,所以胆才会这么大,申诉才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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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黑龙江省纪检委一室主任宋川,你身为纪检委一室领导, 参与民营企业纠纷案,经常到办案单位,并四处打电话督办案件,使受害人杜振华被定案以偷税罪逮捕,这是什么行为?特权?
纪检委这个部门虽说特权很大,但你不要忘了国法难容. 纪检委这个部门是管什么的?是管民营企业查处偷税?还是查办贪官污吏的?虽说有杨德禄批示,但你应该知道你现在的所作所为是什么行为?不要用党授予你的特权施号发令,督促办案单位把人给我抓起来,把人给我捕了.有的办案单位因为事实不足不予立案,你对该办案单位就特别不满意,说什么不配合,你拿着该案四处奔波,你够辛苦的了?还是害人?最后找到呼兰公安分局把人抓起来了,找到呼兰检察院把人捕了,这回满意了吧?你别用你的特权把人民的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都害了,我真为你担心哪,干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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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李光, 举报人刘光军多次带有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认定的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法人陈吉祥涉嫌合同诈骗罪,同时举报涉嫌偷税的证据你为什么不给予立案.是被陈吉祥贿赂了?还是有哪位领导说情了?你身为一个副局级干部,不能为民申冤,查办罪犯,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涉嫌包庇罪犯?据说你正在参加副局级竟聘,建议考核部门该查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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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企业怕迫害,群众怕下岗,求你了,住手吧,别让我们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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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企业怕迫害,群众怕下岗,求你了,住手吧,别让我们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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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虽然人权法已颁布,百姓的人权在哪里.实名举报有用吗,我怕最后害的还是你,真的就没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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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贪官,你想把企业整破产了呀,你想让员工全部下岗了呀,你想他们会放过你吗,快收手吧,别茅房扔炸弹,激起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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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落水狗是要痛打滴,何况还是地头蛇,只恐怕刘光军赢了官司也无法在家乡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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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老刘,老刘,实名举报你真牛,你不怕他们会让你消失,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人民真为你担心哪,保重了,把后事处理好,把临终遗言准备好,别咋死的都不知道,我是个过路者帮你顶顶吧,悲哀,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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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贪官污吏好比压在人民群众身上的三座大山,屁民会象啃骨头一样,一口一口把你吃掉,要你永世不得翻身.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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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不要小看劳苦大众的力量,我来帮你顶.
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不要小看劳苦大众的力量,我来帮你顶.
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不要小看劳苦大众的力量,我来帮你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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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腐败的官员靠的是劳苦大众生存,前有古人,后有来者,还是古人说的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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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暴,深深的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生意难做了,工作难找了,钱更难挣了。。。。“我该怎么办?”成为很多人此时在思考的话题。但腐败的官员不去帮助企业,也不要落井下石,这样的人就象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打,打,打,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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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金融危机,不去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反而陷害企业,这样的干部可猪之.
金融危机,不去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反而陷害企业,这样的干部可猪之.
金融危机,不去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反而陷害企业,这样的干部可猪之.
金融危机,不去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反而陷害企金融危机,不去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反而陷害企业,这样的干部可猪之.业,这样的干部可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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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谁想让我们没饭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会声讨让他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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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39.*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该举报发表后得到黑龙江广大网友的支持,再次表示感谢.现已得到中纪委贺国强书记,政法委周永康书记的批示.在此对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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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下岗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无论是官与官斗,还是权与钱斗,还是官与民斗,都不要波及人民大众,民是生活中赤手空拳的人,毛主席曾说过: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得到的几何,不要高谈阔论,民生真的有人关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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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现在金融危机造成好多工厂,企业员工下岗,国家的负担日益沉重,不要再人为的制造事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需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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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只有来这里顶上去,让更多的人知道,看到了吧,员工要吃饭,谁让我们饭碗子打了,我们就要声讨他,用舆论的压力来求得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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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实在是天怒人怨
民愤 如果一再得不到关注
相信万里溃堤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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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顶起来,法律能带来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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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这么高的关注度,这下想遮都遮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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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因此案黑龙江总公司遭到迫害,链所到天津友联公司也遭到迫害,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导致员工下岗,我们要吃饭,声讨惩罚迫害我们公司的凶手. 友联公司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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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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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0.29.13*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该举报登载后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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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9 发表评论: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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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7 发表评论: 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主义网民!
要为国家的富强努力!
要为强权欺压百姓而出声!
要为贪官腐败而怒吼!
国家的进步因为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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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7 发表评论: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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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6 发表评论: 楼上的楼上的,哎,百姓的无奈啊,越来越觉得不是中国养活这么多的百姓不容易,而是这么多的百姓活在中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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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6 发表评论: 上访有用,母猪能上树。他们不给你个说法,你就给他们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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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6 发表评论: 声 讨
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李光, 举报人刘光军多次带有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认定的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法人陈吉祥涉嫌合同诈骗罪,同时举报涉嫌偷税的证据你为什么不给予立案.是被陈吉祥贿赂了?还是有哪位领导说情了?你身为一个副局级干部,不能为民申冤,查办罪犯,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涉嫌包庇罪犯?据说你正在参加副局级竟聘,建议考核部门该查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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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6 发表评论: 声 讨
黑龙江省纪检委一室主任宋川,你身为纪检委一室领导, 参与民营企业纠纷案,经常到办案单位,并四处打电话督办案件,使受害人杜振华被定案以偷税罪逮捕,这是什么行为?特权?
纪检委这个部门虽说特权很大,但你不要忘了国法难容. 纪检委这个部门是管什么的?是管民营企业查处偷税?还是查办贪官污吏的?虽说有杨德禄批示,但你应该知道你现在的所作所为是什么行为?不要用党授予你的特权施号发令,督促办案单位把人给我抓起来,把人给我捕了.有的办案单位因为事实不足不予立案,你对该办案单位就特别不满意,说什么不配合,你拿着该案四处奔波,你够辛苦的了?还是害人?最后找到呼兰公安分局把人抓起来了,找到呼兰检察院把人捕了,这回满意了吧?你别用你的特权把人民的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都害了,我真为你担心哪,干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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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3.* 于2009-05-06 发表评论: 谁去监督纪委?老刘,我们支持你!
我们是中国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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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78.1* 于2009-05-05 发表评论: 俗话说:民不与官斗,你无钱无权怎么与官司斗?他们手中有权,腰包有钱,而且钱都不是自己的,花别人的钱不在乎。你可要小心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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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78.1* 于2009-05-05 发表评论: 举报者一定是个年轻气胜的青年,不知天高地厚。一个省纪委副书记你也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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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32.2* 于2009-05-05 发表评论: 政治体制不进行彻底改革,一切都无从谈起,运动员裁判员捆绑在一起,社会能公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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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5 发表评论: 实名,你要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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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29.* 于2009-05-05 发表评论: 1.5万海天人和强权抗争了3年已精疲力尽了,你,孤单一个人和腐败掌权人斗争,其艰难可想而知。不要气馁,为了正义,为了维权那怕剩下一口气也要争啊!海天人全力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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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29.* 于2009-05-05 发表评论: 中国是法治国家吗?有异议!一个法治国家应该用法律来解决刑事、民事问题。但是,我们国家的弱小百姓如果法律里面牵扯进去,那就遭殃了。我们国家的权力在法律之上,弱小百姓能看准法律,可斗不过权力!法律,无济于事!只是摆在人民面前的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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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说实话,如果是某个普通专家学者作为一个研究课题如此说话,我是毫不奇怪的,因为“地球人都知道”,中国的某些专家,在世界上早已是以敢于胡说八道而“著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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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越是受人关注的就有人干扰作者将想法其犯罪证据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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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那个实名举报的贴子被删除了呀,天涯也真不是玩意儿,难道想于狗官共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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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呼吁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给予援助,同时感谢广大网民的支持
呼吁新华社,法制报及各大报刊给予援助支持
呼吁各大网络能够给予发表转载,同时感谢广大网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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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尊敬的黑龙江省委吉书记:
本案已长达十多年,曾多次到各有关信访部门上访.其各部门的意见都是要求以书信的方式将材料进行邮寄.我按其要求曾六次以邮寄的方式进行上访, 但至今没有音讯.常言说得好民告官太难,现我深深体会到了是难上加难,都说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但至今违法者仍逍遥法外特别猖狂,近日我们国家的民权法已颁布实施,我感到公民的人权应受到保护,但在不法之徒层层的关系网下,在我身上无法体现。深深受到迫害,而且把我迫害得家破人亡,我们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也因为我深受其害,有时真想一死了之。。。。
随信邮寄第六封上访信,我想您一定没有看到,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过问,为民申冤,严惩罪犯,确保国泰民安。
此致
举报人 刘光军 联系电话:130399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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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呼吁中纪委对黑龙江省纪检委参与民营企业纠纷案件,举报人请求下达回避令,因黑龙江省纪检委与本案有特殊的厉害关系,请求中纪委对举报人刘光军,受害人杜振华加以保护,对包庇罪犯干扰办案的违法人员给予严惩。对涉及诈骗罪,偷税罪的陈吉祥早日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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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都快赶上全民运动了,真是全国上下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了,这样下去,迟早要玩完,屁民们只有过一天是一天了,真是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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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兄弟啊!
我很支持你,同情你!
可是还是劝你,要么你就学杨佳大侠,要么你就忍了吧!真的不要上访也不上网,最多只是赢得网民的同情官家的嘲笑。什么就得靠自己,给自己一个交代,一个尊严!毛主席不是早就教育你了吗,有压迫就要反抗!把革命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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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伙计,你只请网友帮忙没太大作用。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很冤,花了很多钱上访都没用,最后经人指点,他请懂电脑的人将自己的材料寄给报社,市报省报都寄,只要这么多报社有一家为了吸引大众眼球报到了,他的冤也就申了。你懂了吗?毛泽东同志说过,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在现在这个社会,舆论的力量也是伟大的
把家里人安顿好,然后干他个狗日的,让他嚣张,不闹大了,没人管,把事情闹大,把他们全给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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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内容太长没有看完,但是实名贴能用实名就是胆量,就冲这个也要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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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敬爱的党中央啊,你是否能看到水深火热中的苦难百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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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兄弟啊,我真的无语,中国的出路究竟在哪里呢?这世道人还能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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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上访有用,母猪能上树。他们不给你个说法,你就给他们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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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下比较大的媒体来曝光。老乡顶你,跟ZF作对不会有好结果,除非真让你遇上海瑞包拯。建议LZ可以去联系一拉呱节目你去问问,还有央视的那些,以前不就有过焦点访谈来东明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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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明知无用也要告,
掀起揭黑大风暴。
河蟹脸皮城墙厚,
也要教他知羞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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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见到实名贴,我就顶
见到实名贴,我就顶
见到实名贴,我就顶
见到实名贴,我就顶
见到实名贴,我就顶
见到实名贴,我就顶
见到实名贴,我就顶
见到实名贴,我就顶
见到实名贴,我就顶
见到实名贴,我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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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顶起!反腐就靠你们这些好汉,兄弟要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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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逼得老百姓现在都无路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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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这些事情太多太多了,我看得都麻木了。兄弟啊,俺只是一介屁民,只好帮你顶下了!即使解决了这一个个“个案”,又怎么样呢?屁民们更无力解决这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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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中国惩治腐败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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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养我们的人 谁是非良百姓的领头人,害群之马, 我才是真正的马,有怨没有怨得由我,至少先说。我很努力,我很争气,为自己为请自觉站出来,咋不敢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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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谁是非良百姓的领头人,害群之马,请自觉站出来,咋不敢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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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加快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非常紧迫
这么铁的事实,你们也不想认账么?还是“正在进行时”,并不是“过去时”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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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136.* 于2009-05-04 发表评论:
官场的职能大概就是上级保护下级,所以胆才会这么大,申诉才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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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78.1* 于2009-05-03 发表评论: 陈吉祥狗仗人势太嚣张了。看看吧,你的保护伞就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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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78.1* 于2009-05-03 发表评论: “老陈(陈吉祥)在省纪委有人,和杨书记是好朋友”,这不与赵本山有一个姓毕的老爷一个道理吗?老赵的小品真有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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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78.1* 于2009-05-03 发表评论: 党内某些干部都腐败透顶了,到了受惩罚的时候了!中国象刘光军这样的人太少了,多出点刘光军这样的人物,杨德禄似的腐败分子就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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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78.1* 于2009-05-03 发表评论: 刘光军同志,我为你顶!要与邪恶的犯罪分子做坚决的斗争!——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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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78.1* 于2009-05-03 发表评论: 老刘,你干得好!最好把这个纪委副书记拉下马!全中国的网友都会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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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78.1* 于2009-05-03 发表评论: 实名举报纪委副书记?这举报人胆子也太大了!你玩得过省级高官吗?不怕被报复吗?现在这种事情太多了!举报人一定要保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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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03 发表评论: 帮你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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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02 发表评论: 老刘,你真牛,此帖在天涯等很多网站都已被删除,在此网能生存几天,也得被河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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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92.168.* 于2009-05-02 发表评论: 你真勇敢,实名举报,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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