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第一次写的批评稿件,是暴光一所小学把房子租给别人生产假汽水的事。那时我刚进入新闻单位,有初出茅庐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不怕得罪任何人。结果稿件刊出后,校长受到了处分,工商当年没有评上先进,当然那个假汽水的生产窝点被彻底端了。后来在几次的采访中,遇到了那个受到处分校长,他很“委屈”地对我说:老弟你要是事先通知我,我会把生产汽水的人撵走,同样不也是支持你的工作呢?不至于我受到教育局的处分吧”。我编个理由离开了他,后来据别人说,他对我很有意见,耐着面子没有发多大的脾气,因被我暴光,他在年底先进校长没有评上,还受到了处分。同样工商所也差不多,当年的先进是彻底黄了。 后来,得知一个乡镇里,有个农妇因为分土地时骂了乱分地的村干部,被派出所人带到所里,遭到所长打耳光。于是,我乘车赶到,没有见到所长,打通他的电话,他还蛮不在乎,竟然说打了又怎么样的话。我根据调查结果,写了农妇遭到派出所长打耳光的稿件,稿件刊出后,引起了当地公安局的高度重视,查处了所长的违法行为,把他免职调走。我到公安局里采访时,别人指出我就是那个写稿件批评他的记者,他原本笑哈哈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恨恨地离开屋里。我从别人嘴里得知,那个派出所长对我是记仇的,因为我把他所长“发财”的位子搞掉了。难怪人家记仇啊?我报以苦笑,因我是个搞新闻的人,写稿是我职责,得罪人是正常的。 在调查一个乡镇偷砍伐树木的稿件刊出后,那个乡镇领导找到了我的上级----一个副总编。他们在大酒店订了餐,专门打电话给我。先是乡镇的副镇长兼派出所长打来电话,邀请我去赴宴。遭到我的拒绝后,他把手机递给了我的副总编。我一听是副总编的声音,副总编说我在外面调查采访辛苦了,正好有几个朋友与他在一起吃饭,让我过来替他陪陪客人,意思是叫我去吃饭。其实,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吃过晚饭。我赶紧说,我已经吃过饭了。副总编说,那过来喝几杯酒,给他撑撑面子。我说我在外面奔波,身体有点不舒服,再三地回绝了副总编,因此在得罪乡镇的领导时,也把我的副总编得罪了。 从事新闻调查10来年,奔波在苏北几市多个乡镇,得罪了不少人,其中有公、检、法的人,有握实权的机关干部,但我并没有把他们记在心上,因为我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在得罪人的时候,同时也得到了更多百姓的尊重。他们的冤屈通过我的参与,得到了伸张,维护了正义。 做新闻调查的记者,就是一个得罪权贵的人,我不后悔。 本文作者系 《法律与生活》杂志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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