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一年往事,三千里外无家,孤身骨肉各天涯,遥望神州泪下。金殿五曾拜相,玉堂十度宣麻,追思往日谩繁华,到此翻成梦话。”这是北宋奸臣兼贪官蔡京“伸手被捉”后写的“我的沉痛反思”的“检讨书”,“检讨书”虽然“很不深刻”,还在那里念念不忘荣华富贵,但是在皇帝那一把手那里,已是过了“思想关”。皇恩浩荡,没判蔡京死刑,只是判了一个类似“死缓”的流刑,发配到岭南韶关去“劳动改造”。
但是蔡京刚走一半路程,就在长沙被百姓判了“死刑”,百姓没有“私设公堂”,用铡刀结果他,也没“浪费国家”的一颗子弹,当然更没有使用诸如“暗杀”、“自杀性袭击”等恐怖手段。王明清《挥尘后录》记载了蔡京之死:“初,元长之窜也,道中市食饮之物,皆不肯售,至于辱骂,无所不至。遂穷饿而死。”
蔡京穷饿而死?不,不是穷死的,是饿死的。
蔡京被流放,开始时还是很讲“高级干部”派头的,身边还带着三个“女人”, 他把平日从百姓那里搜刮来的金银财宝装了满满一大船,在蔡京看来,钱能通神,没有了权,只要有钱,什么鸟事摆不平?贪官们的思想都是“相通的”,在有权之时肆无忌惮弄钱,为的就是“退下来”后依然可以过着“幸福”的日子,有阿堵物做底,判刑也不算什么!大概在这种思维的“指导下”,蔡京被流放了,还想过着妻妾成群的生活,但是他想错了,他低估了“伟大的”北宋人民的“反腐觉悟”。北宋人民个个都需要钱,与蔡京相比,北宋人民更需要钱,但是个个都不要那腐败的“臭钱”,全国上下,虽然没谁发通知,没谁贴布告,没谁下命令,但就是没谁要他那些“臭毫子”。
都说商人惟利是图,都说商人见利忘义,但是北宋的商人取义弃利,以其在金钱面前毫不动心的态度树立了可堪一记的形象。听说是蔡京,开旅社的不给他“开房”,开饭店的不给他“开餐”,开小商品百货店也不卖他一块饼干一听罐头,开再高的价也不卖,从开封到长沙,“三千里外无家”,三千里的路上,蔡京很难买到一口饭、一盘菜、一杯茶。到长沙,无处安歇,只能住到城南的一座破庙里,病困交加,饥寒交迫,饿死了。
到了被“两规”之后,甚至到了被判刑之后,蔡京依然还可船装金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是如此巨大,可是居然没有判死刑,北宋的“执法理念”是挺“先进的”,挺有“现代法治意识”的。我们当前犯案数额巨大的贪官不是大多不判死刑只判死缓么?也许北宋的理论家是如此“理论”的:蔡京所贪数额虽然巨大,但他没有直接造成损失,有之,也只是间接,所以情节不是严重。是的是的,腐败亡国,也肯定不是腐败分子直接亡的国。当杀的是陈胜、吴广,当杀的是钟相、杨幺。在这些理论家看来,也许蔡京之死,老百姓罪不可赦,他是老百姓害死的,北宋的老百姓不讲“人道”哪,怎么能让人活活饿死?然而,嘻嘻,你也不能把咱们老百姓怎么样,没谁直接把蔡京杀头啊。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力量,人民,也只有人民,才是反腐倡廉的真正力量。北宋人民在反腐败里的表现,或许让我们看到了体制外的反腐败力量,只有全民形成反腐意识,全民形成反腐氛围,才能让腐败分子胆寒,让腐败分子真正忏悔。事实上,蔡京以前一直没有“深刻认识”的,到得长沙,即将饿死,他才真正自省:“京失人心,何至于此。”如果我们对腐败分子,像北宋人民一样,同仇敌忾,打过街老鼠,那么,腐败分子无以生存,或许当有所收敛。
有人说,人人恨腐败,能够腐败个个都腐败,腐败有利益啊,所以才有所谓利益共同体。这么说来,是不是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反腐败?北宋人民给我们做了响亮的回答:不!腐败给你分一杯粥,你要不要?我们北宋人民不要。如是,我们应当向北宋人民学习学习,腐败得来的钱,出价再高给的再多,我们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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