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厅的官员们在干啥?
2007年江西省余干县的书记陈建辉,县长李晋明分别出动200多人和近千人强制填埋余干县玉亭镇关口村解放村小组的50亩基本农田建房,伤失田农民多人,抓捕15名村民坐牢,三名村民被判刑。由于大批警察在“11•9”事件期间在解放村小组居住地示威胁迫村民,当时不少村民外逃,连春节都没有回家。这件事在余干县闹得天怒人怨,广大干群都认为陈、李二人给党和国家摸黑。当时在县城还有700多亩早已征用且闲置二年以上的土地。陈、李二人为什么不在这些土地上建房,而偏偏要毁掉亩产二千斤稻谷的基本农田,并且由国土局长徐政达和吴巨生私自秘密签订了所谓的“征地协议”。此“征地协议”既无国土局的公章,也无解放村小组的公章。事后,解放村小组村民向中央有关部门申诉,国土资源部向省国土厅发出了《关于调查群众反映南昌市,余干县土地违法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执法函【2008年】15号)。根据国土部的通知,省国土厅派出调查组来余干调查。国土厅的调查组来余干也是秘密的,没有向外公布。调查组只听陈建辉、李晋明官方的一面之词,根本没有和失田农民见面。调查组回南昌后,把调查报告函告国土部(见赣国土资函(2008)46号,发文时间2008年3月31日)。村民聘请的律师看到过此调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律师要求把调查报告复印出来,但国土厅的官员不同意。根据律师的记忆,国土厅写给国土部的调查报告有如下几点:
1、2007年8月14日依法签订了征地协议。2007年8月4日余干县国土局现场开展征地测量工作。2007年11月9日解放村小组村民以暴力妨碍征地填土工作。2、余干县政府给村民的实际征地补偿高于征地方案制订的标准。3、已有20户领取了征地补偿费只有16户拒领补偿款。4、被征土地不是基本农田。5、处理意见:<1>责令余干县国土局进行整改,力求农村社会稳定。<2>余干县政府是否存在暴力征田,由省纪检部门介入调查。省国土厅依据此调查报告给解放村小组律师递交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省国土厅的调查报告中提到的内部情况村民不知情,但村民对暴力征田的事实却是亲身经历。如第一点,2007年8月14日签订的征地协议村民毫不知情,直到2008年4月县法院要判处村民章海保、王松茂、赵干德三人的徒刑时,律师从法院复印出来,村民才看到这份征地协议,这是“依法签订”的吗?如果说此“征地协议”合法,今年5月村民向余干县法院对此“征地协议”进行“民事诉讼” 。余干县法院为什么不受理此案?此“征地协议”之前的2007年8月4日仅是余干县国土局现场开展征地测量工作吗?当时县里出动二百多人,用铲土机填埋了10多亩稻禾正茂盛生长的农田,伤村民多人。村民拍摄的征田录像可以充分证明。调查报告第三点是讲20户领取了征地补偿,只有16户拒领补偿款。这是胡说八道,仅解放村小组被征田农户有67户,90%以上的农户未领补偿款,村民有名有姓,也有各户被征农田的田亩数。新华村小组3亩多田是否领了补偿款,据说也未领取。省国土厅说与被征农田经过了省人民政府的批准,而江西省国土厅的【赣国土资函(2006)222号】的批文中是征120亩,为什么现在只征50亩,那70亩到哪里去了?省国土厅为什么至今不公布批文中的征田界址、具体位置。省国土厅调查组到底在余干县的官员手中捞取了多少好处?睁着眼睛说瞎话帮余干县的官员违法征田,暴力征田辩护。难道调查组的官员对中央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懂,还是把中央的法律、法规视为废纸?
直至今年,我们还是乞求省国土厅能按中央的法律、法规办事,处理好余干县违法征田之事,所以写了一篇“余干县违法征田已两年,上饶国土局仍在‘躲猫猫’”一文投诉到省国土厅,而有国土厅只是冷冰冰的一句话。“重复举报件。2008年已调查处理”。(见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网站互动专区—举报信箱—44问题)解放村小组的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再次要求江西省国土厅把调查处理意见正式文给村民,然而未见省国土厅的下文。
也正是江西省国土厅对余干县征田之事定了调,所以江西省其他有关部门的官员也懒得重新调查处理。尽管全国许多维权网站、官方网站,直至中央级网站都发表了很多余干县官员违法征田的文章、征田纪实彩照和征田录像。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国家信访局致函江西省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余干县违法征田的事情,但是至今余干县违法征田的后果无人问责,失田农民还未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据说江西省国土厅的有些厅、处级领导被“双规”,有的也受到行政和法律的惩罚,但国土厅一直不公开。身为江西省土地管理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的官员们,视中央有关法律、法规如废纸,对失田农民的痛苦也漠然视之。江西省的国土资源厅的官员们到底在干啥?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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