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贵州盘县石桥镇政府,未经任何一个法定程序,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带领近百人的队伍,手持警棍、盾牌,突然以路选成非法开办石料厂为由,围住路选成的住宅,而此时只有手无寸铁的路选成夫妇二人在家,路选成及其妻子蒋应先站在自家楼顶,石桥镇顾书记一声令下,盘县公安局石桥镇派出所民警刘亚手握手枪对准路选成就开枪,将路选成右大腿严重击伤,打了一个对枪眼,政府工作人员继续捡砖头向路选成夫妇二人砸,又是警棍、橡胶棒的毒打,路选成夫妻二人均多处受伤。只有夫妻二人在家都遭这般毒打,要是他们的子女在家会是怎样的结果。
然而,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后,地方并没有停止其行为,而是愈演愈烈,2010年2月5日,盘县公安局民警将路选成骗上车后错误逮捕并羁押,2010年7月2日,盘县人民检察院以路选成犯妨害公务并不成立的前提下向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12日,盘县人民法院明知路选成的石料厂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明知盘县建设局、石桥镇政府、盘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取缔路选成石碑加工厂的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强加路选成莫须有妨害公务的罪名,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法院的这种行为完全在颠倒黑白,维护地方的违法行为,为其故意开枪杀人犯民警刘亚推卸责任。
法院作为司法部门《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但是在盘县权利就是法律,以权代法,故意回避事实,包庇故意开枪杀人犯民警刘亚,地方对民警刘亚故意开枪伤人的行为不作为,对路选成而是胡乱作为的行为实在让人心寒。
路选成实在是太冤,2011年2月拖着残腿逐级依法上告至京,被地方接回后遭到盘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不可思议的是,在路选成再次遭到地方加害的同时,地方将故意开枪伤人的民警刘亚提升为派出所所长。
路选成一次次遭到地方的加害,人权一次又一次遭到侵犯,精神一次次受折磨。
地方以权代法,包庇故意开枪杀人犯刘亚的犯罪行为,其压百姓,视百姓的权利不顾,故意伤害路选成的合法权益,侵犯路选成的人身权利,多次加害受害人路选成,提升故意开枪伤人的民警刘亚的职位,地方的种种行为,就是在包庇、袒护、纵容故意开枪杀人犯刘亚的犯罪行为。地方对路选成的胡乱作为,使路选成的冤屈深似海,至今难以得血。我们关注着路选成的未来,早日还路选成夫妻二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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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柯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