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
依法打击假冒政府名义,进行一房多卖,合同诈骗的犯罪活动
我们是岳阳汇泽文化广场裙楼商铺的部分业主,分别于2003年,2005年间与岳阳汇泽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房歀,所购商铺也已交付使用,由岳阳施特隆公司承租,租金最多已经支付到2008年12月底。
但是,到2009年9月份,我们才发现,我们合法的产权在2008年十月份,就被盗卖了!
岳阳汇泽房地产公司在签定和履行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诈骗行为:
1) 岳阳汇泽房地产公司作为被告人,在2008年12月8日由岳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其盗卖业主的商铺时,其辩护律师谢淑毅公开招认:“汇泽公司与原告(业主)签定合同时就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属明显的违法行为。”
2) 岳阳汇泽房地产公司在将商铺卖给我们后,又瞒着我们,将产权属于我们的商铺抵押给岳阳建设银行东茅岭支行,骗取银行贷款,至今不能按规定偿还,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并导致银行有关负责人受到处分。
3) 岳阳汇泽房地产公司本应按与我们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在交房后120天内,办理有关房产登记手续,他却瞒着我们,借我们托付他办理产权证的机会,将我们的物业盗卖给了他人。
4) 在岳阳汇泽房地产公司盗卖了我们的物业,并已经办成了他人的产权证后,汇泽房地产公司的主管单位,岳阳市文化局却继续欺骗我们,出具承诺书,保证在2009年8月31日前将房产证和国土证办至各位业主名下。
在中国,已有多起开发商一房多卖的诈骗的案件,2009年8月13日,中央电视台记者赵梓汐和沈阳台记者陈有伟联合报道:沈阳万丽城房地产公司老总于家伟因对14套房重复出售,被判无期徒刑。现在此案又在岳阳发生,并由国有企业,岳阳文化局所属的岳阳汇泽房地产公司一手策划,以政府行为的名义施行,令人发指。
现在汇泽房地产公司以种种借口,为其一房多卖的诈骗行为开脱罪责,甚至将其罪行挂上政府行为的旗号,蒙蔽群众,嫁祸于政府,在群众中煽动反共产党,反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的情绪;破坏社会安定,扰乱经济秩序,必须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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