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河南省固始县接连发生两起拉炸药的汽车肇事案件,其中一起造成3死2伤的后果。透过案件的背后人们发现,拉炸药的司机竟然没有道路危险品运输资质,当地的老百姓说,由于公安机关疏于监管,发生灾难性事故也就成为必然。
肇事现场“三死两伤”
无资质拉炸药 造成三死两伤
2011年7月11日,河南省固始县法院开庭审理张玉春交通肇事人命案,记者参加了庭审。
驾驶员只有19个月的驾龄
2011年3月27日8时许,只有19个月驾龄的司机张春玉驾驶一辆(豫S09153,额定9.6吨)没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箱式货车,载着炸药近20吨,行驶至该县蒋集镇徐(岗村)牛(庙街)路交叉口处,遇张广学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徐(岗村)牛(庙街)路自南向北行驶上固陈路左转弯发生交通事故,致张广学、戎庭珍、范孝源三人死亡,电动三轮车上乘坐人范孝杰、张龚二人受重伤。
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指出,被告张玉春没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而且驾驶的是普通箱式货车,而不是危险品运输专用车,作为一个司机,相对于非机动车辆所有人有更大的道路安全通行的注意义务。而且现场没有刹车的痕迹,就是说,被告在事故发生的瞬间,根本没有松油门也没有踩刹车减速。因此,在这次事故中被告要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的话说完后,法官问张玉春对律师的说法有没有异议,张玉春答道“没有”。
被害人家属说:从事故现场证据来看,被害人的三轮车是翻倒在马路边后,被告随后驾车碾轧过去的。
被告人对犯罪事实 “没有异议”。
“事故认定书”有瑕疵 疑有猫腻
当法庭就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质证时,被害人家属张保良指出:这份“事故认定书”违反法定程序。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就民事赔偿部分积极的调解,说要赔偿我们70万元。处理期间,交警韩某拿着死亡通知书让我们签字,我签完后,他又递过来一张纸让我们签字,我和另一被害人家属范传昌没有仔细看就签上了名字,我的弟弟在一旁提醒我说,你仔细的看一下内容是什么再签不迟。我又从韩警官手里拿来一看首页是“事故认定书”,再看内容,里面结论是让死者也负50%的责任,我立马把“事故认定书”我们的签名都划掉后还给了交警。
此后,交警再也没有找我们。直到我因为其他需要,去检察院时,才复印了这份“事故认定书”。
“县交警大队没有没有按照程序送达这份‘事故认定书’,就直接移交给了检察院,从而剥夺了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利,法庭可以查阅一下卷宗,里面没有送达回执,更没有被害人家属的签字”被害人的代理律师说。
审判长仔细查阅卷宗,证实了被害人代理律师“里面没有送达回执”的说法,审判长征求公诉人处理意见,公诉人看了卷宗后说:这个“事故认定书”确有瑕疵,我们检察院回头通知公安交警大队,让他们对这个情况作一个说明。
因为“事故认定书”的合法性有待于重新确认,审判长宣布刑事部分暂时休庭,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受害人家属说,事故发生后,被告曾托人说情,并答应给70万元赔偿,条件是死者早点入土为安。受害人同意后,安葬了死者,没有想到被告人就变卦了。
在法庭的调解中,被告人答应支付30万元赔偿金,多一分不付,而被害人则坚持赔偿70万,少一分不行。
因为双方的要求差距太大,法庭宣布调解失败。
被害人家属质疑公安局
被害人家属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我们向县公安交警大队反映,司机张春雨没有运输炸药资格证书,驾驶的也是非危险品专业车辆,县交警大队对此没有正面回应。炸药属于危险货物,运输炸药需要专门资格,肇事司机张春雨的驾龄只有19个月,违反了国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等条款。“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对此也只字未提。
被害人家属认为,从事故现场可以看出,死者的三轮车是翻到以后,被告的车才轧过去的,其中还有被车后轮碾过去的痕迹,而且死者倒在距离公路边的一米四以内,这就说明被告要负主要责任。而公安局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是有意包庇被告。
知情人曝固始县炸药运输乱象
固始县公安局自曝拉炸药车翻车(来自信阳政法网)
在固始县采访期间,该县段集镇一位不愿意披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记者:我们这里炸药运输都是被私人垄断了,即使他们没有危险品运输资格,也照运不误,因为这位老板在公安局有人罩着,出了事情不怕,就在张玉春交通肇事人命案发生前不久,就有一辆拉炸药的车翻了。网上有固始县公安局的报道说“驾驶员李某驾驶豫S09XXX货车在段集七O七炸药厂拉了7吨炸药,向段集齐山炸药仓库转运途中,由于路滑且路肩滑波,车辆和炸药翻到了十几米深的山谷里。”
这个司机李某和张玉春一样,都没有道路危险品运输资格证,换了其他人,你就是有证,他们也不给你运,因为他们公安局里有人。
说到张玉春这起交通肇事案件,这位知情人说:张玉春出事的夜里,他和其他几个人喝完酒以后又来了一夜的麻将,天快亮了,迷迷糊糊的去拉炸药,本来技术就不咋样,咋能不出事故?!
编辑/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