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的第一例赔偿协议达成,遇难者林焱的家属共计获得50万元的赔偿。同时,有多家媒体发布消息称,铁道部拿出死亡人均赔偿总计约为45万元的方案,但如果死亡人家属在短时间内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此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发了舆论的一片哗然,公众对于铁道部的霸道似已忍无可忍。对此,温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言人在7月27日上午表示,网上早签约有4万-5万元奖励的说法是谣传。然而,并非此次事故责任主体的温州市委此刻出来辟谣,却并不能改变人们对于铁道部的霸道印象。 眼下,距离“7·23”动车事故发生已整整五天。国务院和最高检都已派出相关人员奔赴温州,温家宝总理也于昨日特别强调,必须彻查事故发生原因。然而,有关真相的调查结论至今并未出具,责任的归属也就难以厘清。在此种情况下,铁道部急忙就赔偿给出方案,断难摆脱规避责任、尽早脱离与遇难者关系的嫌疑,同时也与遇难者家属和舆论所要求的“先给真相再谈赔偿”背道而驰。 具体就铁道部给出的赔偿方案而言,遇难者家属的获赔额度主要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由事故赔偿金、一次性专项帮扶款以及爱心捐助款三部分构成,总计人民币50万元。且不论在赔偿方案的设置层面,铁道部继续着自说自话的态势,完全没有给事故伤亡者以话语权,在具体法律法规的选择上,此方案也堪称独断专行。 铁道部所持方案刻意回避了一个完全适用于此次赔偿事宜的重要法律,即自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立下此论,不仅是因为该法律在效力上高于铁道部所持方案中所依照的国务院令,更因为2010年最高检曾经直接作出过铁路侵权也适用于该法案的解释。乘客购票上车,也就同时与铁道部发生了合同关系,遭遇追尾事故意味着铁道部未能履行合约,产生了侵权行为。 由此,受害方完全有理由提出最基本的赔偿种类,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而仅就死亡赔偿金一项,根据《201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9万元,死亡赔偿金是20年的可支配收入即54.718万元。这就已经超过铁道部给出的50万元的赔偿额,如果再加上其他的赔偿项目和20万保险金额,最后的赔偿额度必将大大超越50万的数目。 铁道部的霸道还表现在,借助地方,铁道部用“工作组”的力量在与伤亡者家属的博弈中获得了压倒性的优势。事发之后,铁道部和温州市立即以毫不逊色于救人的速度成立了57个“5+1”工作组,“5”指的是5个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主要承担协调作用,“1”则指的是1名铁道部的工作人员,主要代表铁道部进行谈判。这57个工作组声称的任务是协助有关方面,一对一24小时接待遇难者家属,做好安抚接待工作。 但事实上,由6个官方背景人士形成的谈判阵营已经形成了一道压力的“高墙”横在伤亡者的家属面前,这堵“高墙”一方面注意外部记者的探访(据《今日早报》的消息),另一方面也采取对家属的不断游说行为。虽然出台“奖励”这样极不人道的政策已经被非责任主体———温州市委宣传部令人将信将疑地否定了,但在这样不对等的谈判格局中,家属们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作为一起举国震动的大灾难,到目前为止已经造成39名乘客含冤逝去,210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的惨痛结局。然而,在事故真相尚未查明、责任认定尚不清晰的情形下,铁道部强行推出一套由自己一手包办的赔偿方案,公然舍弃不利于自身的法律法规,乃至通过“工作组”这样的利器制造与家属完全不对等的谈判格局,种种行径让人瞠目。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就在近日,又有媒体曝出,对于发生于三年前的胶济铁路赔付事宜,铁道部依然没有完成。这一快一拖,无疑都显露了这个“独立王国”的咄咄霸气。 编辑/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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