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学到看病,从社保到就业,怎一个“外”字了得?近日,广州市长万庆良建议,用“新广州人”代称“外来人员”。在广州增城新塘“6·11”事件引起巨大震动的背景之下,这种改变称呼的建议,显示社会管理者对既存社会裂痕的思考,折射对社会管理矛盾的回应,也包含着对外来人员群体难得的“承认”。
承认也是一种政治,加拿大哲学家泰勒就曾提出“承认的政治”这一概念。的确,在现代社会,大到国家,小到地区,都不可能是单一群体构成。在这样的多元社会中,每一个群体,无论是文化还是权利,都需要被重视、被承认。只有这样才能在不同群体之间构成“对话”和“交融”的关系,而不会造成认同的失调和扭曲,带来深层的隔膜和“社会排斥”。
实际上,“外来人员”的称呼,本身并不必然会产生承认的鸿沟。正如被“外来人员”替换掉的“民工”一词,早在解放战争时期,就被用来称呼为解放军部队输送弹药粮食、抬运救护伤员的农民,在鱼水关系、血肉关系之中,这样的称呼,何来隔膜?
赋予“外来人员”以特殊含义的,是捆绑在这一词汇上僵化的社会管理制度。很长一段时间里,个人被户籍固定在出身地,“户籍制度”这种本是用于证明公民身份和统计人口数量的方法,被赋予了控制人口迁徙、分配社会利益、保证整体治安的功能。无论是个人身份还是社会关系,“承认”都附着于此。
这样的制度,曾经是一种有效的社会管理模式。然而,改革开放使整个社会如水流活,从“打工”、“下海”到“北漂”、“蜗居”,越来越多人离开家乡,追寻致富、成功或是梦想。他们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也推动着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前行。以农民工为例,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以来,农民工以每年1000万的速度增加,至今已超过2.4亿,支撑着中国经济的奇迹。
户籍之“死”,让因社会之“活”而流动起来的人,无法得到承认。一个“外”字,因而承载了太沉重的内涵。在现实中,“外”字之下是各项社会权利的“内外有别”,无论是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还是获得公共服务的权利,都是如此。在观念中,“外”字之下是群体心理上的“不认同感”:外来者不认同当地社会文化,而当地人也带着有色眼镜看外来者。当现实与观念中的鸿沟超越了心理的阈值,难免会产生如“6?11”事件这样的震荡。
可以说,不是“外来人员”这个称呼不合时宜,而是整个社会管理系统中外来者需要被承认。将“外来人员”改称“新广州人”,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外来人口以观念上的承认,有利于弥合心理上的社会裂痕。但“新”同样是一个限定词,如果没有现实的支撑,将难免成为一个“旧标签”。
所以,除称呼上的“承认”之外,更重要的是事实上的“承认”。按照万庆良的建议,“新广州人”应该享有与广州户籍人口一样的均等化服务,有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有对城市公共事务表达参与、监督的权利。这些,或许才真正是新称谓后的新观念。
在当前情况下,要拆除户籍这个“不承认”的藩篱,还不太可能。但是,户籍藩篱的拆除,需要的就是从公共福利和社会权利的均等开始。因为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户籍也就回归了本义。而这,或许是户籍改革的大方向,也才是“承认的政治”开始的地方。 编辑/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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