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律师对廊坊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卫克的举报
公安部领导:
我是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曾任法制日报记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因长期致力于推动法治进步,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权利维护,曾被媒体评选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2006年南风窗)、“我们时代的青年领袖”(2008年南方人物周刊)、“时代人物”(2011年时代周报)等荣誉称号。
现向你们反映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卫克对我进行威胁、恐吓及与黑社会有染的问题。
9月7日下午三点左右,我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理工科技大厦的办公室上班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河北廊坊市公安局的。对方在电话中问我是否认识朱瑞峰。我说,认识,我们在一起开过几次会,在一起吃过饭。对方问我是否了解朱瑞峰。我说不太了解,只知道他办了一个网站,叫人民监督网,经常发一些调查报道。对方又问我是不是朱瑞峰的律师,我说,9月6日晚上,朱瑞峰给我打过电话,称之前报道了一个河北廊坊的事,涉及廊坊市委秘书长,现在廊坊公安把他帮助维权的董玉友抓了,让董央求他删除网上的文章,还说廊坊公安威胁要抓他,如果他被抓,将委托我担任他的律师,我答应过他。(9月7日上午,我在网上也看到了朱瑞峰写的说廊坊公安要抓他的文章,其中还提到已经委托我担任其律师的事。)对方告诉我,说朱瑞峰是个假记者,他的人民监督网是个非法网站,发表文章攻击廊坊市领导,他们要追究他的责任,让我不要做朱瑞峰的律师,别想跟他们玩。我说,你这人说话莫名其妙,人家委托我担任律师是人家的权利,我接受委托为别人提供帮助也是职业要求,谁在跟你玩?然后,我就挂了电话。
挂断电话后,我将自己受到威胁、恐吓的情况写了条微博发到网上。
几分钟后,先前自称是廊坊公安的人又给我打来电话(电话号码为:0316-2209209),自称是董玉友的律师,还是让我不要管朱瑞峰的事,问我当天用办公电话给环球时报英文版记者打电话想干什么。(实际上,我没用办公电话给环球时报记者打过电话,是我在上班的路上接到我环球时报记者打电话了解朱瑞峰的情况。)然后,对方准确地报出了我的家庭住址和车牌号码,称知道我们所的主任张远忠,也知道我们在理工科技大厦1701室办室;说他与北京的黑社会都很熟悉,我要跟他耍“文化流氓”,他就让北京的黑社会收拾我。同一个人在我挂断电话后,又两次给我打恐吓电话,我手机上显示为“私人电话”。
面对以上情况,我感到十分恐惧,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在110民警到来之前,我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张远忠博士汇报了有关情况。而在张远忠主任处,我了解到,他也接到了自称是廊坊公安局孙卫克的电话。张远忠转告我,对方说让我不要参与朱瑞峰的事,如果我用“文化流氓”手段对付他们,他们就要用“非法律手段”对付我。自称孙卫克的还给张远忠主任留下了联系电话,号码是13903169888。看来是真公安,而不是假警察。但我很不解,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怎么还有“非法律手段”可以用来对付我!?
110民警到来后,我与事务所主任张远忠一起,随民警到万寿寺派出报接受调查。在万寿寺派出所,民警根据我们提供的两个电话号码(0316-2209209,13903169888)和孙卫克的名字,进行查询后告诉我们,0316-2209209这个电话确实是廊坊市公安局的,13903169888的机主确实是孙卫克,孙还是廊坊市公安局的副局长。民警告诉我们,对方还告诉他,说朱瑞峰是假记者,他的人民监督网是非法网站,说我为假记者辩护,还说我在瑞安有诈骗行为什么的。(实际上,我当时连瑞安在哪里都不知道。)我对民警说,朱瑞峰是真记者假记者,他的网站非法也好合法也好,都与我无关;假记者被追诉,也有权获得律师帮助;如果对方真是廊坊公安局的,还是副局长,对律师进行威胁、恐吓,就太令人难以理解了。
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回办公室的路上,我原来在法制日报的同事李松(曾任法制日报北京记者站站长)打来电话,说他与廊坊市公安局很熟,对方让他转告我,不要做朱瑞峰的律师;说朱是假记者,他办的网站是非法网站,廊坊公安要抓他,让我别掺乎,避免给自己惹麻烦。我向李松转述廊坊公安局的人威胁、恐吓我的话语时,这位自称与廊坊公安关系很好的老同事说,只是善意提醒我,社会就这样,注意别受伤害。
回到办公室及当天晚上,自称是孙卫克的人,持续给我打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说我不是报警了吗,说我不是找了陈健吗,我找了陈健(做笔录的民警),他也找了陈健,他还找了陈健的领导。通话中,对方继续威胁、恐吓我,说廊坊离北京挺近,要办点什么事挺容易,不像在贵州(我老家是贵州的);说知道我家住在哪里,可以去我家找我;等等。对方还把我与他所说的“假记者”朱瑞峰一起扯,说我5月份与朱瑞峰去过廊坊,我带着女朋友一起去的。(实际上,我到今天都没去过廊坊,也没什么女朋友,更没跟朱瑞峰一起去过任何地方。)
当晚,我与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谈事。期间,自称孙卫克的不断打我电话,迟夙生代表告诉我,对方可能是在对我进行定位,或许真要抓我。基于恐惧,我被迫关掉手机,卸掉电池,晚上也没敢回家住。
我家属为此也担心受怕,甚至想着要出去住一段时间。
尊敬的领导,作为一名律师,我没有任何职业操守上的污点。朱瑞峰是不是假记者,他办的网站是不是非法网站,在他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受到刑事追诉时,他都享有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的权利。死刑犯还可以请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呢?况且,根据国际人权文件,人人有权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在国际新闻界,凡从事新闻传播的人都算是记者,而朱瑞峰是不是假记者恐怕还不那么好界定。如果朱瑞峰确实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完全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无论如何,朱瑞峰的权利都不应被非法剥夺。而律师的执业权利,也应依法受到保护。
廊坊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卫克对我进行威胁、恐吓,阻止我担任朱瑞峰的律师,是让人十分费解的。其行为已经违法,特别是其说与北京黑社会都熟,要用黑社会对付我,显然已经具有黑社会倾向,背后可能隐藏重大刑事犯罪,十分值得重视。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泽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