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淮阴王恒旺的冤案,为什么这么多的领导、法官明知是冤案却要泯灭良知地判无辜当事人10年有期徒刑。 我多次给淮安市领导打电话,汇报冤情。他们总是劝我说:即使是冤案办到这程度了,谁也无法去左右。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冤案办到一定程度就非得办下去?为什么作为国家的司法人员,掌握平民百姓的生死大权,有错就不能及时纠正?难道纪检委办冤案的人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办冤案而不受任何约束和惩罚吗?作为法律的制定者,他们有美好的愿望,希望法律能被公平使用。可是掌握平民百姓的生死大权的司法执行者却滥用司法权,想送谁进监狱就送谁进去。明知是冤案却要让它冤下去。淮阴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石勇和张健明目张胆地对当事人说:“我们知道你是被冤枉的,但案子已经办到这样了,只有错照错办。文化大革命中被冤枉的多着呢,刘少奇、彭德怀比你冤吧,又能怎样?到这地步了,不把你办进去,我这身皮就得脱了!”。 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护,这是法律的本质,如果公平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就根本谈不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国曾经花了几十年的时间不断 探索和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而今天的严酷现实告诉我们,仅仅是完善法律体系还远远不够,有法不代表“法行天下”,而真正的法制是建立在社会道德体系之上 的,当社会道德正在“堕落”,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没有人去执行......
编辑/秦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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