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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民: 十年交党费,无故被除名

文章来源:  作者:  2011-09-30

   核心提示:此怪事发生在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南王庄村党支部,在部队服役期间申请加入党组织,成为预备党员。94年退伍后把党的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12年来,均按照党章要求及村党支部的惯例履行了按时交纳党费的义务。直到2006年元月23号下午(农历腊月24日),新任书记才转告说,党员名单上没有其名字,不能收取其党费。当事人樊湘银从这天起,才知道被前任党支部书记无故在党组织内除了名。党章规定,只有党员才交党费,然而樊湘银交了十多年的党费,党组织名单上突然没了名字,他的党员身份到底怎么了……

 

实地调查了解,党组织成员无故被除名情况属实

 

  2011年,时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人民维权网、今日中国新闻网相继接到投诉。为核实投诉材料反映问题真实情况,7月4日,笔者前往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南王庄村,对现任支部书记张红军进行了采访。证实了在他任村党支部书记后,党组织成员名单中确实没有樊湘银,并告知上届党支部书记王世明在移交党员名单时,樊湘银就不在名单之列。同时,党支部成员关秀山在接受采访时证明了一直收取樊湘银党费的事实,并出具了收取樊湘银党费的书面证明材料。12年来,樊湘银均按照党章要求及村党支部的惯例,同党支部其他党员一样履行了按时交纳党费的义务。直到2006年元月23号下午(农历腊月24日)交纳党费时,新任书记才转告说,村里党员名单上没有樊湘银,不能收取他的党费。从这天起,樊湘银才知道前任党支部书记王世明,不知在何时,因何原因,私自在党组织内给其除了名。 

 

村党支部原书记,接受调查说话内容自相矛盾

 

  笔者采访原村党支部书记王世明时,问及相关问题,其回答自相矛盾,时而说樊湘银不是党员,时而说樊湘银是党员。他说:“是党组织成员我们才收取的党费,不是党组织成员当然我们不能收党费。”当问及“樊湘银交党费十多年,请问他是不是党员”时,王世明回答说,樊湘银原本就不是党员,是预备党员。当笔者问:他既然不是党员,你们村党支部为何向他收取十多年的党费呢?樊湘银既然交党费,为何党组织名单上没有名字?樊湘银到底是不是党组织成员?他是什么时间名字不在党组织名单上面的?是谁将他的名字除去的?村党支部领导有没有失职或者其他原因?王世明支支吾吾,说话自相矛盾,虽然自己希望自圆其说,但是却难以自圆其说,欲盖弥彰。

 

王世明歪曲事实,无故在党组织内给樊湘银除名

 

   根据当事人樊湘银对笔者介绍,他在北京武警部队服役期间加入党组织,当时是预备党员。1994年退伍后把党的组织关系转入了户籍所在地惠民县胡集镇南王村党支部。十多年来,按照党章要求和南王村党支部的惯例,履行了按时交纳党费的义务。直到2006年元月23号下午(农历腊月24日)新的党支部在收取党费时,新任书记张红军才转告他说,党员名单上没有他的名字。从那天起,他才知道前任支书王世明己无故在党组织内将他除名。当樊湘银询问王世明他被除名的原因,王世明的答复是:“因为没有写转正申请”。咋看起来,这个理由好像很充分,但是理由是否可以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应该以产生理由的实际情况而定,应该以发生实际问题的背景而定,应该以南王村党支部及全体党员的组织活动事实现状为依据,而不能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真相。况且一个党支部书记也没有开除一名预备党员资格的权利,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章明文规定,必须召开支部会议,并报上级党委批准。樊湘银从没有机会参加支部召开的关于其预备党员转正和取消的会议,也没有见到过上级党委关于其预备党员资格取消的意见。只是认真按照正式党员的要求履行自己一个党员应尽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

.......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然而经过我们调查,樊湘银自把党组织关系转入家乡(南王庄村党支部)以来,村支书及支部其他成员从没有找他谈过一句话。此时他的党员预备期限已经一年多了,按照党章的规定,党支部应该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找他谈话,提醒或通知他写党员转正申请书。或者说明他是否可以转正或有其他不足需要改进的建议。仅此一点就说明发生问题的起始原因是原支部书记没有尽职尽责做好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漠视了一个积极要求上进向党组织靠拢的青年的权利,没有履行一个支部书记应尽的职责。

 

党章规定不容篡改

 

据向南王村部分党员了解:老支书王世明在任多年来,南王村预备党员转正,都是支部书记临时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通过,实际过程中都没有写转正申请这一做法。由此说明,用没有写转正申请为理由,作为给樊湘银党组织除名的依据,在南王村党支部是无法成立的。在原书记王世明的领导下,多年以来,他们村也没进行过一次党的组织生活。当然樊湘银也从没有机会参加。

 

假如按照原村支部书记王世明的说法,樊湘银没有递交转正申请,樊湘银就不是一名党员的说法,那樊湘银这十几年的党费交在何处?原党支部十几年来为何每年一直收取樊湘银的党费?假如这不是在拿党组织开玩笑的话,那就只有是别有用心的阴谋了。拿党组织开玩笑或搞阴谋,这个问题就太严重了。到底谁有这样大的胆子,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樊湘银在党内没有犯过任何错误,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党是一个组织,不是个人的,不通过党员会议吸收新同志或给党内同志除名的决议,党章党纪是不允许的。任何一级党的负责人,都无权代替党组织,当然他个人所做出的决定也是无效的。任何篡改章的规定都是不能容忍.

 

     据调查,当樊湘银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南王村党支部及上级党委询问情况,并递交相关书面材料。当时的县委书记何思清同志对此事十分重视,专门安排县组织部负责人、镇组织部姚春针、夏翟办事处崔连军、村支部书记张红军共同询问处理此事。解决的方式就是可以退还党费,至于恢复党员资格是不可能的。想继续参加党组织的话,只能重新入党。同时答应了樊湘银召开村支部会议说明情况的要求。最后回复的结果是村支部书记张红军告诉他说:“经过请示办事处和镇上的两级党组织,除重新填表入党,无法解决”。其他就没有了任何关于此事的下文。既没有说如何补救,也没有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樊湘银表示,他真的很想不通,在党组织内出现了如此怪事,上级党组织竟然能够坐视不管,他感到十分的无奈和无助。在部队被党培养多年,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被部队党组接纳近一年,当把关系转到村里后,竟然被村支书王世明不知不觉中就在党内给除了名,在他的政治生活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笔者感觉最无奈的问题是,一个最基层的党支部书记个人行为、就能随便把一个党员从党内无辜的除名,其结果居然有效,使上级的党组织都感觉无法纠正。我们对南王村的上级党组织这样轻率的对待一个同志的政治生命而感到深深的遗憾。

 

在笔者调查后,县组织部的付军主任和镇负责组织的干事俎宝青同志对此事非常关心,并专门约樊湘银及笔者之一季庆云前去惠民解决此事。81日具体达成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召开村党支部会议,让前任村支部书记王世明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对自己的失职行为做批评和自我批评,让樊湘银重新填写入党申请书,重新入党。为此让他在老家多等了一天,以参加会议。

 

但到了开会的日子,却推说很多问题没有落实,会议没有开成,事情又被拖下来……

 

通过这件事情,樊湘银加强了对自身的学习,认真按照党章的规定反复对照他们村党支部书记王世明的所作所为,依照党章规定赋予给每一个党员的权利。樊湘银一直积极的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他坚信上级党组织,对他的申诉,会做出公正的解决。更坚信我们党的纪律,决不会让王世明这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行为有效。

 

 

编辑/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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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IP:115.170.*  于2011-10-05  发表评论:
怪事!这个书记该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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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才成立了11个打黑除恶督察组,辉县和亿阳公司敢不敢让督察组来查查??如果有问..
    ·  怎么没人为辉县政府说话?是真的不?辉县政府应该出来辩解的呀!
    ·  唉! 官官相护,民不聊生, 民是斗不过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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