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口号变身权力机构,“三年大变样”、“三年上水平”两指挥部指挥着高阳县“大跃进”式的建设:征用基本农田建学校、建医院,农民的生活水平却没有因此而提高;应对拒拆,“诛九族”的手段更是大行其道……
2011年11月26日,中国网络新闻工作者联合会接到一封从国外转来的邮件:《河北高阳:征用500亩农田搞建设 请关注 不要等我们自焚了才来》。我会非常重视,派员前往高阳调查。
暗访北沙窝村:500亩基本农田“土地换门脸”
高阳县北沙窝村坐落于县城的西外环路(宏润路)西,信中所说的500亩基本农田早己于2006年被北沙窝村委以每亩每年400元的价格租赁给了高阳县宏润公司,现己成为宏润公司的棉花基地。对于基本农田是如何租给宏润公司的,村民们不得而知。
据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农民讲,自从村里将这500亩基本农田租给宏润公司后,部分村民只能依靠村里发放的每人每年500元钱生活。
2011年12月3日早8时30分,笔者如约采访了高阳县国土局征地股赵股长。赵股长表示北沙窝村没有基本农田……
笔者又采访了多位农民,均说,在宏润大街西侧50米处,前一、二年还立有高阳县人民政府保护基本农田的水泥碑,碑上刻有北沙窝村村书记徐建社的名字。可是不知何时水泥碑不翼而飞了!
几经周折,笔者于12月4日晚找到了几年前抗争村委会变卖基本农田的村民,为了保存证据他们拍下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泥碑的照片。
北沙窝村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泥碑照片
2011年11月12日,北沙窝村居民委员会下发通知,村委会已与长润房地产开发公司及高阳县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指挥部签署三方协议,以集体土地置换门店,土地已归门店建设方。以每人半亩地置换25平米门店,门店价格是6000元/平米,即半亩地15万元。后经村民了解,这些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的价格在130万元/亩左右。
拆迁“诛九族”
大约在1996年8月份,北沙窝村为照顾没有企业、没有商业用地及生活来源的农民,将农田的东边即宏润大街西侧一些闲散用地分成28份,每份长50米宽8米,分给农民用于致富。由于人多地少,只能以抓阄的形式进行分配。其中抓到的28户农民中,有部分农民因交不起租费,建不起工厂,经村委会同意转卖给一些商户。张柱国、吴三和杨艳荣等人都从一些农民手里买了地。张柱国买了两块,建起了打包站,还盖起了门面房;吴三买了一块,盖起门面房做摩托车修理部;杨艳荣买了两块,建起了打包站及门面房,并举全家搬迁至此。
高阳县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启动的县医院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就包括这二十多家商户。2011年10月底,此项目已完成了开工典礼仪式。
据了解,在整个拆迁补偿工作中,三年大变样指挥部(由城建、工商、税务、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动用所有被拆迁户的社会关系,以各种手段“动员”他们签订拆迁协议,甚至以在医院上班的解除合同、学校老师停止教课等非法手段而迫使这些商户签订拆迁协议。
虽然一些商户去年与三年大变样指挥部签订协议,后来由于发现补偿不符合国务院征收条例,评估不公开、不透明,补偿费用低,拆迁协议实际上沦为“不平等条约”。于是始终未支取补偿款,拒绝拆迁。
2011年11月中旬,北沙窝村委会和“三年上水平指挥部”再次对20家企业户下发停业搬迁通知,遭拒后问要什么条件。商户张柱国说:去年“三年大变样指挥部”的赔偿不合法,你们今年“三年上水平指挥部”就要按照国务院的征收条例来赔偿。指挥部人问:你要多少,得有个数啊?张柱国回答:你就按条例给我补偿就行,我也不多要,你也别多给,少给了我也不干,多给了你还要受处分……
杨艳荣告诉笔者:“去年和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协议里,他们买我的打包机,后来又不要了。他们先违约了,那协议自然也就无效了。再说,拆迁拆迁,他们只管拆不管迁,这合理吗?”
杨艳荣又介绍了去年签订协议的情况:在医院工作的女儿马海霞前来做工作,求我签字,如果不签字会影响她的前途。无奈之下我签了字。可是后来发现评估根本不合理,有一天来了两个人照了两张像在屋里转了一圈就走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单位的,后来评估报告就下来了。难道找评估公司不需要我们被拆迁户同意就私下评估,那样的评估结果我们能认可吗?
因杨艳荣拒绝拆迁,女儿马海霞“未完成领导交待的任务”没有做通父母的工作而被县医院解聘。马海霞的父亲说,女儿从八岁上学到二十多岁毕业,拿个本科文凭,自己凭能力应聘到县医院工作,可刚上了四年班,已经结婚出嫁的女儿,因父母拒绝拆迁而受到连累,饭碗没了……到哪说理去?!
马海霞的父亲的是习武出身。在他的打包站里,挂着沙袋、摆着各种武器。他说:“拆迁这种事情,如果不出大事、不出人命很难得到合理的解决。反正我是不怕死,我已经做好了一级战备!人活一口气,活了几十年了,能咽下这口窝囊气吗?”
吴三也给年迈的老母和未成家的儿子立下了遗嘱,他说:“我不怕死,就怕活得难受!我想好了,补偿不合理要想拆我房子,我就拼上一死,也要保住自己的家,与我的房子共存亡!”
——有一种英勇就义的感觉,听起来让人辛酸。对笔者“不能走极端”的劝说,他们说,没有流血不就能换来公平正义……
笔者劝他们要走正常渠道实现诉求,他们沉默着……
“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变戏法一样变没了”
北沙窝村的拒拆的商户们无非想继续他们的小生意以求生存,他们只想要回生存权。拆了此处,该另给他们找个地方安置,依法补偿。这样的要求过分吗?
笔者在高阳县委宣传部了解到“三年大变样”、“三年上水平”两指挥部只是临时机构,不是职能部门。而这两个指挥部却与北沙窝村村委会、高阳县长润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非法变卖500亩基本农田。北沙窝村农民痛心啊: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就这样被变戏法一样变没了!失去了土地,农民还怎么活?!
后记:
2011年12月7日,中国新闻工作者联合会将上述文章特快专递给高阳县委进行舆情通报。
12月14日上午11时,高阳县三年上水平总指挥赵海亮(高阳县卫生局局长)找当事人张柱国谈话。
赵海亮说:“你们的500亩基本农田早已经改变了性质,没有了。你们要种地,我到邻村给你要块地,你种去吧。”
张柱国说:“邻村的地不是我们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我就要我们北沙窝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国务院文件说基本农田保护区不能变,你为什么不把我弄到黄河后套去呢?”
赵海亮说:“你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是这样。你向记者反映的土地的情况他不敢发布,他如果发布我们就告他!你闹事没好处!”
国家土地法明确规定,动用基本农田需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要求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可高阳县相关部门却明目张胆地把基本农田保护区改变了性质。这是在与国务院政令对抗还是在挑战国家的法律?
我们将持续关注!
编辑/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