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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许:谁该为吴金梦的伤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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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中国网 作者:季庆云 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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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梦伤残前后
花季少女吴金梦,一个即将工作的女大学生被一场无端的车祸造成终身残疾。河南通许县农机局厉继东等五人滥用职权违法拦截一辆无牌照拖拉机欲行“检查”,拖拉机车主知道,只要拦住就是扣车、罚款,一时失控,将躲在路边的王红、吴金梦母女二人撞向深沟。面对深沟里拖拉机下面压着的王红母女及受伤的司机,面对他们一手制造的惨烈灾难,厉继东等五人选择了逃逸。吴金梦骨盆粉碎性骨折,因无钱医治,错过了最佳治疗期。经通许县公安局鉴定为九级伤残,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应为七级。其母亲断了两根肋骨,伤还未好,就要为女儿医疗费四处奔走,向厉继东等五人的监管部门农机局讨说法。可是在金梦严重的伤情面前,这五个人以及他们的监管者再次选择了逃避,拒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王红母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拒绝立案;要求重新评残,合理解决问题却招来了有关单位的打击报复。那么谁该为吴金梦的伤残负责?王红母女维权的路又该怎么走? 一场由人性的贪婪制造的灾难无端降临在已经实习的女大学生吴金梦的头上。2008年11月24日,吴金梦的母亲王红骑着三轮车护送骑自行车的女儿返院实习的路上,通许县农机局厉继东等五人为了敲诈一个无牌照拖拉机车主的几个血汗钱,从一辆红色昌河车上下来,一字排开拦截那辆拖拉机。王红母女见状,唯恐被撞,下车躲到路边。 然而灾难没有却步。农民司机由于害怕扣车罚款,拖拉机失控,将王红母女撞到路边的深沟里。王红被压在车下,拖拉机车主也受了轻伤。这五人见闯下大祸,非但没有施救,还泯灭良知地驾车逃走了。 目击群众气愤至极,纷纷帮助记下车号,打电话报警。母女二人被送往医院,经查得知,王红两根肋骨骨折,女儿吴金梦骨盆粉碎性骨折,尾椎严重变形。 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使这个原本贫困的家庭几乎濒临绝境,农机局和制造车祸的五人拒绝承担任何费用。由于家里贫穷,王红为了节省医疗费让女儿能继续治疗,治疗了18天就办了出院手续。还要带伤照顾女儿。从亲戚朋友处东拼西凑的医疗费对于吴金梦的伤情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王红说,由于无钱医治,她多次去省委反应情况。在县委书记张胜涛的干预下,农机局才不情愿地拿出11万元钱作为各种赔偿,后来在行政判决中作为给母女二人的行政赔偿。 2011年5月,王红带着女儿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检查,专家告知,金梦的伤情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期。如果再做手术,高额手术费暂且不说,孩子要遭很大的罪,而且还没有把握治好…… 母女二人别无选择,只好放弃手术。金梦注定一生要忍受着这次人为的车祸带来的无限痛苦。现在,金梦是骨盆严重变形,后面尾骨突出。睡觉不能平躺。每逢阴雨天,金梦疼痛难忍。天冷时疼得无法起床。 肉体的疼痛还远不及精神的折磨。金梦已经到了适婚年龄,一些好心人给金梦介绍对象,介绍的都是一些比金梦大十几岁的甚至身体有残疾的人,这使母女二人非常痛苦。王红说,一个农村家庭供一个大学生容易,这眼看要上班了,却被害得这么惨…… 这样的事实是谁造成的?谁应该为金梦的伤残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发至今,农机局和几个灾难的制造者刻意回避问题,逃避责任。住院期间,王红带伤去农机局协商解决问题,却被当时的农机局长嚣张地恐吓;她们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法院不予受理;走信访渠道,又被打压。 2010年8月6日,通许县政法委书记发短信给王红:“王红请你理智些,编谎欺骗领导,干扰领导工作,缠访闹访将爱法律追究,想立案可以,退赔款依法判决”;同日,信访局工作人员发短信给王红“王红:有关部门已经掌握你母女在县城生活活动的情况,并拍有照片和录像,再无理上访将严厉打击”。
政法委书记和信访局人员给王红的信息
的确不是威胁恐吓。2010年9月21日,王红被通许县公安局以“非访”名义拘留七天;2011年2月,通许县信访局派人抢走了金梦所有的证据原件,包括X光片;2011年3月,通许县信访局一徐姓人员用手机拍摄王红照片,企图劳教王红;2011年4月,通许县信访局对王红母女上访的评议化解会上,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极力否认违法事实。 王红母女在网上发帖求助,引来社会上广泛关注。好心人纷纷致电安慰、鼓励她们,并有法律专家为她们支招。这让王红母女备感温暖,她们觉得,除了那些冷血的灾难制造者及监管者,世间还有温情,还有无数的热心人默默地关注、支持着她们,让她们知道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温暖光辉。怀着对法律忠贞的信仰,她们坚信,党和政府会还她们一个公道。
编辑/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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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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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44.1* 于2012-04-05 发表评论: 为啥百姓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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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5.56.1* 于2012-03-27 发表评论: 请求开封市委书记祁金立查明事实。还孩子公道。依法执政。为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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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22.* 于2012-03-19 发表评论: 可怜的孩子,生在法治社会,可是这法到底治到了谁?都是那些手里有权的用法治了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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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18.* 于2012-03-18 发表评论: 那些当官的还有人性吗?在吴金梦身上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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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18.* 于2012-03-15 发表评论: 这孩子真可怜,当地应该人性化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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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53.* 于2012-03-14 发表评论: 恶官都死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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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5.56.1* 于2012-03-10 发表评论: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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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5.56.1* 于2012-03-10 发表评论: 通许的书记高宏勋,要给孩子个公道就这么难吗?作为一县的父母官你就不会依法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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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5.56.1* 于2012-03-10 发表评论: 通许县的法律就是制裁百姓的。他们手里的权就是法,他们就会欺负没权没势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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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5.56.1* 于2012-03-10 发表评论: 公平在哪里、百姓的人权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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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5.56.1* 于2012-03-09 发表评论: 通许县信访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是积极依法解决群众的问题。而是对百姓进行打击报复。请问信访局的工作人员。你家的孩子被人家压死你可能会倒赔人家的。你的思想好啊。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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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5.56.1* 于2012-03-08 发表评论: 无权无势的母女,受尽了政府的打压,在艰难的维权路上苦苦挣扎。法律在通许的是用来整治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百姓的,对俺娘俩更是无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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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7 发表评论: 这孩子 真可怜,那五个狼心狗肥的家伙要负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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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7 发表评论: 路过围观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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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2-03-06 发表评论: 那些官员真冷血,落井下石,将来会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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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2-03-06 发表评论: 围观,围观出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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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2-03-06 发表评论: 过来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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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2-03-06 发表评论: 狗胆包天,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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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2-03-06 发表评论: 吃人的通许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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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可怜呀,那么漂亮的女孩子遭此大难,让那些人赔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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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3.108.*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亲爱的小梦,希望你能坚强。
在南阳的你,还是那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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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到两会上反映情况吧,会得到重视的!你问问题一定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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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包公在世把那些邪恶官员都砸了!开 狗头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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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河南是包公的执政之地,怎么容许这些手持权力的人欺压百姓?包青天,打开你的狗头砸砸了这些王八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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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象这样案件,当事人申请民事赔偿,当地法院应予立案。农机局和那五个滥用职权者应当对吴金梦予以赔偿。——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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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河南开封不是有包青天吗?找市委书记吧,一定会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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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无法抑制情绪,想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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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以前看到过这个大学生的事,没想到直到现在还没有解决,那些官老爷都是干嘛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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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不要怕他们,有网友们给你挣腰,和他们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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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2-03-05 发表评论: 谁家没有妻子儿女,这些家伙的心怎恁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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