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4月13日讯 记者韩乐悟 我国耕地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区域性退化问题严重。目前耕地基础地力对粮食产量的贡献率仅为50%。农业部部署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时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参与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争取将有关耕地质量管理内容写入法律法规。
农业部4 月12—13日召开全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会,部署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抓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此间公开信息表明,我国耕地质量状况不容乐观:目前中低产田占全国耕地的70%以上,耕地基础地力对粮食产量的贡献率仅为50%;耕地负载逐年加大,基础地力后劲不足;耕地区域性退化、生态性状差等问题突出。为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2006年国家启动实施了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支持农民还田秸秆,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2010年农业部与国土资源部密切合作,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通过努力,近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的省区市和中央直属垦区,实施面积达到3775万亩。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开展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评定补充耕地面积213万亩。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耕地质量差,不仅直接影响到粮食产、质量,耕地退化导致的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还会反过来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农业部门耕地管理职责,推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由点到面开展;要因地制宜制定或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办法和标准;要着眼长远,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管理;要积极参与《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将耕地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写入法律法规;借鉴湖南、江苏等地的经验,加快耕地质量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
选稿/秦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