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张选票一万元 当选村长用钱买
——东山村新任村长庄焕华、副村长庄鸿鹰用金钱买选票民愤极大
各位领导:
我们是广东省湛江开发区东山镇什足村委会东山村的村民,现特向你们反映我们东山村在2012年4月8日有关新当选村长庄焕华、副村长庄鸿鹰在选举中存在贿赂大批选民,获取选票,破坏国家有关村民选举法的严重问题。庄焕华、庄鸿鹰在这次村东山村干部选举中,他们不惜重金,花掉几十万向选民贿赂获取选票,从而使他们分别当选新一届村长、副村长。
庄焕华、庄鸿鹰在选举投票前就共同策划好贿赂选民。庄焕华主使其侄子庄华坚用10000元贿赂选民庄振文(庄振文收取现金5000元,另外5000元是他原来欠庄焕华的,庄焕华答应庄振文的欠款不用再还),庄振文就把他手里的5张选票投给了庄焕华。新当选的副村长庄鸿鹰在选举前到处拉拢选民,收买选票;庄焕华给庄鸿鹰9000元现金,要他贿赂选民庄理广,庄理广在收到8900元后就把4张选票买给了庄焕华。庄焕华在选举中用金钱开路,在他的重金收买下,选民庄那爱的6张选票、庄有林的5张选票以及庄胜利、庄焕严、庄同贵等大批选民手中的选票都投给了他。虽然庄焕华用大量金钱来贿赂选民,但他当选村长也仅仅是多出其他候选人几票。庄焕华凭借手中的金钱,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大肆贿赂选民,不惜花费2000元来购买一张选票,这在全国的村民小组选举中也是绝无仅有的。他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第三章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庄焕华、庄鸿鹰在这次村干部选举中虽然分别当选为东山村村长、副村长,但他们是通过利用大量的金钱贿赂选民才能当选的。他们利用金钱进行选票交易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也是非常可耻的!他们凭借手中有钱,打通上下关系,拉帮结派,贿赂选民获取当选村长、副村长的行为合法吗?这样的村干部能管理好东山村吗?今后的东山村的村民能够安居乐业吗?
我们强烈要求,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派人到东山村认真查处庄焕华、庄鸿鹰为达到当选村长、副村长的目的,利用金钱贿赂大批选民,破坏选举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尽快依法撤销他们当选村长、副村长的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制裁,还东山村民生活的安宁与和谐。
虽然我们早在2012年4月16日前已就把相关反映材料和录音证据交到了广东省湛江开发区东山镇政府,同时也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东山村在选举新一届村干部时发生了严重的“买官卖官”的违法问题。我们反映这一问题至今已达一月之久,但东山镇政府对这一“买官卖官”的严重问题并没有任何表态。湛江市委书记刘小华在去年就提出:湛江发展需要五年崛起。但湛江东海岛连一个小小的自然村干部选举都要用重金来贿赂选民才能当选。群众反映如此强烈,可湛江的相关部门却“装聋作哑”。“买官卖官”如此严重,如果政府都不敢面对和制裁“买官卖官”的违法之徒,那今后湛江还能拿什么来进行“五年崛起”!
我们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庄焕华、庄鸿鹰为达到“当官”的目的,破坏选举法,贿赂选民的违法行为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广东省湛江开发区东山镇什足村委会东山村村民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