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已经实习的女大学生被农机局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违法查车制造的车祸造成终身残疾,难道仅仅获得医疗费就足够了吗?一个健康活泼的花季少女,因上述违法行为导致的严重恶果,难道不应该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吗?她原本可以象白衣天使一样为病人减轻病痛,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她的人生中孝敬父母、回报社会。谁知这场飞来橫祸打碎了她所有的梦想!而失去健康、失去工作机会的她却在地方官员的拖踏冷漠、欺下瞒上,庸政懒政误政之中难求公正……请不要让党培养了多年的大学生对这个社会失望,绝不能让孩子刚踏入社会就对社会无奈,甚至仇视社会—— 祁金立书记:请以父亲的名义,做吴金梦的“救命稻草”
中共开封市委并祁金立书记:
您好!
我们是关注河南通许实习女大学生吴金梦事件的社会各届人士。事发至今,我们持续关注着这个事件。从2009年9月大河报报道《违规上路查车致人伤残 通许农机局监理站队长获刑》(http://www.dahe.cn/xwzx/sz/t20090903_1643269.html ),到近期人民中国网报道《河南通许:女大学生吴金梦伤残该谁负责》(http://www.rmzg.org/Html/1275.html),以及网上沸沸扬扬的有关吴金梦的文章,得知吴金梦事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此次车祸经当地交警部门处理,五公职人员负全责,虽当地人民法院已依法判处五人相应的刑事处罚,但车祸造成的严重后果已无法逆转:吴金梦骨盆粉碎性骨折,因无钱医治,错过了最佳治疗期。经通许县公安局鉴定为九级伤残,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应为七级。后经王红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农机局才给了她们共计121000元医疗等费用。金梦的尾椎严重变形,左腿无法直立,只能拄着拐走路,每逢阴雨天,身体疼痛难忍。凭着王红每天开三轮车挣点血汗钱,对金梦的继续治疗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于是,母女二人要求依法对吴金梦重新评残、向农机局违法者追索民事赔偿,至今无果。遭遇不公的王红母女,他们的救命稻草在哪里?
人民中国网编辑季庆云详细调查此案后,网上实名向开封市市长信箱发建议信,建议开封市政府关注吴金梦事件,妥善解决民生问题,得到市长专线办公室回复。回复中置交警部门处理于不顾,置法院的判决于不顾,置事实真相于不顾,对五农机局人员违法查车事件只字未提,却将视线转向司机胡健康。交警部门及法院已经明确责任,由农机局厉继东等五人负全责。而市长专线办公室却转移视线,淡化违法者的责任,从而包庇袒护,使违法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据了解,2011年4月,通许信访局为吴金梦上访一事做了一场评议化解会。作为“评议化解会”应该双方参与人数各半,但参加的三十二人里,吴金梦方只有她母女二人,其余的都是农机局和信访局的人。6月份,开封电视台关注频道在播出“化解会”录相时播音员竟然辱骂王红“泼妇”。之后连续播出七天。这使看到这个节目了解事件真相的百姓产生强烈质疑:难道地位的不对等使得法理的天平严重失衡?!这哪里是“化解会”?吴金梦说,当一位母亲在自己的女儿连续受到几个男士讥讽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反应?那位播音员有什么资格辱骂一位维护自己孩子的母亲?这是否侵犯了母亲的名誉权?我和我母亲的肖像在未被播出之前没有收到任何人任何形式的通知以及征求意见,这算不算侵犯公民肖像权?
不妨请祁书记及你的属下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的孩子,你会如此对待吗?吴金梦在微博上说,她希望有一个能找人拼命的爸爸,或者有一个高官的亲属来管她的事情,那样事情可能就会得到妥善处理。可是现在,她和母亲只有无奈地任各个部门当皮球踢来踢去。
在农村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吴金梦已经到了报答母亲养育之恩的年龄,而遭遇这样一场灾难,只能依靠母亲开三轮车以维持二人的生活和她的医疗费,她每天以泪洗面,甚至“濒临绝望,想以死亡来结束这民告官的荆棘道路”。女儿有这种想法,最心痛的是母亲。王红“也想过杀几个人来结束一切”,甚至有一段时间出门时身上藏着刀……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燃起了她们愤怒的烈火,是什么逼着柔弱的母女走向绝望的边缘?她们在法律范围内追讨自己的合法权益,追索他们应得的民事赔偿难道不应该得到支持吗?笔者劝导王红母女,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做出过激行为,母女二人默认。但随后又说,我们一直是依法上访,但无奈的是相关部门不依法办事啊!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在这个案件中,农机局五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制造了车祸伤害了吴金梦,很显然,应该由他们承担民事赔偿。
然而,王红母女诉至法院申请民事赔偿,通许县法院不予立案,上访又被定为“非访”,呼天不应叫地不灵:难道这法律在通许只是一张废纸?!
祁金立同志,作为开封市百姓的父母官,请关注此事,请您以父亲的名义,做吴金梦的“救命稻草”。她只想能按法律规定得到应得的民事赔偿,只想“扔掉拐杖,最大限度治好自己的伤,不拖累母亲,不拖累社会……”请不要让党培养了多年的大学生对这个社会失望,绝不能让孩子刚踏入社会就对社会无奈,甚至仇视社会。两会落幕,精神起航。作为一级政府,应该严格贯彻两会精神,突出民生这一着力点,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希望包青天执政地开封是一个法治的城市,一个人性化的城市。他的父母官应该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好官;他的子民应该是安居乐业、知情守法的好民。但从网上报道来看,距离人们的期望还很遥远:电视台违法侵权,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
祁金立书记,请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使吴金梦事件得到公正处理。
律师点评:
这篇文章客观真实。吴金梦的母亲王红曾拿着相关材料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当时我们几位律师认真研读了王红的材料,对本案事实比较清楚。我们认为,相关部门及其官员应当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千万不能与老百姓积怨,更不应该欺压百姓。我们呼吁:希望有良知的官员把吴金梦事件放在心上,不仅使王红母女得到相应的赔偿,更重的是吴金梦的身体早日康复!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马舒宁 陈琦 张淑芬
电子签名:
李新德,北京,资深媒体人,中国舆论监督网总编。
天地之间有杆称,那称铊是老百姓。官员的一言一行在百姓的眼中,官员的公信力在百姓的心中。
丁 毅,北京,媒体人。
与党同心,为民进言,愿在官与民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支持你们的行动。
李友安,北京 ,媒体人。
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支持你们的行动!
尹艳友, 北京,媒体人。
朱孔剑,江苏,媒体人。
祁金立书记在他的微博里已经贴上了为人民服务的标签,他应该帮助这个女大学生讨回公道!
陈 述,江苏,媒体人。
王为相,上海,媒体人。
贾洪钟,江苏,作家。
葛恒水,江苏,媒体人。
黄 勇,安徽,媒体人
李堂平, 北京,资深媒体人,法讯网总裁。
樊 越,北京,媒体人。
希望祁书记能够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给这个姑娘-个公正合法的说法,让关注这个事件的所有民众相信我们党、相信人民政府是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
徐 华, 江苏,媒体人
这个大学生的遭遇值得同情,希望祁书记看到后会有所行动。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陈立军,河南新乡,媒体人。
王建利,北京,媒体人。
官员要负起责任,对不负责任的官员绝不能迁就估息。
李跃喜,湖南,企业管理人
追求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乌 恩,内蒙古阿尔山市,退休干部
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关乎民生,任重道远!
倪发堂,湖北省潜江市老新镇个体
构建和谐社会,关注弱势!
林爱南,原基建工程兵战士,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王青霞,上海,个体。
应该得的就要争取,支持你!
肖同顺,江苏,农民。
吴兴法,江苏,医生。
林普权,浙江,企业,原基建工程兵战士
贾振玲, 江苏,工商户
石 磊, 江苏,建筑工人
李乃站,江苏,企业家
王德军,山东临沂,工人
沈炳祥,浙江民间反腐维权人士,法律工作者
为了公平公正,支持声援你们的正义行动!
何 淼 湖北武汉
普通百姓争取公正公平人权,声援正义
启尧 江苏 媒体人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宋栓照,山西吕梁市,商人
顺应民意、惩治恶人、获取民心、重振中华。
刁云忠:大庆市让胡路区民政局机关退休干部。
杭庆来:工人,江苏省常州市 。
李进仓:河南,教师
普通百姓争取公正公平人权,声援正义!
范新平,湖南工人,支持!
姚征亿,民间维权人士,维权在线网总编。
不畏强权,敢于曝光!奔走天下,与弱势同行!
彭永胜,武汉工人
法院无权剥夺当事人起诉的权利。应该依法受理,公正判决。
俱 瑞: 北京 媒体人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支持!
黄绪春: 广东.媒体人
让阳光普照大地,还吴金梦一个公道.
法之友 网购消费维权人士 河北人
实体正义需要程序公正来实现
高凡: 黑龙江 商人
支持对大学生讨说法
于俊和 黑龙江 个体
以下为通许县群众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