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遭保险公司员工殴打致流产 公安机关未立案
近日接到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市民任燕(化名)的投诉,反映自己因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蔚县分公司(以下称人寿保险)发生理赔纠纷,遭到该公司某女员工殴打导致流产。事件发生后,公司余立新经理曾安排两名员工陪同任女士到医院检查治疗,承诺调查后给予处理。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余经理一直没有露面。
事发,女子被殴打导致流产
任女士介绍,其姐夫得了肺癌,在北京301医院得到确诊,因此前曾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都买了大病医疗保险。2012年4月9日上午,任女士随其姐姐带着病情诊断材料到人寿保险要求报险理赔,由于当天值班的员工态度粗暴蛮横,双方发生了口角。
“我们当时在和负责理赔的值班人员说理,这时从里边走出来一名女员工,抓起桌子上的一包打印纸砸在我的头上,又抓起桌子上的塑料桌牌砸向我的头部,我用右手一挡,把我的手划伤了,那个桌牌还是打在了我的头上。”任女士回忆起一个月前的场景,仍心有余悸。
任女士说,发生冲突后,公司经理余立新把他们叫到办公室,表示将根据监控录像调查后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在余经理办公室,我开始肚子疼、头晕、发冷、浑身哆嗦。余经理说‘赶快去医院吧,医药费公司出’,还安排两名员工陪同去蔚县中医院第二分院检查。”
任女士指着医院的诊断书说:“当时的检查结果说没有大问题,到了下午疼痛加剧,医院开了保胎药,第二天下午导致自然流产。”
投诉,公司推诿敷衍“踢皮球”
任女士的丈夫彭先生告诉笔者,事件发生后,当时考虑到余经理的态度非常诚恳,答应协商解决问题,我们也没有报警,但一拖就是一个多月,到今天也没有结果。
然而更令彭先生气愤的是,人寿保险的一个副经理表态:单位只能出三五万块钱,打人的女员工一分钱都不出,你们爱怎么闹就怎么闹去!
彭先生说,余经理曾经让打人的女员工向我表示道歉,说自己当时太冲动,不该动手打人,恳请原谅。“看他们已经认错了,我们就没报警,就是不想让事态扩大,没想到他们现在不买账了,余经理说这件事由市里解决。”
彭先生表示,我们非常气愤,就在人寿保险公司门口拉条幅抗议,保险公司报警说我们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还说要起诉。
调查,被打者曾引发精神障碍
任女士的丈夫彭先生介绍,自事件发生后,妻子一直处于精神恍惚状态,人也憔悴了许多。彭先生指着几盒药说:“这些都是精神病医院的医生开的药。”
据了解,任女士遭遇殴打流产后,精神受到巨大打击,经蔚县精神病院临床诊断为“应激障碍”,医生开出了一些镇静类药物进行辅助治疗。
2012年5月29日,任女士在丈夫陪同下前往蔚县南区派出所报案。彭先生说,材料送到派出所后,就没有了回音。
2012年6月7日16时许,笔者致电蔚县公安局南区派出所(03137019110)了解任女士被打一案是否已经立案,工作人员答复:“网上没有查到,分管领导不在。”笔者随即拨通该所分管副所长乔建军的手机后,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截至发稿,蔚县公安机关尚未对此事作出任何回应。
说法,打人者涉嫌刑事犯罪
某社会评论员认为事件发生并非偶然,虽然员工的个人素质有待提高,但如此严重的后果公司领导难逃干系。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比的就是服务质量,这也是企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针对任女士的遭遇,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硕士、北京律师项宏峰表示,打人的员工已经涉嫌刑事犯罪。项律师指出,任女士遭到殴打导致流产,身心都受到严重的伤害,其危害结果与被殴打有直接因果关系,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项律师介绍,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且导致严重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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