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涉嫌音频专利侵权 专利复审委无效发明专利
中国专利人蔡耀华期待依法保护专利权
核心提示:苹果公司的产品大家都不会陌生,这个在1996年面临破产的企业,自从乔布斯1997年回归第一负责人,尤其是自从苹果公司主要精力转向音频领域之后,经过六年经营,于2007年一跃成为MP3/MP4行业老大。
苹果公司出名之后新闻不断,早前,被爆血汗工厂和有毒苹果。最近,有两件纠纷引人注目,一个是商标权纠纷沸沸扬扬,影响很大,唯冠指控苹果违法使用iPad商标,要求赔偿上百亿;另一个是著作权纠纷,中国作家指控苹果违法盗版使用中国文学作品盈利超10亿,要求索赔5000万元。
苹果公司侵犯了商标权、著作权之后,再曝侵犯中国个人发明专利权,被诉诸法律。发明人蔡耀华坚称,苹果公司违法使用中国人首创的硬盘录音和智能控制技术,导致中国在智能音频领域每年上千亿市场被苹果公司瓜分蚕食,使得中国专利许可费每年损失上百亿。
2012年6月13日下午召开研讨会
中国个人发明专利
据来自北京市中关村的发明人蔡耀华称,他经过多年的研究,发明了“一种智能音频服务器”,96年7月8日申请发明专利,02年3月20日获得向全世界公告授权,专利号“96107031.5”,专利权证书编号“第82672号”。该专利特点是全球首创长时间大容量录音,并且实现了智能控制,广泛应用于MP3/MP4等,通过系统控制芯片、音频编码解码芯片、硬盘等部件功能上相互配合实现了人们长时间录音的长久渴望,目前一个160GB的硬盘MP3播放机存放4万首歌曲,结束了磁带录音机、CD播放机存储时间仅仅1个小时的历史,具有划时代革命性进步。
蔡耀华每年按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至今有效,受中国法律保护,保护期二十年。
苹果公司转向涉足MP3/MP4音频领域
发明人蔡耀华还特别指出,在他发明之初,苹果公司有着众多技术人才,也没有设计出这样的技术方案。1996年,当时的苹果公司在康柏等电脑公司的挤压之下几乎破产,1997年,乔布斯回归苹果公司第一负责人。2001年,苹果公司开始转向涉足音频领域,推出MP3/MP4播放器iPod。
自苹果公司涉足音频领域以来,通过MP3/MP4播放器iPod获得巨大利润,其股价接连上升,在6年时间里占据了全球MP3/MP4播放器75%的市场,于2007年,一跃成为MP3/MP4播放器行业老大。
苹果公司产品的卖点
iPod主要特点是以长时间大容量播放和智能播控为卖点,此外,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具有多功能端口,包括音频端口、数据端口、控制端口等,可以控制麦克风录音、扬声器放音、卡拉OK等,还包括触控面板,是一种内置鼠标器,不管是哪一款,都这样,只是在规格、材料、容量、尺寸大小上有差异。
2007年6月29日,苹果公司推出手机iPhone,2010年1月17日,苹果公司推出平板电脑iPad,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包含iPod全部功能。
发明人蔡耀华:苹果公司产品侵犯中国专利
发明人蔡耀华指出:苹果公司上述产品共同特点恰恰是侵犯中国发明人首创的“一种智能音频服务器”,即长时间大容量录音和智能控制技术,抄袭了中国发明专利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其技术手段、技术功能效果完全相同,构成对中国个人发明专利权的侵犯。蔡耀华声称,这是通过对公证购买的iPod解剖分析得出的结论。
蔡耀华特别指出,苹果公司iPod、iPhone、iPad产品使用中国专利技术才实现长时间大容量录音、智能控制和结构简单便携效果,否则,不能实现音频效果,更不能实现长时间大容量录音效果,也不能实现结构简单便携效果。苹果公司自己的文件也证明,其iPod产品内部结构抄袭中国发明专利,而且苹果公司也明确承认我发明专利技术特征极其上位,因此,苹果公司已经承认其产品技术特征已落入我发明专利保护范围。
早在2005年—2006年,经常去武汉出差的蔡耀华发现武汉市场有苹果公司iPod的产品销售,多次到苹果公司北京办事处交涉,其接待人员苏慧芝以自己没有权限,应该由位于澳大利亚的亚太总部负责为由一直不予理睬。
2007年,发明人通过律师发出侵权警告信后,苹果公司才委托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白建民律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利商标所所长马昊,电信处李德山处长、李春晖律师,于2007年3月28日,与蔡耀华的律师谈判。美国律师白建民支持会谈,李德山处长最关心其中的电器开关控制电路、卡拉OK接口控制电路、鼠标器接口控制电路,蔡耀华对于美方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且进行了详细的侵权对比分析。在此次会谈之后,双方先后于2007年4月14日、16日、19日举行电话会议,苹果公司同意和解。但是,苹果公司代理人认为本专利就是一台计算机,认为蔡耀华要求600万美元专利许可费的开价太高,蔡耀华说,苹果公司代表劝我们适可而止,和解了事,太高就不如通过打官司摆平。
2007年5月14日、16日,苹果公司代理人再次通过电话答复,认为蔡耀华开价高的离谱,绝无可能,只能是最多给30万美元,肯定不能超过诉讼费,超过这个费用,还不如用这个钱把这个专利无效掉,还说,贸促会专利商标所代理的案件从未输过,这次能够同意给钱已经是开先例。
蔡耀华表示,要求苹果付其600万美元专利许可费并不多,截止谈判之日,苹果公司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MP3/MP4制造商,总计已经生产销售7420万台iPod,均在中国大陆生产,苹果因此获得巨大利润。按专利许可费是销售收入3-5%计,发明人损失巨大,蔡耀华坚持认为,30万美元这个数额太少……
发明人蔡耀华将苹果公司告上法庭
多次交涉,无果而终,万般无奈之下,蔡耀华干2008年1月7日在武汊市楚信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
2008年1月份蔡耀华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苹果公司侵权。
并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停止苹果公司侵权,还将向法院提出处以三倍罚金。
美国苹果电脑公司外籍法律代表到庭
蔡耀华在起诉状中称,苹果公司未经许可、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中国人首创的长时间大容量录音和智能控制专利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侵犯中国发明专利权。
由于苹果公司先后对武汊中级法院及湖北高级院提出管辖权问题,两级法院一直未能对该案进行实际审理,按照蔡耀华的说法,苹果公司一直在拖延时间,以达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我的专利权无效的目的。
苹果公司申请中国专利无效被支持,蔡耀华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至今为止,蔡耀华与苹果公司的专利权纠纷经历了5年8场官司。在专利案的审理过程中,苹果公司曾出示了美国的一份专利证书复印件,认为并没有侵犯蔡先生的专利,而是使用了自己这项专利。苹果方面在出庭时认为,iPod播放器系列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有很大差异,没有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不构成专利侵权。
蔡耀华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苹果公司在发明人将其告上法庭之后,的确就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无效我这个专利了。2009年3月17日国家知识产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作出第13065号行政决定,支持苹果公司请求复审委宣告蔡耀华“一种智能音频服务器”的专利权无效。
2009年7月3日蔡耀华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一中院依法撤销专利复审委的行政决定书。2011年6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一中知行初字第1718号行政判决书,维持复审委的决定。
2011年7月3日,蔡耀华不服一中院的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分别于2011年11月21日、2012年3月30日开庭审理。对于结果,蔡耀华及社会公众期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定会依法公正判决,以保护中国发明人的专利权。
2012年6月13日下午,针对苹果公司的侵权,由专利发明人、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媒体参加的“苹果侵犯中国发明专利第一案”的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对蔡耀华勇于维护自己专利权的行为表示了赞赏,有关专家对其产品给予充分的肯定。
法学专家表示,此次专利侵权案是国内首例向苹果公司提出的专利诉讼,在商标权、专利纠纷日益增多的今天,此案的判决在中国具有重大的意义。
编辑/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