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香莲状纸被批转陈世美同志阅处”
江苏连云港:被检举人参与查案,又参与信访听证
为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将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机关工作人员是被检举人,应当回避。
而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洪庄镇车站村村民肖同顺等检举遭遇却是: 检举材料被一次再次地转给被检举人东海县纪委吴少东,并且被检举人吴少东参与查案,又参与信访听证,肖同顺等被定性为“诬告”,又被信访听证为“无理上访”。
把“秦香莲状纸批转给陈世美同志”阅处,成为当地办案执法的亮丽风景。
一、东海县纪委吴少东通风报信、用假凭证单作假证
1998年12月,车站村32名党员、265户群众联名检举村支书石守迎等贪污公款等诸多问题。2000年4月,北京《经济月刊》《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国土资源报》等新闻媒体也将村支书石守迎等部分贪污事实曝光于众,而东海县纪委吴少东寄给记者的《调查报告》,与之前他自己公布的审计材料及车站村98—99年度村务公开《财务收支公布榜》相较,多处严重不符,之前公布没有入账的或不完全入账的,在《调查报告》中却有完全入账的凭证单显示,这使有贪污问题的村支书石守迎变成没有问题,但暴露出东海县纪委吴少东通风报信、用多张假凭证单作假证问题。
二、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和被检举人东海县纪委吴少东一起查案,定性检举人为“诬告”
2001年2月20日,肖同顺等到国家信访局,检举东海县纪委调查人员(吴少东)通风报信、用假凭证单作假证及村支书石守迎等贪污公款问题。2001年4月16日,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前来查案时,肖同顺当面向他说明被检举的东海县纪委人员是吴少东。另徐加德在上报江苏省委督查室的《调查报告》第3页14行明确:2001年2月20日,肖同顺等4人到国家信访局,自设曝光台,反映县纪委调查人员向石守迎通风报信,制造做假材料问题。徐加德也书面承认东海县纪委吴少东是被检举人。但徐加德明知吴少东是被检举人,却和被检举人吴少东一起查案。特别在2001年12月25日,徐加德和被检举人吴少东一起到车站村村部要向肖同顺等反馈。肖同顺等再次向徐加德说明吴少东是被检举人,要反馈吴少东必须回避。徐加德不理睬,却和被检举人吴少东一起警告肖同顺等,要追究肖同顺等所谓的“诬告”责任。 2002年5月2日,北京《公益时报》刊登《谁能理清车站村账务》,曝光东海县纪委吴少东通风报信、用假凭证单作假证及村支书石守迎等贪污公款问题。徐加德寄给记者的《调查报告》,同样暴露出徐加德用假凭证单作假证问题。
三、东海县信访局超越职权处理市级信访事项,定性村民为“无理上访”
作为执法人员,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和被检举人吴少东一起查案,又定性村民为“诬告”,是知法犯法。徐加德的违法行政,导致信访事项进一步发生。
2002年12月24日,肖同顺等到国家信访局,检举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和被检举人吴少东一起查案,用假凭证单作假证及村支书石守迎等贪污公款问题。村支书石守迎等、东海县纪委吴少东、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是共同的被检举人,村民检举的主要问题应是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的违法违纪问题。
村民对市级官员徐加德的举报为市级信访事项,按照他的级别,连云港市纪委应该查处,至今没有查处;而东海县信访局于2004年10月越权处理此市级信访事项,定性肖同顺等为“无理上访”。肖同顺等人没有向东海县举报连云港市官员徐家德,这一信访事项怎么会被转给东海县信访局?而作为县级信访局有什么权力处理市级信访事件呢?这一老百姓都懂程序,连云港及东海县信访部门难道不懂吗?
四、被检举人吴少东参与信访听证,听证村民为“无理上访”
在东海县信访局2004年10月31日召开处理老上访户的信访听证会上,肖同顺等当庭提出坐在信访承办人席位上的吴少东是被检举人,应当回避的要求,并依据检举材料又当庭检举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和东海县纪委吴少东用假凭证单作假证问题,而东海县信访局副局长宿金平予以拒绝,反将连云港市纪委调查组2004年5月的《检举材料》和《调查报告》交给被检举人吴少东,让没有参加此次市纪委调查组的吴少东假冒此次市纪委调查组信访承办人,参与信访听证,听证村民肖同顺等为“无理上访”,上报终结。
为此,2004年12月,,人民中国网、《维权》杂志曝光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和东海县纪委吴少东用假凭证单作假证问题及信访听证会混淆是非问题。
五、村民再上访,遭拘留
被检举人吴少东参与查案,又参与信访听证,村民肖同顺等实名检举,证据确实充分,却蒙“诬告”不白之冤,又受“无理上访”之辱。 2007年3月12日,在北京打工的吴兴法自行到府右街派出所,递交检举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和被检举人吴少东一起查案,用假凭证单作假证的检举材料,没有扰乱该派出所的工作秩序,其行为发生地府右街派出所采取的现场处置措施是将吴兴法交由东海县信访局,没有拘留吴兴法。而东海县信访局一副局长却将吴兴法押至国务院大门口进行录像,假造违法现场,以扰乱单位秩序,将吴兴法押回东海县,交由县公安局拘留5日。
如此违法行政,2007年4月,人民中国网刊文,指出村民举报反成“诬告”,继续上访又被拘留,是东海县委个别领导滥用公权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六、“你就是告胡锦涛,也归我们管,也由我们处理”
2009年6月19日,肖同顺和吴兴法到东海县信访局索要上访老户省级无理上访终结书,一副局长对他们道:你们还告市、县造假,你只能告村支书。市、县是你们管的事?你就是告胡锦涛,也归我们管,也由我们处理。
小小官吏,嚣张到何种程度!
2011年1月5日,肖同顺等到国家信访局,第21次检举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和被检举人吴少东一起查案,用假凭证单作假证问题。可至今,有权处理的连云港市级单位没有调查处理。 连胡锦涛也归他们管,也由他们处理。正是这样的原因,连云港市委办徐加德和被检举人吴少东一起查案,用假凭证单作假证的违法违纪问题,虽历经10年被持续举报21次,至今任何部门没有查处。
信访部门岂能如此办案?!
编辑/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