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2012年5月11日中午12点半,长治市沁源县沁源一中,正在就读高二285班17岁的学生牛磊从位于该校4楼的高270班教室坠下,当场死亡。在众多光环笼罩下的沁源一中在发生“跳楼”事件后,没有深刻反思教育和管理上的疏漏,而是选择通过教育局赔付死者家属20万元草草私了。然而,事实总归是事实,目前到沁源县里,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一中学生的跳楼事件。死后死因和教育主管部门及校方护短避丑的举措引发社会纷纷质疑。
【中经联播www.ce02.com记者 刘海明 山西报道】 近期不断有网友通过本网发贴,反映:2012年5月11日中午12点半,山西沁源县沁源一中正在就读高二285班17岁的学生牛磊从位于该校4楼的高270班教室坠下,当场死亡。永远地离开了爱他的父母、亲友、老师和同学们。
由于事关重大,根据有关规定,接报后本网于近日派员前往当地调查核实。

山西省沁源中学坐落在沁源县城的中心,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诞生在战火纷飞年代,由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薄一波同志提名的“太岳中学”就是它的前身,现搬迁到桥西街,对面是沁源国际大酒店。然而在众多光环笼罩下的沁源一中在发生“跳楼”事件后却不是积极的给大众的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是选择通过教育局赔付死者家属20万元草草了事。然而,事实总归是事实,目前到沁源县里,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一中学生的跳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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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沁源县见到一份2012年4月9日沁源县教育局印发的“沁教字(2012)25号文件”,内容是关于在全县学校(幼儿园)实施安全工作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的通知。通知第一条明确指出,“无缝隙管理就是指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从时间上来讲覆盖到学生从入校到离校整个时段,从地域上讲是细化到每间教室,每个楼道,每个生活及教学场所的每个角落,有人抓、有人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校园责任事故为“0”。这份由沁源县教育局4月9日刚刚印发文件的第三天,5月11日就在沁源县主要学校沁源一中发生了正在就读高二285班17岁的学生牛磊从位于该校4楼的高270班教室坠下,当场死亡坠楼事件。难道这就是无缝隙管理的结果吗?然而沁源一中对文件看看而已。然而,更让死者家长和社会大众难以接受是事件发生后校方为推脱责任,以及将自己应付的责任降低到最低化推脱、私了、隐瞒真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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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西省沁源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牛磊尸检报告中不难看出,校方向沁源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委托中的说词:“牛磊和其对象闫某在(高中二年级270班)教室因琐事俩人发生口头争执,牛磊便从教室中间窗户不慎掉下去死亡。”这样简单的描述引发人们对此事件深刻的思考,据知情人士透漏,牛磊生前无论在家和学校是个很优秀的孩子,2011年1月6日曾连获数学竞赛三等奖、生物竞赛三等奖、物理竞赛三等奖、化学优秀奖,同时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学生便从教室中间窗户“不慎掉下去”死亡。这种解释就是把这起坠楼事故定性向一起意外事故的方面推进,校方仅负有一点点的连带责任了。这又不得不引起对校园责任事故为“0”的再度深思。
沁源一中的跳楼悲剧,也许只是一个偶然的个例。当牛磊脆弱的心里承受力、青春期的叛逆与冰冷的校规相碰撞时,选择了极端的方式进行反抗,这时校方的优质教育在哪里?同时很多家长反映,沁源一中常年违规收费开办补习班,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和经济负担,强行补课也加重了学生的心理负担,牛磊的死亡也给很多在校学生家长对学校的教育体制产生忧虑,教书育人演变成经济创收为主的教育方向,学生发生悲剧后到底是谁的责任?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待问题的态度和做法。沁源一中作为一个当地名校,在对待学生跳楼事件上,却没有学校该有的诚恳、勇敢承担责任的举措,而是学会了推脱、私了、瞒报!这种举措让社会各界人士深感困惑不解,此种不当心态应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