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廉政监督网榆林讯:6月25日晚19时40分记者接到举报称在榆神高速大保当出口一辆假警车上路执法,记者经过了解并做了简单记录。
21时10分记者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牌照为陕K1608警和一辆牌照为陕K91318的拉煤车停放在高速路出口处,记者见到了拉煤车司机杨某,看见记者杨某便满怀希望。杨某向记者陈述:他的大车是从榆林煤炭科技第一分公司刚装上煤准备上高速时,一辆警车刚从高速方向下来随即用警报喊话器喊他停车检查,杨某看见警车还以为是交警便将大车掉头停放在路边,警车开过来斜停放在他的大车前边,这时从警车上下来三个年轻人告诉大车司机杨某,他们是榆阳区煤炭稽查大队稽查工作人员,其三人在没有向杨某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索要拉煤车的煤检票,杨某还告诉记者三人中只有一人身着制服且没有肩章和警号,只有臂章上边写着煤炭稽查字样,其余两人均穿便服。杨某随车携带的煤检票也被其三人暂扣,三人无人带队随意上路执法,目的很明确,扣煤检票则是为罚款,罚款为自己所用,简称“吃黑钱”。
记者在现场看到榆林交警支队高交六大队大保当中队的民警便上前去了解情况,一位姓马的中队长告诉记者他们也是接到报警赶过来的,马队长告诉记者此警车没有警报警灯使用许可证、年审标志、没有警车准驾证等一系列能说明这辆是合法执法车的手续,马队长还告诉记者煤炭稽查是没有权利驾驶制式警车的权利。自称煤炭稽查的三人看见记者的到来便仓惶离开了现场,过了一会三人又从另外一辆车上跑过来。交警要求他们出示驾驶证和警官证时其中有位姓朱的拒绝配合交警执法,交警在对朱某和气劝说下还是拒绝交警执法,交警只能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回交警中队询问和调查,将假警车用拖车拖回交警队。但在交警队朱某还是未能配合交警调查,只字不提,一声不吭。
22时许来了一位自称榆阳区煤炭稽查大队的中队长,此人将自己上岗证给记者出示,记者看到上边写着常磊,记者问其有没有执法证,常队长说这就是省上发的证件,常队长拿的并不是陕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记者把刚才所发生的事情经过告诉常队长,常队长告诉记者他们的人都有执法证、上岗证,证件都在另外一个车上放着,不在身边带。记者问其是否可以出示,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与此同时这位常队长还奉劝记者说有些事情没有必要那么认真,都是给共产党干事呢。还请谅解、高抬贵手。当记者问常队长这辆警车是怎么回事,常队长回复说自己也不清楚。
其实,早在1994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部门以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也不得在公路上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那么,榆阳区煤炭执法队为何能够肆无忌惮地上路执法呢?
请问榆林市榆阳区煤炭局相关负责人你们对下属上路执法有没有明文规定,首先自己都没有执法资格,谈何执法?在没有身穿制服没有执法证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执法是否你们榆阳区煤炭局领导默认可以上路执法呢?请榆阳区煤炭局给交警队和记者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你们的制式警车是从何而来的?为什么警车没有合法手续,警车牌照只有一扇牌照,另外一扇牌照在那里?希望能够得到榆阳区煤炭局相关领导对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警车相关手续给予一个合理说法?
本网将进一步高度深入追踪报道此事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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