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高中择校费,教育局长将被免职
日前,教育部治理办下发《关于2012年上半年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下称《通报》)。《通报》指出,将认真落实治理乱收费八条措施、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确保改制校清理工作按期完成,并在3年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择校生。
广东省教育厅也表示,广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逐年降低择校生的比例。
省教育厅严格执行文件要求
《通报》明确,从2012年秋季开学开始,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在加大投入、合理调整收费标准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三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即将执行教育部提出的相关要求,确保公办高中招收的择校生不超过要求的数量上限。
实际上,广州从今年开始,就已着手高中阶段择校生的调控问题。
根据今年广州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高中阶段省、市一级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区、县级市一级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5%。“学校一般招收择校生的比例,都不超过总数的10%。”市招办有关人士表示。
严管乱收费违规免职处理
市教育局表示,对于择校费,国家教育部门规定,高中阶段的择校费是合法的,但须实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分数和钱数。如果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择校费,则属乱收费,须坚决制止:经查实属教育乱收费的,对违规收费学校的校长先免职再处理;对县(市、区)教育局长任期内,有超过三分之一管辖学校乱收费的,对教育局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广州高中择校费从2001年开始明码标价,目前的标准是:省市一级高中择校费每生4万元,一般高中2.3万元,择校生入学时一次性缴清。广州普通高中“一费制”为940元/人/学期;县、区一级1034元/人/学期;市一级学校1081元/人/学期;省一级学校1175元/人/学期。
声音
校长:择校费直接打到财政账号
“其实,择校的钱从来不是学校收的,现在要取消,学校一点问题都没有。”某省一级示范性高中校长表示,现在很多家长总抱怨学校收了多少钱,其实那些钱都是直接打到财政的账号。“当然,财政是有返还,但返还的钱必须用于学校的基础建设,并不是用来改善教师工资待遇和福利,所以,返还的钱实际是用在了学生身上。”
不过也有校长表示,取消择校费,对于学生来说也是一种损失。越秀某省一级示范性高中校长就觉得,择校费可以补充学校经费,如果取消了的话,对于非地段生来说,就少了到好学校学习的机会。
家长:外来人口子女怎么读书?
对于很多外地户籍人口而言,如果初中毕业生想要升读广州公办普高,“择校”是唯一方法,他们无从选择。来自长沙的林先生就疑问,取消择校费,那他的孩子要去哪里读高中?
根据市招考办的数据,今年广州的择校招生计划与去年基本持平,减少了112人,但非广州籍考生却增多了。今年非广州户籍的考生23664人,比去年增加1662人;广州户籍考生有16270人填报了择校志愿,比去年减少4095人。择校招生计划7275人,比2011年减少112人。公办择校(含自筹经费班)共录取6709人,其中非广州户籍考生5526人,占择校录取人数的82%。不难看出,外地考生是择校生中的大头。
选稿/秦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