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铁路公务员“大哥”入股铁矿,与司法蛀虫合谋巧取豪夺,将铁矿老板陷害入狱;不顾江湖义气,踢开“大哥”,与职能部门人员暗箱操作,将抢来的资产合法化;一个曾经的“打手”凭着巧取豪夺,一夜暴富,摇身一变成了身价几个亿的矿业公司老总;以金钱的魅力混了个“红顶”,当上了人大代表;置法院判决于不顾,拒绝归还矿山;利用钱权交易破坏环境、偷逃税款——这就是本溪岱金峪村村民联名举报的“红顶黑社会”李树宏的恶劣行径。(详见中国舆论监督网报道《本溪人大代表李树宏勾结司法官员造冤案夺矿山》《谁是本溪黑恶势力李树宏的保护伞》。
在李树宏的举报下,本溪市公安局先以行贿名义拘留付洪权,检察院调查后认为行贿不存在,接着又以贷款诈骗、合同诈骗等罪名审查,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据银行资料显示,成发铁选厂资产属付洪权所有,付洪权有抵押物,银行也收回了部分利息;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也证实了此案金融机构没有向公安局报案,金融机构也不认为付洪权诈骗,反而提供了与付洪权打官司的民事判决书。
由此我们看到,这一案件是民事案件,属于借贷纠纷,以刑事案论处显然是错误的。
付洪权的另一罪名是“合同诈骗”。检察机关认为付洪权与李树宏鉴订合作协议时隐瞒了已将企业转让、标的物有瑕疵等事实,诱骗李树宏签订协议,骗取其钱财。但从中国舆论监督网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李树宏与付洪权的协议是在铁路干部许某的担保下(实际上许某是公务员,不便参与出面签合同经营矿山,才找李树宏代签此合同),平等自愿签署的,得到银行认可。况且付洪权之前与承包其成发铁选厂的刘氏兄弟签署过企业转让协议,但后来刘氏兄弟违约弃厂,协议失效,刘氏兄弟承认从前的租赁协议,被银行认可。这一事实,只要向刘氏兄弟调查取证便知分晓,但司法机关以种种理由未向刘氏兄弟取证……
检察院先前以行贿银行领导的名义拘留了付洪权,而调查行贿案时,副检察长杨成岩约谈银行领导,向领导家属索要红包被处理后(提前退休),竟当上了李树宏的法律顾问。有此混迹司法部门多年“蛀虫”的当顾问,再加上人大代表这只“红顶”,李树宏更是肆无忌惮:强霸村集体资产、勾结公安某些败类无故关押百姓,强占承包地开矿;上演“黑吃黑”惨剧,将涉黑的杜德福打成重伤,买通公安人员鉴定为轻伤;工商局同一个地址发两个营业执照,助纣为虐,帮助李树宏将抢来的资产合法化;买通个各部门偷逃税款;破坏环境、迫害百姓,无恶不作,从而造成当地百姓大规模上访……
我们不禁要问,这样一个劣迹斑斑、无恶不作的人,是如何当上人大代表的?那些职能部门人员究竟为了什么摒弃良知践踏法律,帮他夺取矿山?这其中的利益驱使不言而喻。李树宏伙同司法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一些蛀虫将钱权交易演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我们看到了这种交易下的法律之殇,而贪欲则是法律之殇的渊薮。这种交易下,法律极其苍白脆弱,百姓则是无辜而无奈。如果权利机构再不去有效扼制,必将导致法律生态的极度恶化,这是对受害者的不公,对纳税人权利的亵渎,更会导致公民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危机。
在此我们呼吁,辽宁省相关部门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积极对李树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以惩处,对付洪权冤案加以调查澄清,还事实一个公道,还百姓一片和谐宁静的天空。
相关链接
本溪人大代表李树宏勾结司法官员造冤案夺矿山
http://www.xwjiandu.com/article/8194.html
谁是本溪黑恶势力李树宏的保护伞
http://www.xwjiandu.com/article/8214.html
编辑/梓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