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名被告人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
怀柔区庙城镇桃山村原村主任常勇被控租用村里的土地,违法建四合院以骗取24名购房者房款1100余万元。此外,他还被控指使手下人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常勇等人被抓后,有村民点鞭炮庆祝。昨天,该团伙10名被告人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
昨天受审的10名被告人中大部分都有前科。32岁的常勇大专文化,16岁时就因威胁他人安全和销赃被收容教养一年半,此后又有三次因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或判刑或劳动教养。尽管如此,他还是依靠其在村里的势力当选为村主任。
据指控,2009年至2011年6月,常勇伙同张雪松在常勇承包的本村土地上违法建设居住类房屋,后二人隐瞒所建房屋为违法建筑待拆除等真相,虚构出售房屋是村委会组织开发的集体项目,购房者享受村民拆迁待遇等事实,冒用桃山村村民委员会的名义,与24名被害人签订26份房屋买卖合同,诈骗购房款1100余万元。
常勇否认其合同诈骗。他说,他曾与村委会签订过协议,承包村里的66亩土地,个人投资2000万元建四合院。因村委会委托他建造并销售小产权房,所有的收益均是他个人的。“村里能得到的好处是,我每年给付5万元租金,80%的用工也从村里出。”常勇说,他后来以每套30多万的价钱卖了6套房子,房款用于继续投资建房。
常勇说,2010年他竞选村主任之前,因担心继续以自己的名义建房影响不好,就将土地转让给他的同学张雪松,此后销售的房子与他无关。他一口咬定,2009年执法部门发出的停工通知他并未收到,他是被抓的次日才知道房子被拆。
张雪松也否认诈骗,称购房合同上的章都是常勇给他的。
尽管常勇否认以后的售房与自己有关,但受害人作证说,他们是在被告知房子是合法建造以后才和常勇签的合同,部分房款也打到他的个人卡里。常勇的辩护律师沈腾认为,常勇没有冒用村委会名义售房,购房人也知道房子是小产权,不存在被骗一说。
此外,常勇等人还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罪。
选稿/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