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人民日报》刊发农民工来信说:1994年,河南安阳县70多名农民工承包安阳县宝莲寺镇的开元大道修路工程,完工后,宝莲寺镇政府拖欠150多万元工资。之后,该镇党委、政府签订还款协议承诺每年还50多万元,到1999年6月30日还清。然而,该镇领导还了部分欠款后,剩余的61万元(不包括利息)迟迟不给。为讨回血汗钱,7年来,这些农民工去过镇里无数次,都失望而归。
中共中央机关报把这封控诉信刊发出来,足见其问题性质恶劣。这是一件凝聚着农民工兄弟无限悲愤的控诉状!凡具人性常态和起码诚信意识的人读了这封人民来信,都绝不会无动于衷,一是对受欺骗愚弄的70多名农民工兄弟的深切同情,一是对赖皮政府的强烈愤慨,并会由此生出一串问号。
问号一,全国范围的讨薪风暴已经刮了4年;国务院决定“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大限”已过;尤其是,早在2004年底国家建设部就发布权威统计说:“全国2003年末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经清偿了95.88%。”(据2005年1月17日《人民日报》)时间又过去了一年零七个月,所剩的4.12%的尾巴,早该偿还完了。为什么宝莲寺镇政府7年前拖欠的61万元农民工工资没有还?显然,层层上报的清偿数据弄虚作假了,中央机关的“权威统计”显了尴尬,失了可信。目前到底还有多少像宝莲寺镇政府这样的赖皮机关、赖皮企业、赖皮工头,全国拖欠农民工血汗钱的总额到底还有多少,惟有天知道!不能再“层层哄,级级骗”下去了,应该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交待了。
问号二,欠薪的农民工怎么不起诉宝莲寺镇政府?可能会有不少人这么想。毕竟目前我们的国家还处在努力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之下,“民告官”谈何容易?官府诉讼,一应花销都是由公家出,而农民工的支出都是自己那点数目可怜的血汗钱。而且诉讼多是“马拉松”,一日三餐愁米下锅的农民工如何“摽”得过悠哉游哉的“皇粮客”?再说了,即便打赢官司,也不一定能讨到钱,此类案例并非少见,譬如广东清远市一级公路扩建工程拖欠250多位农民工工资9年,官司胜诉了,至今还是没拿到一分钱(据7月24日《工人日报》)。还有一种特色性的现实情况,法院断案是由法院领导组成的审判委员会拍板,而审判委员会要服从当地政法委的意见,而政法委则要直接听命于地方党委。执政党与政府原本就是一码事,许多“民告官”的案件,法院常常是遵命而立。其实,不是农民工弟兄不想告宝莲寺镇政府,而是有苦难言,一言难尽。
问号三,到底如何处治赖皮政府?像宝莲寺镇政府这样,欺负愚弄百姓,了无威信可言,执政能力丧失。如果是在法治国家,那它肯定要被解散。这个“国际轨”我们不能接,但可以追究主政官员的责任,欠薪不还,就责令党政“一把手”引咎辞职。若有这样的规定,那书记和镇长定会一路小跑地把所欠的款项分文不差地捧到农民工面前,哪还用得了总理出面来讨薪。如果定了这样的“铁规”,赖皮者还有何资格为官?可以相信,政府欠薪现象将如风卷残云,迅速在中国大陆上消弭。政府的欠薪问题解决了,对各行各业都是震动、鞭策和促进,政府执法的腰杆也就硬强了,欠薪的痼疾自然不难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