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报道,2007年国家就下文规定,县政府机关建设办公楼必须经省政府批准,但河南通许县政府不经上级机关批准,在没有办理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带有很多办公室的综合楼。其中,最大办公室面积达76平方米。而按规定,县级领导的办公室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
一边是国家明文下发的审批规定和办公用房标准,另一边却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办公用房至少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一倍多的办公楼热火朝天地建设,这样的事实将相关文件和标准、相关监管部门置于何地?面对如此大胆妄为的怪现象,笔者不禁感到好奇,河南通许县超标办公楼未批先建的底气究竟何来?
问题的症结,首先在于缺少监督这个重要环节,使得当地决策干部恣意妄为,无视国家文件规定。比如,面对记者的追问,通许县国土资源局明确表示,该项目没有办理过用地手续。而按照规定,没有办理用地手续,就无法办理规划工程和建设施工手续。那么,为何没有对没有任何手续的办公楼采取措施,这究竟是不是一种默许的态度?
退一步讲,即便国土等部门无力对同级政府进行监督,那么,作为县政府上级的相关部门,难道也无能为力吗?尽管河南省发改委投资处工作人员称,该处目前没有接到过通许县政府建设办公楼的申请,更没有审批过,那么,作为文件的具体监管者,面对通许县无视文件规定未批先建的作为,当事部门是不是该及早采取叫停和警告措施。
其次,修建超标办公楼,必然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媒体报道称通许县在修建超标办公楼时使用了1416万元公共财政,如此庞大的财政投入,到底是谁批准通过的?未批先建的超标办公楼,暴露了地方财政预决算体制漏洞,即缺乏一套强有力的预防监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使得政府有限的财政支出得以顺利消耗在修建超标办公楼中。
此外,问责乏力也容易异化成为“变相激励”,类似的事件如果不问责直接责任人,不吝于告诉地方政府“不建白不建,建了就建了”。如果对屡屡曝光的豪华办公楼不加以严厉惩戒,此类既超标又未批先建的行为,恐怕会更加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