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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登封:举债违规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高楼

文章来源:  作者:   2012-08-31
 
    登封市政府宣称:在镇政府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该镇多方协调,专门筹措资金,保证对群众的拆迁安置、租房补偿、奖励费用进行现场兑付。拆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东华镇)
   百姓称:东华镇政府没有落实补偿费就强令拆迁,四百多户房屋只有个别人有一张白条和协议,其余大部分村民连白条也没有,四百多户自建的小洋房没有拿到补偿费的情况下就这样被夷为平地.

 被拆迁户称: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对东金店村被拆迁户违规强拆,导致450多户居民无处居住,仅仅给与部分过渡时期的安置费却未落实房屋拆迁补偿费,至今只给部分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费用至今仍是一张白条,其余大部分村民不但没有“补偿协议”而且连一张白条也没有。

百姓反映:东华镇政府未落实房屋拆迁补偿费就实施强拆,造成了450多户居民无处居住,所有被拆迁村民被迫寄宿乡邻或亲戚,还有更多村民无处居住只能搭建临时帐篷。粮食无处存放被迫低价贱卖,鸡鸭猪以及其他牲畜无处寄养,系列性的农用工具无处置放,家有老人或高龄长者更为悲凉,无人敢收留,他们不知道这样的处境会持续到何时,害怕老人有一天会死在他们家里。

      2012年4月23日登封官方网称:2012年4月16日启动东金店村老街拆迁工作,集中力量,将全镇分为四个拆迁工作组,每个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实施东金店村东华大道以北、老街以南的拆迁。此次拆迁共涉及432户,其中需拆迁临街门面房2300平方,涉及面较大。镇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该镇多方协调,专门筹措资金,保证对群众的拆迁安置、租房补偿、奖励费用进行现场兑付。目前,丈量核算工作已全部结束,群众正在搬迁腾空,截止目前已腾空房屋265户,拆迁协议已签订210户,符合拆迁条件210户,目前已拆迁105户,拆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事实情况却是:拆迁补偿费用一点没有得到落实,百姓无家可归,政府对外宣称与实际情况差若天地。

      此情此景如同逃难一般。
    目前,强令拆迁工作仍在进行中......
 
    百姓心声:“
我们都是农民,世世代代以种地为生,辛辛苦苦一辈子的积蓄盖起两层房子硬被政府稀里哗啦都给拆了,连基本的补偿费用都没有,说是要盖成集体楼房,让我们农民住楼房,我们是农民,大部分家庭都喂养有猪、鸡、牛、羊等牲畜,喂养的牲畜如何上楼,如何晒粮食......
 
    原来好好的家庭一眨眼功夫成了串房檐的难民,孩子已经到了娶媳妇的年龄,现在弄得啥也没有了,谁家姑娘嫁给俺......”
众多百姓哭成了一片......
无声的哭泣:登封因嵩山少林寺闻名遐迩,享誉世界。可是在这块令世界瞩目的地方,看到的却是令人目瞪口呆的大拆大建,拆除废墟随处可见,百姓流离失所。
 
    大规模的拆迁,庞大的流动队伍,扶老携幼,他们的家他们的明天在哪里?

“款已付”实际是指协议里的搬家费500元,过渡安置费4800元


     这是被拆迁户村民当中条件最好的处境,其他众多拆迁户居住状况惨不忍睹,无以形容......

       2012年3月26日<<中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讨会在新乡开幕>>,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保育钧首先作了精彩的报告。报告对历史进行了回顾。报告称,党非常重视新农村建设问题,1956年就提出新农村建设,50年后又提出新农村建设。系统全面的总结了新农村建设历史经验与教训,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总结了如何进行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农村建设应该注意的问题,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的权益、要有经济实力作为支撑......

      然而,东华镇政府未落实房屋拆迁补偿费就实施强拆,未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拆迁。

政策解读: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文件规定: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严禁侵害农民权益。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凡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必须纳入增减挂钩试点。严禁在试点之外,以各种名义开展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1月2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民心所向,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在河南省登封市东华镇东金店村以及其他村镇却把中央的好政策变味执行,导致百姓流离失所。

     我们希望此事引起中共河南省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文件精神,落实行政问责,对该行为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确保他们早日恢复生产生活,为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河南通许县政府不经审批建办公楼..      温家宝:城镇建设不仅是高楼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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