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人物周刊》近日报道称,重庆小伙任建宇曾经是一名大学生村官。两年试用期满,正在公示等待转正的时候,因为在腾讯微博和QQ空间里复制、转发和点评“一百多条负面信息”,被判劳教两年。
这类事件近年来并不少见,例如“灵宝帖案”、“孟州书案”等等,演绎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跨省追捕”、“因言获罪”的荒诞大戏。不过相比而言,任建宇案是其中最惨烈的。其他案件往往在舆论压力下,当事人或无罪释放或获得国家赔偿,顶多也是“因言被拘”,而任建宇却是“因言被劳教”。
劳教制度改革问题最近受到各界关注。“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得到了全国的广泛同情。而当地司法部门也自知理亏迅速放人。同样,报道称,有关方面迫于舆论的压力到劳教所找任建宇,谈放他出来的条件时,他的父亲却不含糊:怎么进去的,要怎么出来!意思是要清白地出来。换句话说,当地司法部门不还任建宇清白,他就“赖”着不走。
问题是,当地相关部门为何难以还任建宇清白?我想首先与他们遭遇到“法律的断桥”有关。微博和网络媒体的风行,言论自由的空间前所未有地被打开,目前并没有充分的法律规定对之进行管理。相关部门要还劳教者清白只能承认自己办错案并给予赔偿,而这必然导致相关办案人员被严肃处理。
类似的其他受害者如何处理?人民网报道称,重庆村民彭洪三年前在天涯转发重庆打黑漫画《保护伞》,加点评“这把伞好怪哟”,结果被处劳教两年。还了任建宇清白,其他人自然要依样画葫芦。
另外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这种“维稳式”的劳教制度向何处去?地方官员为打击敢于监督批评自己的公民,往往动不动就祭起劳教制度大旗。这显然违背法治精神。
还有一个令人回味的细节,任建宇一件印有“不自由,毋宁死”的文化衫被警方收走作为物证。警察对其女友说,“一个正常人怎么会这么想呢?”中小学课本告诉我们,这句话是美国人民反抗英国殖民者的口号,当年无数革命志士也是喊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慷慨就义。言论自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司法人员对法律和人权如此漠视更应该反思自己“怎么会这么想的”。
选稿/秦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