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告人庭上辩称出于母爱才杀子
南方日报讯 (记者/洪奕宜 实习生/刘文晨)为了报复前夫,广州一33岁的妇女杀死婆婆,再杀害了自己的亲骨肉。昨日,陈某英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陈某英在庭上称,她担心儿子今后抬不起头做人,才“出于母爱”地杀死儿子。
婆媳关系加剧矛盾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陈某英没有意见,但她一提到儿子就泪流不止,不时用纸巾擦泪。她说,自己是“出于母爱”才杀死儿子的。
陈某英是韶关人,上完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后便辍学。17岁时,陈某英来到广州打工,2008年和邱某清结婚,婚后一家人居住在荔湾区桥中某出租屋内,婚后生下儿子小中。结婚前夫妻关系还算和睦,自从儿子出生后,陈某英和婆婆经常因为带孩子的生活方式、教育方法不同而产生矛盾,婆媳关系一直不好。
作为家中长子,邱先生比较孝顺,家里的很多事情都听由母亲做主。陈某英认为自己在家里比较受气,导致夫妻关系恶化,两人于今年3月27日回邱先生江西老家办理了离婚手续。
砍死婆婆再杀儿子
导火索正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埋下的。陈某英昨日在庭上说,因为自己不识字,她叫民政局的一名女工作人员给她念了离婚协议。“当时我们说好,孩子归老公,他再赔我7万元。”回去的路上,陈某英坐着邱某清的摩托车,她问邱某清何时将7万元赔偿给她,但邱某清却说没有7万元的赔偿。陈某英不相信,又返回去问民政局,工作人员回答说有。“我觉得被他骗了。”当晚,陈某英和前夫坐车回广州,她决定要报复老公和家婆。
次日早晨9时许,丈夫、丈夫的弟弟、家公3人都离开了住处。当时弟媳还在房间里睡觉,儿子也在睡梦中。陈某英走过去将弟媳的房门从外面锁死,“她怀孕了,我不想她出来后看到”。然后,陈某英拿起厨房的刀砍向家婆余某的头部面部。“我记不清砍了多少刀,她伸手挡,我一直把她砍到坐在地上后,就停手了。”
砍完家婆后,陈某英想到了自杀。“但我满脑子都是儿子,我想我杀了人,儿子就有一个杀人犯的母亲,将来他会抬不起头,挺不起胸做人,别人都会指指点点。我想着要带他一起走。”陈某英说,她还担心,如果不带走儿子,将来老公再娶后也可能会虐待孩子。
7万元赔偿存争议
庭上,邱某清的律师出示了离婚协议。据邱某清的律师说,离婚协议上面并没有约定邱某清要额外赔偿陈某英7万元,而只是说儿子归邱某清抚养,存在陈某英名下的7万元归陈某英个人所有。
对此,陈某英回应说,她并不识字,但她问过民政局的女工作人员。“她给我念了协议,上面说我老公要向我赔偿7万元。”陈某英还说,她自己名下也没有7万元的存款,她只是在婚后用自己婚前存下的3万元买过保险。
选稿/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