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最基层的村干部,“官”不大,却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中国有9亿农民,分布在60多万个行政村中,约有500万村干部在管理这些村子。近年来,村干部违法犯罪频频发生,由此引发的百姓上访告状连续不断。(8月23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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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腐败频发,今天在一些地方已是严峻的现实。新华社的报道披露:2003年至2005年,湖南省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2996件;2004年至2005年,辽宁省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2975件;重庆市政法机关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村干部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村官”腐败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根源,由此引发的群众上访、举报占到了总量的70%以上。湖南、辽宁、重庆的情形,也是更多地方的缩影。
“村官”腐败危害有多大,我们可以看一看具体的例子。陕西乾县大王村曾是一个“小康村”,然而近年来由于村干部挥霍浪费,导致集体财产损失,村庄公益事业瘫痪。8年间,“问题账目”数额达百万元以上。山东省寿光市一个村曾经是全市闻名的“富裕村”、“明星村”,但由于前后两任村支书贪污受贿,致使富裕村被淘空,村财务入不敷出、债台高筑,村集体经济严重倒退。四川蓬安县有个中坝村,曾经是有名的富村,又是全县的“红旗村”。然而后来因为村干部腐败,烂掉了的村委会班子,把富村、“红旗村”弄成了一个“烂村”、穷村。
一个个好好的“小康村”,却一个个被变成贪官的“村官”糟蹋了。这些惨痛的事实,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过去都认为“村官”是最小的官,“权小位轻”,管辖范围很小,可用于寻租的资源相对贫乏,产生严重腐败的空间不大。其实不然,“村官”腐败不但不可轻视,而且危害极大。“群众富不富,关键看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官”是领军人物,他们担负着带领和组织群众落实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重任。而他们一旦把权力作为牟利的工具,党的惠农政策也就成了空中楼阁。“一个干部一面旗”。如果“村官”廉洁奉公,为民造福,农民就相信党和政府;反之,“村官”贪污腐败,他们就会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和希望。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看问题,就更能看清治理“村官”腐败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