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季永萍),年龄四十九岁,离异有一女子已出嫁。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蒿坪镇供销社职工,因企业倒闭,只能靠政府低保维持生计。 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母亲因重度贫血和子宫肌瘤病症,在安康市中医医院进行就诊。经过9日至17日八天的输血调理,检查一切正常后,于17日早上8时进行子宫切除及卵巢切除手术,术后恢复数日经再次复查后,定于29日出院,并在此期间一直保持输液调理。 但由于27日早上进行输液过程中,母亲感到头晕随之晕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后两小时内发现母亲身体发黑发紫。医院对此却迟迟不给说法和处理。 为保证母亲遗体正常保存,我方监护人员自费租来空调水晶棺进行保存,却遭到院方的不满并在28日晚九时左右报警进行调节,但是院方院长以及相关领导一直没有出面进行相互协商处理。警方在初步了解情况之后离开,并保证说会将双方直属人员进行协商处理此事,但具体时间未定。 因为时间太晚仍然没有消息,我们大部分看护人员纷纷回去休息,安放母亲遗体的病房留下了两个兄长进行照看。却不料,在29日凌晨2点左右,城郊派出所突然闯进二十余民警,强行将留守在病房的看护人员押到派出所,进行关押。待我们了解情况后,赶到医院发现母亲的遗体已经不知去向,向院方打听却都支支吾吾不予说明。随之我们赶到城郊派出所要求放人,却遭到派出所一群人阻止并拦于大门之外。当时外面瓢泼大雨,我心都碎了。不知该如何是好? 在此,我只能通过向领导写信的方式来寻求帮助,望能够为我和我未寒母亲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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