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涟源 市枫坪镇花桥村,村干部不但不为村民谋利益,而是利用职务之便,严重违反财政制度,支书、会计、出纳一把抓,趁一手遮天之机疯狂强占、贪污集体经济。其行为已激起广大村民愤慨,
上访多年费了力,上级领导一支笔,批回镇里就不依,镇里领导保护伞,数据清理已成废,百姓真的好生气。今年三月上访起,往返来回无数次,没有效果是真的,担着被子和干粮,就往省里上访去,省里领导确实好,指明方向道理清,镇里纪委书记来接回,定把清里要进行,马上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选举产生清理小组。 八月初正式清理,冲破重重阻力,清出了村干部贪污挪用的严重问题,由于得不到领导的重视,现在很多需要去调查落实的问题没有去调查取证,需要落实的问题没有去落实,故意拖延时日,清理出村干部贪污挪用1044045、9元<另还有应追回254719.75元>,拖至11月16日才追回贪污挪用现金201246.36元,群众意见很大,要求领导彻底查清,依法依规立案严肃查处。
具体清理材料数据
一、查支付娄新高速公路征地款;采取增加村干部亲属征地面积,以土改田计价等手段,挂亲属名义做假支付征地款:630883.2元;假借支付沙坪、跃飞两组山塘、山林款:90000元(不应支付);假借支付沙坪、跃飞两组旱地款(应付而未付)2359.26元;三项共计做假支付征地款:723242.46元;除村级做征地收入319572.59元外,尚有403669.87元在村支书谢有良、村秘书陈湘平个人手里,应予追回。
二、1、查领取娄新高速影响农户水井补偿款70000元,实际支付农户19400元,尚有50600元应归村级做收入。
2、查领公路改道征地款29228元,内有支付陈福春征地款(不应付而实未付)10741.5元。陈建强征地款(实未付)9784.8元,共计20526.3元,应归村级做收入。
3、查村领房屋拆迁款10000元未记收入,以上三笔共计81126.3元,应予追回做村级收入。
三、查2008年村采石场发包,承包上交款360000元,未记村级收入帐。
四、查93年村收村级煤矿承包上交款82000元,收煤矿变压器线路负担款4000元,共计86000元,未记村级收入帐。
五、查1998年谢有良领株六复线征地款96288元,未记村级收入帐。
六、查09年村领娄新高速香樟树补偿款15000元,未记收入帐。
七、查2008年陈辉交收入帐10944元,未记收入帐。
八、查2008年村级公路硬化个人捐款16244元,个人派款5300元,共计21544元,未记收入帐。
九、查属重报和不应报销的发票37435.38元,应予追回。
十、查93年至2002年,不应由村支付的利息186758.07元,应予追回。
迫切要求调查的问题:
一、娄新高速公路在村级公路上建高架桥墩两个,其协议及金额。
二、娄新高速公路重车、挖机、压土机压损村级公路其补偿金。
三、我村承包娄新高速公路涉农工程两处,其施工协议及盈利收入。
四、斗笠山煤矿补偿我村农田抗旱经费(每年以一万度计费补偿),几十年以来村未记过收入也没有补偿到农户,应予调查核实追回其款。
五、查村用收款收据4061451至4061500号一本,仅用4061462、4061487号两张,其余48张村账上没有发现使用,也没有交镇经管站存档;又查收据16016101至16016150号收据一本内有9分收据三联被撕掉,要求严肃追查。
花桥村干部不择手段,巧立名目,贪桩枉法,一心只想如何搜刮民利,疯狂敛财。党纪国法于不顾,严重激化党群、干群矛盾,贪桩数额之巨、民愤之大。广大村民依法请求政府为民作主,可是我们多次向涟源市纪检、枫坪镇政府反映,请求彻底澄清村级材务并要求依法查处。以保我村村民的合法权益,现已历时半年之久问题还是拖而不决。个别领导部门为其包庇保护,设置障碍,阻力、故意拖延时日,任其逍遥法外。党的十八大会议习总书记的报告强调加大反腐败力度,党内不允许腐败现象存在 。为了社会 和谐稳定,公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敬请各级媒体予以曝光,跟踪报道。敬请政府有关领导及各执法部门依法立案,严肃查处。
涟源市枫坪镇花桥村村民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