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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月25日新华社报道,曾在证券市场掀起轩然大波的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生态农业”)造假案日前审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生态农业”赔偿540余万元,帮助其包装上市的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蓝田股份到亿安科技,从秦丰农业到科龙电器,近年来,一批上市公 司涉嫌财务造假丑闻陆续被曝光,而幕后总有一个“合谋者”的影子,即大大小小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是维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中介组织,其职责是以独立公正的身份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核算和账目。所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乃是会计师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操行底线。但在现实中,正如上述报道所言:会计师事务所涉嫌与上市公司合谋造假,已是捅破的“窗户纸”,属于业内“公开的秘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现实。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目的就是防止企业做假账行为的发生。因而,在人们的惯常思维中,会计师怎么能伙同企业一起做假账呢?然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确实存在。更有甚者,个别警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个别环保局长竟然为地方污染企业代言,个别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为矿难事故和黑心矿主开脱,类似违背行业基本原则和职业操守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不时发生,不仅大大损害了相关从业者在业界以及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还严重影响了相关行业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
那么,一些人为什么敢于冲破职业操守的底线呢?具体到上述报道中,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之所以屡屡成为企业造假同谋,一是监管不严、有法不依,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发现成了“小概率”事件,“100个贼里只能抓到一个,剩下99个都毫发无伤”。二是惩戒不力、诚信缺失。虽然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禁止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但相关法规不配套,民事赔偿和刑事追究都存在法律适用问题,处罚手段以行政处罚为主,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民事赔偿的极少。三是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判决、判决不执行,使得一些参与造假的会计师事务所逍遥法外,造假预期收益远大于违法成本。种种原因致使“你不造假,别人抢着来补位,负责任的反遭排挤”。实际上,那些造假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是不知道造假是违法的,只是“你不干会有别人抢着干”、“不干不行”。
因此,要想有效遏制肆意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必须在加大监管和惩戒力度上下功夫,提高违规成本,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譬如,针对会计师做假账,有关专家建议,引入刑事制裁,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行为的惩戒,依法由目前的行政处罚为主,过渡到刑事处罚、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并重;引入民事赔偿机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施“一次造假,终身禁业”———这样的思路,值得相关部门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