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1日,广东省徐闻县龙塘镇下海村村民宁康田的尸体被抬到了龙塘镇政府大门前,门口聚集着宁康田的亲属和下海村部分村民,政府调动了大批防暴警察,殴打驱散了围观群众,抢走了死者宁康田的尸体,拘留了死者嫂子黄玉连在内的9名村民,一起长达两年多的民告官诉讼案由此拉开了序幕。
一、宁康田被警察追赶走投无路,跳入水塘。
40岁的龙塘镇下海村村民宁康田家境贫寒,上有年过七旬的父母,下有两个七八岁的儿子,他与妻子黄艳相依为命,含辛茹苦撑着这个家。谁料想天有不测风云,屋漏偏遇连阴雨,2012年12月8日,宁康田被莫名其妙地“请进”了徐闻县龙塘镇派出所,“罪名”是“吸毒食品”,宁康田被迫向派出所交了3000元罚款,派出所没有出示任何罚款票据,事后的尿检结果是“尿液中未含有毒品成分”,尽管如此,没有见过大世面的宁康田不但没有进行维权,理直气壮地向派出所要回所交的罚款,反而见了警察就害怕,打个比方像老鼠遇见猫,一点也不为过。
宁康田落水现场
天下有很多事是一种巧合,2010年12月9日上午,徐闻县龙塘镇派出所指导员罗仁武带队到辖区东兴村执行任务,东兴村与下海村一路之隔,偏偏就碰上了宁康田,宁康田撒腿就跑,警察紧追不放,宁康田被追跑到村水塘前,往前看上天无路,往后看警察直追过来,情急之下,纵身一跃,跳入了水塘之中。
二、警察见死不救,宁康田溺水身亡
宁康田不是会水的人,警察追到水塘边,他正在水中挣扎,可能是宁康田注定命短,在水塘边干农活村民不多,而且在场的的大多是女性村民或老人,没有一个人会水,村里会水的年轻人倒是不少,但都在外面打工,干活的老人要求警察救一救宁康田,但警察个个袖手旁观,没人出手相救,宁康田十多岁的嫡侄宁华文听到“救命”的呼喊,跑过来纵身跳入水塘,但因不善水性,施救未能成功。宁康田在水中挣扎越来越无力,渐渐地、慢慢地沉入水中,为自己40岁的生命做了一个了结。看着渐渐趋于平静的水面,围观的一名警察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钱没了”!
三、政府官员中止打捞,激化了现场矛盾
宁康田被淹死后,政府派来二十多名警察到现场维持秩序,涉案的龙塘镇派出所民警在指导员罗仁武带领下悄悄离开。
2010年12月9日晚上十点,由徐闻县领导组织的打捞工作正式开始。也许是宁康田死了也害怕,藏到了水下不为人知的地方,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整整十二个小时打捞未果,政府领导当即下令:中止打捞!围观群众一片责骂之声,气愤之余,自告奋勇,要求自行打捞,县长蒋柯皇警告说:如果你们下去打捞,出了事故政府不负责任!现场矛盾空前激化,村里群众个个怒目圆睁。村民自发组成了打捞队,直到2010年12月10日上午12点左右,在组织打捞的第十八个小时,宁康田的尸体终于浮出了水面。“死不瞑目”说的是受冤屈而死的人死了也不会闭上眼睛,这只是一种传说而已,但宁康田出水时的确是两眼圆睁,围观村民禁不住潸然泪下。
四、协商处理后事产生分歧,政府拂袖而去,矛盾逐渐升级
2010年12月10日下午,徐闻县组织成立了协调小组,由当地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人员和下海村村领导组成。在协商宁康田安葬费、赔偿费问题时,对派出所干警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追赶和见死不救,死者家属与协调小组意见产生了分歧,协调一直进行到当晚九点多,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在宁康田冰冷的尸体旁边,哭声震天,连街坊邻居也跟着落泪,宁康田年过七旬的父母悲痛欲绝,宁康田的妻子黄艳哭地死去活来,两个七、八岁的儿子更显得孤苦伶仃,宁康田的哥哥宁家动哭着给徐闻县县长蒋柯皇打了电话,要求蒋县长第二天派人过来安抚一下悲伤过度的父母,并要求按照当地习俗看护宁康田的遗体,而且要求就安葬、赔偿问题继续展开协商,但蒋县长把电话挂了,从此再也无人理睬他们。当地政府的所作所为,不仅再一次伤了宁家人的心, 也再一次大大地激发了下海村全体村民对当地政府的不满情绪。
五、抬尸喊冤,宁康田嫂子被打致伤后关进监狱
2010年12月11日,即事故发生的第三天,下海村村民对公安民警执法违法漠视生命的行为的愤慨和对当地政府的不满情绪达到了爆发临界点,他们自发组织与死者家属一起把死者宁康田遗体抬到了龙塘镇政府门前,请求政府主持公道,给受害人家属一个合理的说法,政府官员不但不积极解决问题,反而调动武装防暴队到现场殴打群众。手无寸铁的群众多人遭到严重暴力殴打,被送到徐闻县医院抢救,群众的摩托车等财物也受到破坏。在殴打群众过程中,警察一哄而上把宁康田的遗体抢走,至今下落不明。在抢死者宁康田尸体过程中,政府人员还狠心地把死者宁康田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打倒在地,宁康田妻子黄艳和宁康田的嫂子黄玉连见此情形,死死护住死者尸体。在此时刻,三名民警,手持警棍把黄艳、黄玉莲等村民打得满身伤痕,并把黄玉连等九名村民抓进警车带走。
六、儿子屈死冤未申,儿媳狱“罪”陷囹圄,老父含恨而死,老母哭瞎双眼
多名村民被抓后,徐闻县公安人员胁迫被抓村民写保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其他村民迫于公安的压力,写了保证配合按要求做笔录,恢复了人身自由,而宁康田的嫂子黄玉连拒绝公安局无理要求被关进监狱整整十个月,徐闻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将其逮捕,徐闻县检察院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向徐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徐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黄玉连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黄玉连不服一审判决。与此同时,黄艳以徐闻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徐闻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赔偿起诉书》,将徐闻县公安局告上法庭,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几经周折将案件指定到雷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结果败诉了。黄艳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到湛江市人民法院,湛江市人民法院撤销了雷州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多位目击证人,在雷州法院出庭作证证明亲眼看到了派出所工作人员追捕宁康田落水,并见死不救的事实。在铁的证据面前,雷州法院再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黄艳等原告再次上诉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宁康田的父亲听到一审结果大喊天理何在,以头撞墙,心脏病突发含恨而死;宁康田母亲终日冤泪洗面,致使双目失明,生命危在旦夕;宁康田嫂子黄玉连因被关押长达十个月,受到长时间恐吓与虐待,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治病需高达十万元的医疗费,这成为压垮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宁康田的两个七八岁的儿子的命运成为人生苦海上的一叶小舟,捉弄命运的风帆不知将把他们带往何处,也许是天的尽头……,人常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但他们没有回头的能力和权力,他们还都是精神和肉体都非常稚嫩的儿童,救救孩子!
宁康田的母亲和两个幼小的孩子
还有一个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让人不愿、也不敢相信当地政府官员会做出于情于法都无据的事,这就是抢走了宁康田的尸体,至今不知停放在何处,两年来未还给死者家属,让人想起了宁康田沉没水底时围观警察的一句话:“钱没了”!真不知道这句话是指宁康田死了没法罚钱,还是宁康田死亡需要赔偿,或是宁康田吃了太上老君的仙丹浑身变成金银珠宝,富可抵国?不管怎么说宁康田的两个儿子逢年过节不知道往哪里去祭奠父亲的亡灵,父亲死不见尸,死无入土为安,将成为对他们一生永久的伤害,同为人子,相煎何至于此!
七、伸张正义,闻冤而动,京城著名律师挺身提供法律援助
这起人命关天的大案,两年来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几经波折,但宁家人对宁康田的死亡诉请国家赔偿均被判败诉,对宁康田妻子黄艳的有罪判决也始终没有改变,有人将宁家人的冤屈发到互联网上,宁家人也在互联网上向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汪洋写了一封公开信,两篇文章均暴露了法官对四位目击证人当庭质证被害人宁康田是由于被派出所干警追赶落水、派出所干警却见死不救的证言证词不予采信的理由,竟然是“证人与死者宁康田是同村人,有利害关系”,而对方证人同是公安干警,既是同案,又是同事,不知是否有利害关系?北京市嘉佑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梁固本看到了宁家人喊冤的文章,无偿为宁家提供法律援助,并掏钱多次看望宁康田的母亲及其两个年仅七八岁的孤儿,让宁家人感到了来自北京的温暖。
宁康田之死应不应该得到国家赔偿?判宁康田嫂子黄玉连“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罪名是否有足够的构成要件?宁康田的尸体该不该归还其亲属?徐闻县公检法是否为逃避责任,相互照顾,弄虚作假,枉法裁判?让我们听一听律师的观点。
律师点评:
北京市嘉佑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固本一直援助整个案件,梁固本律师认为:
一、徐闻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无故追赶宁康田行为本身存在过错,宁康田落水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救助属于明显的不作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职务行为和见死不救的不作为与宁康田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据此徐闻县公安局应该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二、宁康田的嫂子黄玉莲等人到政府门前抬尸体喊冤的行为不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因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分析,主观上黄玉莲的家人不存在冲击国家机关的故意,去的目的是讨要政府的说法,客观上没有进行“打、砸、抢等违法行为”,并且所谓聚众是因为宁康田死亡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没有处理好问题,没有问责责任人,而是推卸责任,保护渎职人员,导致的民愤发生,很多人是自发跟随宁家人讨要说法的,表示对宁家的基本人道同情。据此黄玉莲行为无罪。
本案的二审在2013年1月17日下午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希望湛江中院能给出公正判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关注案件的进展,期待公正判决的到来。